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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聲明】「專案教師實施原則」上路,專案與專任要「同工同酬」!

文/台灣高等教育產業工會

我國目前有超過4000名大專教師,是以所謂「專案教師」的名義進用。長期以來,「專案教師」因為缺乏法律明文保障權益,往往淪為各大專剝削壓榨的對象。

在監察院與工會團體長期的批評下,教育部近來公布〈專科以上學校進用編制外專任教學人員實施原則〉(以下簡稱「專案教師實施原則」),於2022年8月1日將正式生效,並宣稱新增了有關「專案教師」的保障。

工會細查內容,雖然「專案教師實施原則」仍有諸多缺漏,例如對於專案教師的「不續聘」要件與程序並未規範,對於其「申訴」也未準用教師申訴制度;然而,「專案教師實施原則」的一大重點在於,明訂專案教師要比照同職級專任教師的「授課時數」與「薪酬」,也就是兩類人員應當「同工同酬」。

相關規定,載明於「專案教師實施原則」第5條:

編制外專任教學人員遴聘之規定如下:…(四)授課時數:比照編制內專任教師之規定為原則。」、「(七)薪酬:1.本薪(年功薪)及加給比照學校編制內專任教師待遇項目。

2.初聘比照學校編制內各該職級教師之本薪最低一級及學術研究加給合計數。但有特殊情形,經以契約約定,超過上開合計數者,從其約定。」

此二規定,是對「專案教師」遲來的應有保障,並且在今年新學期就將上路生效,工會將嚴密監督各大專有無確實落實。

我們觀察到,過去幾年來,大專專案教師制度頻頻遭到濫用,不但違法不續聘頻傳,甚至不少學校要專案教師比專任多上6個鐘點以上(例如專案助理教授被要求一學期上16鐘點;工會甚至聽聞過一學期要上22鐘點的案例),薪資卻不變;或者是鐘點數相同,但薪資打折;或是要求專案額外兼任行政業務,卻不加發行政職務加給…。

種種違反「同工同酬」原則的「一校兩制」的歪風,卻仗著專案教師的「轉正」期望與別無選擇,一再延續下來。這種不合理狀況,早該受到糾正。

實際上,大專專案教師和編制內專任教師,差別應該是「經費來源」不同,以及因編制外與編制內身份差異,導致適用勞保和公保不同。但「同工同酬」原則一樣適用。沒有理由換了一個經費來源,教師的薪水就可以打折!或被要求無償增加授課時數!

據了解,不少過往要求專案教師「一學期上16鐘點」的學校,還未意識到「實施原則」已上路,迄今安排下學期的課程仍未改正回比照專任「一學期上10鐘點」。因此,我們建議全國大專教師一同密切關注:自己任教學校及科系的「專案教師」,其[PL1] 「授課時數」與「薪酬」有無已比照專任教師?

倘若學校及科系視新法規如無物,111學年度起依舊維持專案與專任「同工不同酬」的狀況,我們歡迎您述明狀況,向工會([email protected])及教育部提出檢舉,也歡迎主動在相關校內會議要求改正,以確保落實「專案教師實施原則」第5條的規定。

合理對待「專案教師」,不但是為了這個群體維護應有權益,也是在捍衛全體大專教師的「勞動基準」,以及捍衛高等教育的「教學品質」。

與世界先進各國相較,台灣的大專教師基本授課時數已明顯偏高,平均每學期已多教一門課(2~3鐘點);若再放任學校恣意壓榨專案要其增加6個鐘點,結果必然將壓縮其備課及課外指導時間,傷害台灣高教品質。

我們拒絕現行高等教育不合理「壓榨新人」的模式。站在高等教育進步的立場,對於「專案教師實施原則」上路後,專案與專任的授課時數與薪酬有無「同工同酬」,我們一起監督到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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