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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稿】台化儘速撤回國賠訴訟 燃煤電廠關廠六週年 請負起社會責任

文/彰化縣環境保護聯盟

【台化儘速撤回國賠訴訟】燃煤電廠關廠六週年-台化汙染請負起對彰化的社會責任!!

1.彰化縣環境保護聯盟主任吳慧君表示,今年9月29日是台化燃煤電廠關廠六週年!但台化公司長期汙染彰化,卻厚臉皮的要向彰化縣政府所代表的彰化縣民們,索取高額11.4億元的國賠金額!
彰化台化在1965年設廠,污染彰化50年,空氣中酸酸臭臭的味道,已成為彰化人共同的記憶!然而台化關廠前後,對於彰化市的市民又是如此印象呢?台化關廠前後台化真的虧損差異很大嗎?台化關廠後空氣有變好嗎?台化有負起對彰化市民企業社會責任嗎?

這次要召開記者會是因為於2016年間,位於彰化市的台化公司的燃煤發電廠的燃煤操作許可證在到期前將申請展延,卻被彰化縣政府於審查時發現,台化公司所使用的生煤成分與環說書承諾不符,違反環評承諾,並對台化公司進行開罰30萬元,同時要求台化公司的燃煤許可證若要再使用,必須重新以”異動”來申請操作許可證,但台化公司卻堅持以”展延”來繼續申請許可證,最終無法如期順利完成申請作業,導致台化燃煤電廠操作許可證在 2016年9月28日到期。

許可證到期後,台化也未再向環保局申請燃煤電廠的許可證,因長期虧損也藉此決定關閉燃煤電廠,事後卻向彰化縣政府提出巨額賠償,要全民買單,簡直欺人太甚!台化過去長年長期造成彰化的污染,呼籲台化負起社會企業責任,儘速撤回國賠訴訟。

2. 彰化醫療界聯盟理事-李武波:關於國賠案,台化公司與彰化縣政府現階段最關心的是法令攻防;但我們醫療環保志工團隊最關心的則是彰化縣住民的身體健康問題,尤其是彰化市。其實,這本就是問題初始的焦點——空污與肺癌;相信這應也是我國企業標竿的台化公司其社會責任實踐的核心工作之一。

空污與肺癌的主要指標物,前者是「PM2.5(細懸浮微粒)」,後者則是「肺腺癌」。我們製作下列幾張相關圖表給大家參考,盼望透過您們的關心報導,台化高層在審視圖表之後,能一起同感欣慰和感謝台化在配合彰縣府空污防制後,彰化市的PM2.5空污真地得到具體又持續的改善;而更重要地,彰化住民罹患肺癌的風險也將大幅降低。

所以,縱使彰縣府在法令執行上或有缺失,但從空污防制與肺癌防治的面向(空污源的責任追究以及如空污肺癌相關疾病的傷害賠償),倘若在台化公司克盡企業社會責任之下,果真得到一個共工共善美好的結局,欣慰、感謝和稱讚都來不及了,何必又何苦堅持失落又失格的國賠索償案呢?而我們更相信,在國賠案初審贏得勝訴判決後,台化公司若能主動撤銷,定會使台化卓越的企業形象和精神更卓越超格——永在又值得世人的永慶!

圖表1》(年表)『彰化市台化廠鄰近空品測站 PM2.5濃度5年平均變動情形及其成長率_2007~2021』:以彰化市台化廠為中心,其南東北西的測站為南彰化(市),東大理,北西屯忠明和西線西(大城測站新設又在西南,遠離台化,所以沒列入)。以停工的2016年為分界點,計算5年平均的PM2.5濃度並比較。2016年停工5年之後的2021年,近鄰測站的濃度仍都持續大幅下降。

圖表1》(年表)『彰化市台化廠鄰近空品測站 PM2.5濃度5年平均變動情形及其成長率_2007~2021』

圖表2》肺腺癌十年平均發生率(1980~2019年)_台中、彰化、南投和雲林:發生率的翻倍成長大多是環境的空污因引起的;而在四縣市,彰化後來居上,而且居高不下。

圖表3》肺腺癌十年平均發生率(1980~2019年)_彰化市及其鄰鄉鎮區:彰化市顯然略高些。雖然,有台化廠的彰化市之PM2.5濃度和肺腺癌的發生率都比近鄰略高,而且彰化測站又是為監測台化廠空污而設,但還是無法指認其因果性。至多也只能從企業的社會責任的觀點說「或許相關」。

