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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稿】中央300億租金補貼特急列車,應為社會弱勢者加開方便之門

文/台灣芒草心慈善協會(共同聲明團體羅列於文末)

多個社福公益團體向蘇院長建言:中央300億租金補貼特急列車,應為社會弱勢者加開方便之門

300億元中央擴大租金補貼專案」今年3月由行政院蘇貞昌院長親自拍板、5月正式核定、6月內政部公告將於71日上路至8底截止,這項風風火火的福利政策預期將在2個月內完成50萬個家戶申請,嘉惠初入社會青年、新婚家庭、育有未成年子女家庭、經濟弱勢或社會弱勢家庭。然而,最弱勢的無家者能否搭上這輛300億元的福利特急列車,獲得一個安身的住所?從內政部規定的申辦程序來看,限定受理申辦期限(7-8月)、租賃契約影本列為申請時必備文件,光這兩項規定就可能阻擋了特別弱勢的無家者。

限定租金補貼申請期限,對弱勢無家者特別不利,看得到卻上不了車

  本次補貼專案「簡化申請程序,放寬所得限制」,固然納入了人均月入達45萬元的小資家庭;但對於小資家庭的簡化程序,在關鍵處卻對最弱勢者缺乏彈性,可能使無家者與社會弱勢民眾因來不及備齊申請資料而被排除在外。

  相較於受房東歡迎的年輕小資家庭,包括遊民在內的各種社會弱勢無家者,向來在租屋市場飽受歧視與排斥,尋找租屋的時間經常會超過12個月,而愈弱勢的無家者尋找租屋的時間就更漫長。因此,當政府限定受理申辦補助期限,將會特別不利於年老、身心障礙、遊民、日薪制勞工等多重弱勢特徵的無家者及缺乏適居空間者,使因社會歧視而無法取得租賃契約的最弱勢人民,再次被政府的申辦時限與文件等規定所排除。

租金補貼隨到隨辦,地方行之有年,民間團體盼中央與地方加強合作

  如果在選舉年大發補助銀彈的中央政府,心中沒有與地方政府較勁功勞的功利考量,我們民間團體深切期盼勤政愛民的蘇貞昌院長能聽取民間建言,指示內政部與地方政府加強行政合作,共同為台灣無處安身的底層人民多開幾扇方便之門。

  芒草心等服務無家者與各類社會弱勢民眾的公益團體,過去曾多次向內政部建議,希望租屋補貼的申請程序能採取隨到隨辦的方式,但這項意見可能從來沒有傳達到蘇院長那裡。畢竟,隨到隨辦在各縣市政府對低收入戶的租屋補助已經行之多年,然而,內政部至今仍執意採用限定期間、一年12梯次的申辦規定。這項制度前提,就已經排除了在申請期限之後流落街頭的人,與因受社會歧視而難以在限定期間取得租賃契約的人。何以地方行之有年的成熟作法,在中央政府官員的思維中會如此困難?如果中央行政人力不足,可以與地方政府合作辦理,而非限縮底層人民申請補助的機會。

  我們懇切地提出4項建議:

  1. 300億元中央擴大租金補貼專案」對於社會弱勢與經濟弱勢者,應增加隨到隨辦的申辦方式,使申辦期間延伸到專案預算用罄為止。
  2. 如果內政部仍不提供隨到隨辦,應容許社會弱勢與經濟弱勢者先登記申請租屋補助、審查補助資格並核定補助額度,待找到租屋處後再遞交租賃契約影本、核發租屋補助金額。
  3. 如果內政部仍不提供隨到隨辦,應考慮社會弱勢與經濟弱勢者的需要,在9-12月期間為他們加開租屋補助申辦列車。
  4. 面向社會弱勢與經濟弱勢者的租屋補助申請,內政部應尋求地方政府的合作,包括分擔隨到隨辦的行政業務,或是在300億元中預先匡列各縣市社會與經濟弱勢者的租屋補助預算,以讓中央的政策美意能真正嘉惠到最貧困的人民,也能提高整體預算執行率。

【共同聲明團體】:台灣芒草心慈善協會、社會住宅推動聯盟、台灣社會福利總盟、崔媽媽基金會、台灣勞工陣線協會、社團法人臺灣兒少玩心教育協會(微光盒子)、娛樂公關經紀職業工會、台灣社區實踐協會、新北市樂窩社區服務協會、社團法人台灣新巨輪服務協會、逆風劇團、社團法人台灣風啟青少年賦歸協會、中華民國老人福利推動聯盟、社團法人台灣夢想城鄉營造協會、人生百味文化建構協會、社團法人慕哲人社(浪人食堂)、臺灣社區居住與獨立生活聯盟

【連署團體及組織】:中華民國身心障礙聯盟、勵馨社會福利事業基金會、台灣少年權益與福利促進聯盟、中華民國智障者家長總會、酒與妹仔的日常有限合夥、萬華社區小學(小小市民文化創意有限公司)、伊甸社會福利基金會、社團法人全球小紅帽協會、臺北市社會工作人員職業工會

(團體名單依加入連署時間順序排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