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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稿】疫情連環爆,全國千校停課,家長兩頭燒! 防疫照顧假要有薪、出勤快篩雇主該負擔!

文/工鬥團體

疫情連環爆,全國千校停課,家長兩頭燒!
本土疫情嚴重,連續多日確診破萬例,勞工自己確診或因同住者、同事確診被隔離的情況,未來可能反覆發生,且依據教育部統計,目前全台學生確診人數累計多達24,023人,其中國小(含)以下有12,446人,停課1,792所學校,其中國小(含)以下1,253所學校有停課狀況。

中華航空企業工會理事長劉惠宗強調,因應照顧需求,許多勞工父母須請假照顧小孩,然現有防疫照顧假與家庭照顧假均為「無薪」,均顯示對勞工和家庭的支持不足。

照顧需求大增,檢討防疫/家庭照顧假!
全國電子企業工會理事長高維龍指出,目前臺灣生育率持續探低,勞動人口在可見的未來將減少,政府與社會對勞工家庭應該更多的支持,然而依據現有性別工作平等法第20條,家庭照顧假僅7天,且需併入勞工事假一年14天內計算,在疫情衝擊下更顯不足。雖因應疫情而有防疫照顧假,但必須以12歲以下孩童停課,或有家人生活不能自理需照顧等限制,且同樣皆為無薪。

桃園市空服員職業工會副秘書長葉瑾瑜指出,依據勞動部今年3月出版110年《僱用管理暨工作場所就業平等概況調查報告》顯示顯示,申請防疫照顧假的勞工中,其中以34~44歲年輕女性勞工為照顧12歲以下子女者比例最高,女性勞工平均申請防疫照顧假的天數甚至多達12日,這些勞工都是年輕勞工,進入職場年資較少,又逢需要養育幼童的時期,疫情下若持續申請無薪照顧假,將造成勞工極大經濟壓力。同一份報告指出,雇主承認違法拒絕勞工申請防疫照顧假比例高達15.9%,其中有超過五成雇主會以「員工可用其他假別替代」為由拒絕,政府應正視相關問題。

全國環保公務機關總工會秘書長楊俊華表示,相關防疫的假別無薪的情況,即便勞工使用特休,也是變相減損勞工薪資,台灣接下來可能即將面對學童不斷在停課與復課的循環中,新竹縣產業總工會副理事長沈源新特別強調,勞工家長將會更加需要「有薪」的防疫照顧假及家庭照顧假,同時現在更是檢討、優化「家庭照顧假」的時機,應獨立計算且增加天數為14天。

 

出勤快篩應由雇主負擔!沒有快篩而無法出勤,請假應受保障!
雲林縣產業總工會秘書長吳嘉浤表示,指揮中心4/26推行3(隔離)+4(已篩檢代替隔離)的新制方案,以維持社會運作與防疫之量能,3+4期間,至多需5次快篩,然成人僅提供3劑公費快篩(提供匡列時、有症狀時、自主防疫期間共3次為原則),而勞動部長許銘春4/28表示,雇主若希望勞工縮短居家隔離時程、儘早回來上班,額外需要的快篩或快篩費用,「宜」由雇主提供。若是企業基於職場防疫需求,要求勞工定時快篩,或因應指揮中心要求應辦理快篩之特定場所(如幼兒園、補習班等),勞動部都一貫主張,因均屬企業營運管理所需,相關費用「宜」由雇主負擔。「宜」代表只是建議,而無強制力,在勞資關係普遍不對等的情況下,就有可能變成勞工自行吸收,並不合理。

 

據報載,更有不少雇主要求勞工在自主防疫期間上班,但勞工買不到快篩試劑無法上班,就被記曠職,這種誇張情況,勞動部竟仍表示,雇主「宜」提供快篩,如無法上班,應協調假別,這種說法對勞工完全沒有保障。

工作傷害受害人協會秘書長利梅菊強調,勞工出勤快篩,是為了雇主的營運需求,同時也是職安需求,出勤快篩即應由雇主負擔相關費用,才不會發生變相減薪的情況。如果自主防疫期間,勞工買不到、雇主也無法提供快篩,應保障勞工申請「防疫隔離假」,雇主不可視為曠工、強迫勞工以事假或其他假別處理,也不可扣全勤獎金、解僱或為其他不勞工的處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