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稿完整標題:
三接遷址臺北港N7~N9碼頭 不缺電、省荷包、顧減煤、護藻礁
港內航線安全、海管上岸不破壞藻礁 時程只要5.5年、再省1300億元
文/藻礁公投推動聯盟
藻礁公投推動聯盟於今日(110/12/6)在立法院中興大樓102會議室,舉辦「中油三接遷址臺北港N7~N9替代方案『精進、省錢、環保』記者會」。藻礁公投推動聯盟在11/16提出臺北港N7~N9替代方案後,政府或有關人士仍辯稱台北港需時11年時程趕不及,並以六大藉口回應。但11年時程是指「N14」,而非「N7~N9」。且經聯盟再研究及精進後可證N7~N9替代方案航行安全無虞、海管佈設上岸不破壞藻礁、遷址可行且現省1300億元納稅義務人的公帑。今日記者會由環境律師張譽尹說明三接遷址臺北港N7~N9的可行性並駁斥政府或相關人士提出的六大藉口,並由民眾黨立委蔡壁如、時代力量立委陳椒華、國民黨立委林為洲及台灣維新召集人蘇煥智分別說明三接遷址臺北港N7~N9,具有【不缺電、省荷包、顧減煤、轉型妙、減空污、護藻礁、拚永續、臺灣好】等優點。
藻礁公投推動聯盟召集人暨公投領銜人潘忠政表示:
今天我們再度感謝在野三大政黨與臺灣維新召集人共同出面挺藻礁公投提出的「三接遷址臺北港N7~N9替代方案」。聯盟在11月16日公開提出三接遷址臺北港N7~N9的替代方案後,社會各界都看得出來,其完成度及可行性極高。政府應該抱持謙卑與溝通的心,啟動好多年前就該啟動的三接遷址計畫。
我們再度強調,搶救大潭藻礁從一開始就沒有反對第三天然氣接收站,只是要求不要蓋在珍貴的藻礁地景及生態系上面。臺北港N7~N9替代方案確實是一個可行的替代方案。最重要的是它可以滿足能源轉型的時程,省下1300億元,不影響減煤與空污,遷址並代表政府對於破壞正當程序的反省。但我們的政府卻只是一再找藉口或放假消息來混淆選民,這實在不是一個理性道德的政府應該做的事。
今天的記者會,我們一一破解政府「臺北港N7~N9替代方案」的六大藉口,並正式提出「三接遷址、不缺電、省荷包、顧減煤、轉型妙、減空污、護藻礁、拚永續、臺灣好」的口號,最重要的是,這個響亮口號符合事實。期待政府能落實能源轉型,立即宣布三接停工,及早懸崖勒馬,亡羊補牢,別再誤國誤民。
環境律師張譽尹表示:
藻礁公投推動聯盟在11/16提出「臺北港N7~N9替代方案」,期程只要5.5年,而且可以省下1300億納稅人的錢。政府仍然在跳針需時11年來不及,但政府所稱的11年乃是N14尚未填海造陸的部分,而非我們所提出的N7~N9。請政府不要一直混淆視聽。
除了期程之外,我們並不意外政府提出了很多「不可行」的理由。但細細研究這些理由,其實都是「藉口」。我們盤點了政府六大藉口,但這些藉口在事實上及證據上都站不住腳,我們可以透過QR-Code的簡報以及下面的對照表,一目瞭然:
政府藉口 | 事實真相 | 依據或正當理由 |
一、臺北港N7~N9替代方案有航安疑慮,卸氣泊位在航道上? | 臺北港N7~N9替代方案沒有航安疑慮,卸氣泊位與鄰船或鄰近碼頭,均有足夠的安全距離。 | 1. N9前身(W12)本來設計就是液散貨碼頭。
