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訂今年4月1日起將全面禁止的「傳統市場、臨時攤販集中場現宰家禽」政策,是95年3月經「國安會議」層級所制訂,包括農委會、衛生署、經濟部等跨部會編列龐大預算,擬逐步落實配套措施推行的重大公共政策。目的是為防止全球都警戒的「禽流感」威脅,且讓台灣肉品能朝現代化生產,符合衛生、安全、人道法規。
多年來政府花費數十億人民納稅錢,輔導攤商及私宰業者從非法亂宰轉為合法,且已有許多業者相信政府落實政策決心,成為合法屠宰場或改賣屠體,同樣維持了生計。但中央主管機關農委會卻在政策落實前夕,預告要「轉彎、掉頭」!於3月5日發佈「預告」草案,表示將再度「放寬」限制,未來「在零售市場、攤販臨時集中場或其他活禽零售之場所(店住家)」的家禽零售攤販,只要「經當地直轄市、縣(市)政府列入管理」,即可現場宰殺家禽。此舉等同讓我國畜禽屠宰衛生政策「走回頭路」,且無視「世界動物衛生組織(OIE)」對亞洲國家傳統市場現宰活禽會加速疫病傳佈的警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