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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採訪通知】勞動部表示美麗華案有其特殊性!新北勞工局不知?是否沒專業性!

2021-12-01 @ 3:00 下午 - 3:30 下午

文/美麗華工會

時間:110年12月1日(三)下午15時
地點:新北市政府南門(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一段161號)

訴求:
1. 請新北勞工局看見美麗華案企業分割特殊性,勞資會議選舉不應逕由公司舉辦!
2. 新北勞工局應公開表態勞基法四個同意權(延長工時、變形工時、挪移七休一、放寬輪班間隔)回歸美麗華工會!
3. 工會陪檢權不應因企業分割被排除,四間公司勞動檢查皆應通知美麗華工會!

美麗華高爾夫球場今年4月8日突襲宣告企業分割,同日以企業併購法第17條新舊雇主商議不留任為由,解雇本會理事長黃文正等多名工會成員,刻意將分割後各公司人數控制於組成工會所需的30人以下,並將工會成員全數轉任至子公司,假借企業分割打壓瓦解工會,引發本會罷工105天重大勞資爭議。

然而,美麗華資方至今仍然毫無悔意,在罷工結束後,立刻阻擋工會幹部陪檢不同子公司的勞動檢查,並逕行辦理四間公司的勞資會議勞方代表選舉,立即召開勞資會議通過變形工時等事項。但是,新北市政府勞工局竟然無視美麗華資方濫用企業分割的特殊脈絡,瓦解工會、違法解雇在先,又以違法勞資會議繼續架空工會,將公司辦理的選舉結果准予備查!

美麗華工會在11月26日向中央主管機關勞動部陳情時,勞動部也公開表態認為「美麗華案具有特殊性」,勞工局的備查有不完善之處。美麗華工會不禁想問新北市勞工局,作為全程參與罷工期間勞資協商的主管機關,難道是因為沒有「專業性」,所以看不見美麗華勞資爭議的「特殊性」嗎?

美麗華工會要強烈呼籲新北市勞工局,看到美麗華案的特殊性,工會權利不應因為企業分割而被消滅!美麗華工會既然為了因應企業分割,在勞動部、勞工局的核准下直接更名、變更組織範圍,工會陪檢權仍然應該繼續含括美麗華開發、杏中、杏美、美杏四間公司!並且,面對這樣爭議重重的勞資會議,勞工局應該公開表態,勞基法各項勞動條件同意權要回歸美麗華工會,公司召開的勞資會議不得取代工會同意權,通過諸如加班上限、變形工時、放寬七休一及輪班間隔等事項!

明細:

日期:
2021-12-01
時間:
3:00 下午 - 3:30 下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