2. N7~N9碼頭的寬度都各有330公尺。 3. 台北港航道有400~570公尺寬,第一迴船池直徑有900公尺。 4. 依「臺北港船舶交通服務指南」,台北港航道採「單進單出」為原則,LNG船以聯盟提出的方案二之方式停靠時,可避免太接近航道,其他船舶行駛時可維持一定之安全距離。且其距離現N6碼頭至少600m以上。航行安全無虞。 5. 請參考簡報第69~78頁。 |
二、臺北港N7~N9的開發運用期程已有「初步」共識,預計110年底前可定案推動? | 政府依約有權變更政策及撤銷BOT公司營運許可。而且從證據顯示,BOT公司在簽約將近20年後,沒有要使用N7~N9貨櫃碼頭 | 1. N7~N9貨櫃碼頭自92年8月28日簽約迄今將近20年,尚未興建,沒有進行過任何一次營運績效評估。
2. 因貨櫃運量不如預期,碼頭及運營設施尚未興建,BOT公司已依約提出展延、停止興建等訴求。 3. 政府依BOT合約第17.2.3條等相關規定,可基於政策片面撤銷BOT契約之興建或營運許可。 4. 目前N7~N9貨櫃碼頭出租給泛亞公司、東丕公司、昭伸公司,租期到112年9月止,BOT公司的確沒有要使用N7~N9貨櫃碼頭。 5. 請參考簡報第79~84頁。 |
三、從臺北港拉海管延海岸線舖設,會破壞沿岸所有的藻礁? | 我國現有天然氣海管佈設,均佈設於西部離岸約 10 公里之近海海域,水深 30~50 公尺的沙質海床根本不會破壞沿岸藻礁。政府在放假消息! | 藻礁公投推動聯盟的方案圖:
政府的誤導圖: 請參閱簡報第85~87頁 |
四、從臺北港拉海管到大潭上岸,上岸段開挖會破壞6公頃藻礁? | 依左圖,採用第3海管上岸方案,海管從大潭電廠的配氣站,先以陸管搭配棧橋或管溝,至大潭電廠進水口的「出發井」,再由「出發井」以水平導向鑽掘工法(HDD工法),鑽掘海床以下,至外海無藻礁分佈之範圍外的「到達井」,即可避免破壞海底藻礁。 |
請參閱簡報第88~94頁。 |
五、天然氣接收站,不能設在港頭,只能設在港尾,因為會影響其他船隻? | 接收站設在港頭比港尾更優。中油對台北港替代方案的規劃就是在臺北港頭。歐洲大港鹿特丹也是把接收站設在港頭。 | 1. LNG船進出港期間,其他船舶之行駛將受到限制(受限於水域淨空規定),所以,LNG泊位與港口進出口端(港頭)之距離越短,LNG船進出港時間亦相對縮短,對其他船舶之影響時間越少。LNG船靠泊後,其他船舶即可在保持安全距離之前提下正常行駛。
2. LNG接收站設有快速解纜以及卸料臂之緊急脫離裝置,其目的為使LNG船在有意外發生時,可快速駛離,LNG船席距離港頭之距離越短,意外發生時其駛離之時間亦相對較短,可提升發生意外時船舶之緊急應變能力。 3. 中油自己規劃的台北港替代方案,LNG接收站都設在港頭,而非港尾。 4. 荷蘭鹿特丹港之LNG接收站位置,位於馬斯萊可迪(Maasvlakte)港區之河口,LNG船停妥後,其他船舶即可正常進出,並無完全不能進出之問題。 上圖紅圈為天然氣接收站,黃圈為貨櫃碼頭。 請參閱簡報第95~103頁。 |
六、中油三接遷到台北港,將是LNG與商港的綜合港口,對於接收日數而言,較諸觀塘LNG專用港,可營運天數更短 | 影響LNG港可營運日數的最主要參數,乃是天候帶來的卸收限制(例如風速、波高、流速及能見度等自然條件。)台北港的天候條件,遠優於觀塘,可營運日數也將優於觀塘。 | 1. 評估LNG接收站可否能穩定供氣之主要參數為船舶無法進出港之最大連續天數,主要影響因子為風速,與是否為LNG專用港之關聯性較低。觀塘港風速超過12米/秒的天數,可達連續27天;超過15米/秒的天數,亦可達連續11天,將來會是天候條件最惡劣的港口。
