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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採訪通知】落實勞動事件法49條 神腦工會理事長陳政國要工作!
2021-03-03 @ 10:00 上午 - 11:00 上午
文/神腦國際企業工會
時間:110年03月03日(三)上午十點
地點:神腦總公司(新北市新店區中正路531號2樓)
訴求:神腦公司應依法落實勞動事件法49條,盡速讓工會理事長陳政國回歸職場工作!
由國營公司轉投資的神腦國際公司,於109年5月解僱工會理事長陳政國,經勞動部裁決委員會109年勞裁字第15號裁決認定「打壓工會」、「解僱無效」;台北地方法院也以109年勞全字第34號,裁定在資方訴訟期間,公司應讓工會理事長陳政國「恢復原職工作」。日前,高雄市政府就業歧視評議會更認定神腦公司確實因工會會員身分為由,對工會幹部有「差別待遇」的行為。
無論是勞動部的裁決、法院的裁定,甚至是高市府就歧認定,都一再證實神腦公司是違法解雇工會理事長,除了破壞基層勞工的團結權,亦將政府主推的勞動事件法棄之不顧。
拖延至今,公司雖已依照法院要求給付工會理事長薪資,卻始終未讓理事長陳政國回歸職場工作,此種行為讓我們不禁質疑,公司是不是心存僥倖、故作半套。
我們擔心的是,工人未能實際回歸職場,將癱瘓工會正常運作;長期離開工作現場,造成工人技術生疏,影響其考核。最重要的是,勞動者的工作權本應受到國家保障,工人亦有工作的自由。
因此,我們嚴正要求,公司須尊重勞工擁有的工作權,立即讓工會理事長陳政國回到職場工作;公司應完整遵守勞動事件法之立法宗旨,勿繼續恣意妄為、浪費國家資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