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巢運
兩年多來面對民間與在野黨「要求課徵囤房稅」的呼聲時,內政部一概稱「重點在於稅基,不是在稅率」。就此,適逢每二年應重新規定地價,本(12)月正是各地方政府審議並公布來年「公告地價」(稅基)的時段,中央既然認為稅基不合理,該是做出行動的時候了。
因此,巢運邀請了民進黨江永昌委員與吳玉琴委員、時代力量邱顯智委員、民眾黨蔡壁如委員等跨黨派委員,於今日(12月6日)一同召開記者會,呼籲內政部說到做到,提出具體措施督促地方合理調整。
公告地價長期乖離市價,加劇囤房空置現象
房產由土地與房屋構成,其中土地稅課徵稅基為「公告地價」。當前最嚴重的問題,莫過於嚴重偏低,一般來說,課徵地價稅的稅基,僅約土地市價的8%,實質有效稅率僅0.016%(自用)。(參見下圖)
這將出現以下不合理現象。房產較值錢明明的是土地,但普遍而言土地稅卻低於房屋稅。以及,房產實質有效稅率偏低,2000萬的房子繳的稅,比一輛小汽車的稅賦還低。如果說是要保障自住輕稅,但現制是都會區持有土地300平方公尺以下都被看成自用,意即持有5、6間房子的人也是如此。
此一公告地價長年與市場價格嚴重乖離現象,關乎地方政府財政怠惰(利益團體把持)與中央政府監督失職(財政紀律只是嘴巴說說),更是加劇台灣房地產囤積空置的重要原因。
各縣市公告地價佔一般正常交易價格落差極大,標準何在?
針對公告地價問題,內政部做了什麼呢?內政部雖總是在與地方就地價研商作業會議時說:希望地方「公告地價」與「公告土地現值」反映一般正常交易價格變動情形。但經查詢地政司資訊,最矛盾處在於:目前各地方政府公告地價佔一般正常交易價格比率卻差異極大。甚至部分縣市房價明顯飆漲,但稅基佔一般正常交易價格比率卻更為低落,
如近年金門房價飆漲,精華區的新建案成交價甚至不輸六都,其109年公告地價竟僅佔一般正常交易價格2.91%,而近期飆漲的台中市、新竹縣也分別只有10.86%與13.1%,在各縣市居末段班;但同時也存在如連江縣、台北市等比率較高的縣市,公告地價已達一般正常交易價格34.11%與26.55%。
表:109年公告地價佔一般正常交易價格比率
比率最低六縣市 | 比率最高六縣市 | ||
金門縣 | 2.91% | 連江縣 | 34.11% |
澎湖縣 | 6.35% | 臺北市 | 26.55% |
臺中市 | 10.86% | 雲林縣 | 25.67% |
宜蘭縣 | 11.50% | 嘉義市 | 25.46% |
花蓮縣 | 12.83% | 高雄市 | 23.79% |
新竹縣 | 13.10% | 基隆市 | 21.52% |
房價兩年來大幅上漲,公告地價卻不見得會調
另一問題是,公告地價調整真的有「反映一般正常交易價格變動情形」嗎?首先需先瞭解,所謂的「一般正常價格」並非實際市價,而是透過公式[1]推導而來的虛擬價格,相較於市場實際狀況,它真的「正常」嗎?
我們可以做個比較。根據信義房價指數與內政部住宅價格指數,在上次調整地價稅(109年)後的兩年當中,六都房價均大幅上漲。而「一般正常價格」與「公告土地現值」的漲幅,卻遠遠低於民間與政府的房價指數(見下頁表),可見在房市狂飆的期間,「一般正常價格」與實際市價的乖離將愈加嚴重,連帶影響公告地價與公告土地價格的調幅不足。
因此,房市急速上漲已造成公告地價與土地實際市價差距越來越大,甚至過去地方政府也曾一意孤行,大幅調降公告地價。如109年台中市以疫情衝擊為由,大幅調降公告地價20.06%,雖遭到監察委員指出減稅利益獨厚少數地主,嚴重影響租稅正義,內政部次長花敬群也批評這是「地方自治很不好的示範」,但實質上都只是毫無作用的馬後炮。
表:六都近兩年房價指數與正常交易價格增減率
信義房價指數增減率 | 台北市 | 新北市 | 桃園市 | 台中市 | 台南市 | 高雄市 |
2020Q1→2021Q3 | 12.08% | 10.23% | 15.65% | 17.57% | 缺 | 13.59 |
內政部住宅價格指數增減率 | 台北市 | 新北市 | 桃園市 | 台中市 | 台南市 | 高雄市 |
2020Q1→2021Q2(Q3未公布) | 6.07% | 5% | 8.4% | 10.57% | 12.24% | 6.39% |
公告土地現值增減率 | 台北市 | 新北市 | 桃園市 | 台中市 | 台南市 | 高雄市 |
2020與2021合計 | 3.69% | 1.88% | 4.65% | 0.5% | 3.5% | 1.08% |
註:內政部地政司目前並未統計「一般正常交易價格」的指數,亦無原始資料存留。但「公告土地現值」與「一般正常交易價格」漲跌幅度變動近似,因此以「公告土地現值」增減率作為替代數據。
調整稅基請說到做到,不然就是反覆耍賴!
房價高漲、囤房空屋現象嚴重,民間與立院跨黨派委員不斷呼籲「課徵囤房稅」,內政部與財政部口徑一致,皆說「責任在地方、重點在調稅基」,據此拒絕相關改革提案。
現在,稅基調整的時刻來了!因應房價飆漲的事實,巢運要求地價主管機關內政部就「調整稅基」說到做到,就公告地價調整,應有以下積極作為:
- 針對「一般正常交易價格」與房價變動之連動,以及「土地公告地價應反映一般正常交易價格變動」,提出明確的準則規範並監督地方政府落實。
- 針對公告地價與一般正常交易價格偏離過大縣市(如金門、台中市、新竹縣等),提出促其改進的有效措施。
- 針對地價稅制在稅基、年期、稅率的不合理,以及地價評議委員會作業之監督,提出可行的修法改進方案。
別再推說地方自治,也不要只會事後說「地方自治很不好的示範」這種空話,不然就是擺明在「稅率不用調」與「稅基調不動」間反覆耍賴。再這樣下去,蔡總統2016年「全面改革房屋持有稅」的競選承諾,會在內政部與財政部的怠惰下宣告跳票!
[1] 土地一般正常交易價格=全棟房地正常買賣總價格–全棟建築物現值–全棟建築物之裝潢、設備及庭園設施等現值–全棟建物買賣正常利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