2.台中港LNG泊位距離港口約7公里(詳下頁圖),在LNG船進出時,其他船舶須按規定淨空以策安全,若於台北港之港頭位置設置LNG接收站,N9碼頭附近現距離港口約1.3公里,遠期計畫則距離港口約4.5公里,其進出港時間相較於台中港(約7公里)較短,對於商港營運之影響亦較台中港為低。 |
臺灣民眾黨蔡壁如立法委員表示:
民眾黨不反對三接、不反對天然氣,而是反對25年的天然氣接收站蓋在7,600年藻礁上。其實,大潭第三天然氣接收站(三接),從來不是台灣最後一個天然氣設施,民進黨卻把三接的重要性無限放大,好像沒有三接未來就沒有電可以用。
中油111年度預算書,「建設改良擴充專案計畫-繼續計畫」共13項,其中7項用來新建/擴建天然氣「氣化設施、管線、儲槽」,也就是「瓦斯、瓦斯管、瓦斯桶」,占總經費高達75%。依照能源局資料,2025年天然氣接收站利用率剩72%,學者也預估2050年天然氣設施利用率剩4成。
能源局今年5月公布的「108_109年度全國電力資源供需報告」只規劃到2027年。天然氣只是「短期過渡能源」,2021年~2027年這段時間,就算三接不蓋,只要需量反應1GW繼續用,盧其宏博士預估,只有2025年備用容量率稍微低一點:14.1%,之後都會超過法定的15%。
只要缺電、缺氣論述不成立,就不用多燒煤,沒有空汙問題。這幾個月來,不管是我的辦公室、民間團體,都提出很多替代方案、輔助方案。
執政黨已經聽不進民眾的意見,用網軍治國,一騙再騙,不惜製造假消息,就是硬要開發。只要蓋完三接,頭過身就過,未來大潭藻礁區想再開發,怎麼擋都擋不住。
過去,能源議題離老百姓很遠,只有「停電」民眾才會發現我們用的電不是從天上掉下來的。其實,停電不只是電源開發問題,需求管理、分散式電網、儲能系統、能源效率、節電的問題更重要,藍綠兩黨卻從來不重視。台灣的能源轉型缺乏深度社會溝通,讓兩大黨上下其手、胡搞瞎搞。這次公投,只有同時讓三接、核四案失敗,才能逼迫藍綠兩黨面對台灣的再生能源轉型。
時代力量立法委員陳椒華表示:
三接替代方案除了環團提的遷址台北港外,抑制用電成長及精進節能與能效也是很重要的,但政府卻不願多著墨。經濟部次長曾文生今年十月在工總「我國邁向碳中和的策略與產業發展論壇」中提到,減碳最好的能源是「節能」,「能少用一度就是減一度電的碳排,減少能耗、提升能源效率是達成碳中和的首要任務。」說的很好,但經濟部似乎是說一套做一套,並未真的將節能放在減碳淨零的政策裡,蔡總統四月宣布2050淨零轉型,經濟部五月提出的電力供需評估報告卻是以2.5%翻倍預估電力成長率,毫無節制,絲毫不見節能決心,更遑論因應淨零轉型。這個政府可說是知覺失調,精神分裂!
一方面說要節能減碳淨零轉型,一方面又預估電力需求高成長,照2.5%的電力成長下去,就算減煤增氣,電力總碳排放和空污將持續增加,到2030年根本無法減少碳排,也無法減空污。
因此,我們要檢討的是電力需求應設立上限天花板,不能無節制地供應,應如同水資源有限,要「以供定需」,而不是因應電力需求而不斷開發電源的「以需定供」,在能源轉型的重要時刻,不宜持續以增加燃氣發電的方式開源,而是擴大節電和提高能源效率的節流才是王道。希望政府停止精神分裂,正常一點!
