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台灣伴侶權益推動聯盟
2018年通過的反同公投,限制了立法機關不得以「修正民法」的方式來實現同性婚姻,因此立法院最終在2019年5月17日立法通過,另訂「司法院釋字第748號解釋施行法」保障同性別二人的結婚權利,並於2019年5月24日生效。依照公投法第30條第4項規定,依公投結果制定的法律,實施兩年內不得修正或廢止,換句話說,自2021年5月24日起公投魔咒正式解除,同性結婚的相關規定已可回歸民法。
反同公投的結果,曾經深深傷害了同志與他們的至親好友,也讓捍衛性別平等教育的第一線教師感到挫折,更讓堅持捍衛婚姻平權的政治人物備感壓力。但台灣通過同婚已經兩年了,直到去年年底,有五千多對同性伴侶走入婚姻,也有數百對離開婚姻,就像所有異性戀伴侶一樣,聚散有時,台灣的家庭並沒有因此崩解,社會近來所面臨的疫情、缺水等挑戰也和同性婚姻沒有關係。
然而同性結婚確實逐漸改變了家庭的風貌,許多家庭開始學習接納家人的同性伴侶,嘗試在婚喪禮俗中納入同性伴侶,也有更多同性伴侶開始規劃生養子女,整體而言,台灣社會因為有更多同性伴侶家庭的現身而多元豐富。
台灣兩年前通過同性婚姻樹立起亞洲第一的典範,然而行政與立法機關當初為了趕在大法官釋字第748號解釋所給予的期限內完成修法,法案內容有欠周延,造成同性婚與異性婚間巨大的權利落差,包括:跨國婚姻、無血緣收養、人工生殖、姻親關係均未臻平等。
為了爭取大法官早已肯認的「婚姻自由」與「性傾向平等」的權利,這兩年間已有眾多跨國同性伴侶透過訴訟爭取平等結婚權利。由伴盟代理的台灣與澳門跨國同性婚姻案,日前才獲得全面勝訴,還有多對同性伴侶仍在苦苦等待漫長的司法判決。除了跨國同婚,日前也有同性伴侶針對無血緣收養開啟訴訟,只為爭取和異性婚姻相同的平等成家權利。立法院也有委員提出跨國同婚與無血緣收養的相關草案。
在同婚兩週年的此刻,台灣正面臨嚴峻疫情,但也因為疫情,更凸顯沒有平等成家權利的同性伴侶們所身處的結構弱勢。但好消息是反同公投的效力也在此刻消滅,過去因為公投而造成的不平等,從此刻開始,政府與立法院已可以大刀闊斧的修正。期許正式脫離反同魔咒的台灣,盡快把缺角的平權補上,讓婚姻真正平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