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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聲明】徐國堯免職案(會台字第 13588 號聲請案)

文/消防員工作權益促進會

有關今日徐國堯免職案(會台字第 13588 號聲請案)憲法法庭宣判,宣布本案合憲,本會與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當事人徐國堯對此有以下4點聲明:

1.對於憲法法庭判決感到非常遺憾,本次判決證明特別權力關係仍然存在,行政權濫權仍無法被制衡。

2.大法官宣告理由,因警察人員立即免職有其對社會重大公益必要、而消防員適用警察人員人事條例、官職等所以比照,是不切實際的主張,消防員之所以適用乃歷史錯誤,大法官的判決合理化了這個錯誤,令人失望。

3.本會與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社會各界一再強調應對於行政權濫權懲處、打壓免職需保障其服公職與救濟權利,不僅包含懲處是否得以進入行政訴訟,更期待憲法法庭對於行政濫權的司法制衡制度,應有進步解釋,然而結果非常遺憾。

4.本會與當事人、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將會持續爭取吹哨者復職,並對「警察人員人事條例」的修法以及「消防人員人事條例」的立法繼續努力,為全國公務員及消防員爭取一個合理、容納建言的公務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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