中國國民黨立法委員林為洲表示:
立法委員林為洲表示,面對民眾對於1218公投支持率的高漲,民進黨開始混淆視聽,將珍愛藻礁公投打成缺電的元凶,由他所領銜的反萊豬公投,出發點明明是為了維護民眾健康,卻被質疑在阻礙台美關係,林為洲痛批執政黨,「根本在睜眼說瞎話。」
林為洲委員也指出,早在10月21日,他在立法院內政委員會,就邀請專家學者和公民團體列席「台灣海洋生態及生物保育與桃園大潭藻礁之海洋生物保護作為」專案報告,希望環團的訴求能夠在立法院讓執政黨立委重視,國民黨也提案要求海委會一個月內針對大潭藻礁舉辦聽證會,然而民進黨委員卻以人數優勢否決,還修改為「立法院應在三個月內邀集專家學者舉行公聽會。」召委林為洲質疑,「聽證會,透過嚴謹的程序,可以讓公民團體的意見能夠確實反應,政府也須接受並落實最後的決議結果,公聽會舉辦多次,最後都淪為各說各話,難道蔡政府不敢直接民意?」
最後林為洲委員強調, 三接遷移至台北港的N7-N9貨櫃碼頭一事,他亦有邀請基隆港務分公司參與協調會議,會中再次確認目前港區內貨櫃碼頭已足夠使用,BOT公司對N7N8N9沒有任何新的使用規劃,加上公民團體早已做過研究,從前置作業到興建儲槽輸氣管氣化設備只須耗時5.5年,在現有未使用空間的基礎上,相對於觀塘工業區的外推方方案,可以節省1300億元的開發費用,並兼顧環境保育、能源轉型,創造雙贏的局面。他也跟民眾喊話,「支持珍愛藻礁公投不會讓台灣缺電,我們必須用選票給欺騙民眾的政府一個深刻的教訓。」
臺灣維新召集人、前臺南縣長蘇煥智表示:
主要有四點訴求如下:
一、依照行政程序法,政府面對藻礁政策時有如此多不同的替代方案,政府應該要對此召開聽證會,為社會大眾𨤳清所有疑慮並充份討論,但政府完全忽視人民的聲音,因此也藉此機會強烈譴責政府藐視法律、應依行政程序法舉辦聽證會而不舉辦。
二、中油興建二接時,東帝士集團原訂蓋在目前三接的觀塘位址,但當時中油自行評估認為蓋在觀塘並非適合方案,因為觀塘港風浪太大,可執行天數太少,並不安全,加上海底的油氣管線鋪設費用也較高,因此決定移到台中港。這是最早中油自己否定觀塘工業港安全性的一段故事,這歷史似乎大家都忘了,但非常重要。
三、台電原先希望自身位於林口的燃煤火力發電廠改為天然氣發電廠,也能直接將林口港早已興建完成的卸煤碼頭替代為天然氣—三接之所在,但此方案為什麼不能執行,原因何在?原來是因為行政院將三接經營權交給中油,不淮台電參與。這就是政府在做這樣蠻橫的行為!放著現成的林口港不去使用,反而要再去蓋一個新的港口,實在沒有道理。顯示政府不旦不講道理,也不願意傾聽民意,亦有圖利特定對象之嫌。
四、更嚴重的問題在於這次COP26會議中已明確表達全世界都要在2050達成淨零排放目標,天然氣的轉型早是迫在眉睫,而藻礁公投推動聯盟所提這替代方案可以節省1300億公帑,若能將此1300億的費用用在加快台灣能源轉型、發展基載型綠能產業(地熱、潮汐發電等)將更有效益,更具前瞻性。
當前政府將台灣能源產業的永續帶向一個不知未來的明天,藻礁公投案再次凸顯這是一個霸道又野蠻的政府,在此嚴厲譴責政府不依法舉辦聽證會,違法又濫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