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立法委員陳椒華辦公室
花蓮砂石場竊占退輔會國有地卻有源源不絕的砂石可進場營業?誰在包庇?
立法委員陳椒華再追砂石場議題!退輔會臺東農場花蓮吉安土地遭八家砂石場長期占用案,花蓮法院強制執行慢吞吞,理應拆除的違法砂石場卻仍有源源不絕的土石進場營運,並以現場仍有料源為由,要求延後拆除,但早該停業的砂石場為何有源源不絕的料源進場?啟人疑竇。
對此,陳椒華委員與環保團體同聲譴責政府一再包庇縱容違法,公權力不彰,水利署放任有資格的砂石業者申購河川疏濬土石轉賣給違法砂石場,變成違法業者訴求緩拆的理由。陳椒華要求:
1.花蓮法院和退輔會立即祭出斷水斷電措施,讓違法業者無法再營運,儘速完成強制拆除,返還土地。
2.水利署儘速查明標售土石遭轉賣給違法業者洗選碎解賺價差的違法行為,並要求礦務局二週內針對第一類砂石場轉賣問題進行檢討,並提出改善措施。
該停業拆除的砂石場卻持續進料?
陳椒華委員表示,花蓮地方法院民事執行處在上週11月25日就本案召開第三次調查庭,聽聞業者續以場內仍有料源為由,希望處理完現有砂石後再強制執行。對此,陳椒華表示業者一再故技重施,陳情人指控這些違法砂石場一直在進料,係由鄰近的合法砂石場威神公司向第九河川局申購河川疏濬土石,再轉賣給這幾家違法砂石場,然後再以場內仍有庫存砂石,希望能給予寬限時間處理砂石,拖延強制執行和返還土地的時間。
但奇怪的是,這些違法業者場內的砂石永遠都用不完,因威神公司持續轉售土石給這些違法業者,形成惡性循環。陳椒華出示水利署九河局今年六月和八月的土石申購紀錄表,威神公司六月申購二筆,八月申購三筆,要求九河局查明是否轉售給不具申購資格的違法砂石場,同時要求建立機制,不應再有轉售疏濬土石給不具資格申購的業者之情況。
第一類砂石場藉牌轉賣賺價差 圖利廠商?
陳椒華解釋,參與河川水庫疏濬土石標售需有「第一類砂石碎解洗選場」資格認定,方能參與河川局的土石申購,威神公司將標得土石轉售給違法砂石場賺取價差,一噸可賺價差30元,一標3~4萬噸,轉手可獲利高達90~120萬元,質問水利署是否合法?是否合理?是否圖利?
針對違法砂石場占用退輔會國有地遭強制執行,卻仍有源源不絕的土石處理不完,陳椒華直斥這是政府縱容圖利,呼籲花蓮法院千萬不可同意業者暫緩執行的要求,應立即斷水斷電,阻止不法業者持續營運,且應一視同仁,儘速限期拆除,啟動整個需耗資三千多萬元的拆除工程。
應速斷水斷電 停止營運
立法委員陳椒華花蓮中區服務處主任陳慶元透過視訊表示,依花蓮地方法院民事執行處10月29日第二次調查庭紀錄,執行規劃構想分為正自行拆除作業中、願主動拆除業者、未配合出庭與亦不配合清償債權業者三類,其中未配合出庭與亦不配合清償債權業者列為優先執行,願主動拆除業者列為次要執行,自行拆除列為最後執行。
上週所召開的第三次調查庭,法院擇定拆除期程,再由退輔會台東農場續辦拆除作業。陳慶元強調,時代力量花蓮黨部將依時程確認是否如時進行。而其近期前往現地探訪,至今仍有業者持續營運,主張應先進行斷水斷電,讓業者無法繼續營運,更強調應儘速強制執行拆除。
土石申購資格形同虛設
看守台灣協會謝和霖秘書長表示,礦務局制定《第一類砂石碎解洗選場現地認定基準》,要求符合資格者方得參與河川水庫疏濬土石申購,就是希望得標業者具有加工設施、加工能力及合法用地。如果合格的合法業者得標後再把土石轉售給不符合資格的業者,而資格認定主辦機關(在地方為縣市政府,在中央為經濟部)知情卻不處理,那資格認定制度形同虛設;如果認定資格後,再無到現場查核,任由業者標售砂石後轉賣,那資格認定制度也是形同虛設。故請礦務局負起責任,查明威神公司是否擅自轉賣砂石,如果屬實,應依權責撤銷或廢止其資格。
助紂為虐、圖利業者
另外,九河局標售河川砂石時,對於投標者加工處理量能應有掌握,不應標售超過其加工處理量能的砂石給業者,使其得以轉售給非法業者;如果一味盲目標售,等於助紂為虐,且圖利業者。到底威神公司每月砂石處理量能為多少,九河局六月及八月標售給威神公司的五筆砂石,數量又是多少,依威神公司加工處理量能,應能於何時處理完畢,請九河局清楚說明交待,以利退輔會能順利要回土地。而退輔會對於業者持續佔用國有地違法進行砂石洗選所獲得的不當利益,也應盤查清楚後,依法追討其不當利得。
申購土石不可轉賣
台灣水資源保育聯盟粘麗玉主任諷刺,源源不絕砂石財真好賺,懷疑公部門特例讓合法公司掩護非法?水利署「河川水庫疏濬採售分離土石申購作業規定」,應規定已得標廠商須全數自行洗篩砂石,而不是得標後轉手賣給非法業者。東部砂石可挖不停,遭佔國有地也清不完,何時交出土地?業者卻持續營運中,要求砂石應該「只出不進」才符合清理條件,否則有法等於護航非法,如此法院與退輔會不敢執行,真是欺善怕惡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