文/公庫記者 楊鵑如
家樂福工會聯合多個勞團工會今(8/2)趁中元節大促銷時,到家樂福樹林店前抗議,控訴資方不但違法解雇工會幹部,更藐視勞基法,拒付員工加班費,估計從員工身上剝削近2.4億元。家樂福被解雇工會幹部陳明德、李育宸、及徐業星帶領多位聲援者進入家樂福樹林店賣場向消費者發送「家樂福工會給顧客的一封信:歡迎光臨『天天都便宜』的真相」文宣,盼讓更多民眾知道無良資方剝削勞工,因此進入賣場進行抗議行動。
家樂福工會成立至今四年,已遭資方兩度解雇工會幹部。由於工會長期以來爭取加班費反對變形工時,以及要求簽團協保障工會運作,今年6月19日在工會與資方簽團協前夕,家樂福資方提出針孔攝影機畫面,分別將負責蔬果科的工會幹部成員常務理事陳明德及理事徐業星因「吃賣場香蕉、榴槤」提出刑事告訴,卻不採信員工表明這是品管流程的一部分,將之解雇。另工會幹部李育宸則是因為以顧客身分買水果時,遭資方以串通其他員工買進低價水果「四顆次級奇異果」而告詐欺。目前因調解破裂,尚須待勞動部裁決結果。
工會強烈抗議與質疑,資方不願以警告勸導,嚴重違反比例原則方式解雇工會幹部,甚至還刑事追訴三位工會幹部移送警察局,根本是怕工會繼續幫員工爭取加班費的緣故。
三位工會幹部在記者會後進入賣場後向各個消費者說明,裝盒水果有過熟、腐爛或發霉的狀況,一定要加以明察。原本因加強品管而試吃水果商品,卻被資方告以業務侵占等罪的工會幹部陳明德,現在回到賣場來看蔬果科品管還是有待加強。陳明德甚至還發現有標示「試吃品」的過期餅乾直接放在賣場架上,顯示賣場人力缺乏,員工忙補貨都來不及了,根本難以探查各個食品保存期限。
家樂福工會訴求
1. 停止打壓工會:立即恢復三名幹部工作權。
2. 遵守誠信協商:依據103/5/15協商共識與工會簽訂團體協約。
3. 依法給付加班費:變形工時需與工會協商才能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