圖表3》肺腺癌十年平均發生率(1980~2019年)_彰化市及其鄰鄉鎮區

圖表4》肺癌健保醫療費用支出_229億點_十大癌最高,2021年

圖表5》肺癌每人健保醫療費用_28.3萬點,2021年。 從企業的社會責任面向來看,台化公司本來就應主動積極地實踐空污防制及其健康傷害防治,並且概括承受其相關費用。

3.彰化縣環境保護聯盟監事顏淑女表示,「特殊性工業區」規定來自於環保署於1994年時在《空氣污染防制法》中。而相關規定於2012年時進行修訂,成立於1965年的台化也符合管轄範圍,台化彰化廠卻一直沒被彰化縣府認定,直到105年3月始被彰化縣府認定為特殊性工業區。

台化不服必須花錢做綠帶和設置空氣品監測設施11站,提起訴願,105年10月於環保署進行訴願審議,結果台化遭到駁回,委員會認為廠房計算面積不能僅計算製程廠房,其他周邊輔助設施都應計入。環保署說,依據空污法第15條規定,特殊性工業區應設置空氣品質監測設施。

台化共應設置11站,包括其所在地彰化市1站、緊鄰鄉鎮和美鎮、秀水鄉、花壇鄉、芬園鄉、大肚區及烏日區各1站,以及另外再設置4站,監測內容則須包含細懸浮微粒(PM2.5)、二氧化硫(SO2)、一氧化氮(NO)、甲醛等100多種空氣污染物。若台化未完成空品監測站,依「空氣汙染防制法」可按日處罰五十至五百萬元,未限期改善的話可勒令停工。台化面臨必須立刻加裝空氣品質監測措施,花費應超過10億。加上台化彰化廠早已連年面臨虧損中。

台化副董事長洪福源在105年就已自己表示彰化廠目前依舊是賠錢赤字,且已連續5年虧損超過17億元,即現在每年虧損超過三億多。所以對台化來說,故意不做環保局要求的異動申請,故意讓許可證申請卡關,根本早就是台化計劃中處理方式,剛好利用這次,藉口彰化縣環保局故意讓工廠關廠。基於台化對彰化的企業責任,要求台化撤回國賠告訴。

4.彰化縣環境保護聯盟理事長張淑芬表示,台化在6年前終於不再燒煤,煙囪終於不再有黑煙冒出,從民國60年開始,在彰化長大的每一個人都知道去台中的路上就會看到一間很大的工廠,員工非常的多,後來才知道,台化居然有在發電,後來才知道,燒煤的空氣汙染很嚴重,只要經過台化的時候,都會有臭酸味,還好這個已經是歷史的記憶了。六年前台化不再燒煤以後,對面彰師大的學生,都說他們現在打籃球非常的舒服,不再每天聞到臭酸味,住在附近的居民也說,現在空氣變得非常好,頂樓天花板地上不再會積一層灰燼。

感謝台化對彰化多年的貢獻,提供彰化人工作機會,但是時代不一樣了,考量到彰化市的人口變化、都市景觀設計、工廠增減、市中心發展、空氣汙染、附近居民的健康狀況、溫室氣體減量目標等等,再再考驗政府和企業的思維轉變,環境永續及未來世代發展,期待台化先畫下完美休止符以後,企業和人民雙贏,一起改變彰化。台化的起家厝是在彰化,台化究竟想回饋彰化人什麼,我們期待台化能有過人的智慧,做出符合大企業的社會責任出來。

5.台灣健康空氣行動聯盟執行長楊澤民博士表示,台化彰化廠2016年關廠以前,污染彰化半世紀,影響了兩代人的健康。而鄰近台化彰化廠五公里之內總計有88所學校,20多萬居民,台化燃煤汽電共生機組排放廢氣的煙囪只有60公尺高,長年排放的有毒廢氣就在低空隨風擴散到附近地區,特別影響老年人和呼吸系統仍在成長的孩童之生命和健康。

台化應善盡其企業社會責任,主動撤回國賠訴訟,也應支付給過去逾半世紀曾生活在台化彰化廠附近的居民,到醫院接受肺部低劑量電腦斷層檢查(LDCT)篩檢之費用。

以台化彰化廠五公里內粗估20萬居民為例,並以林口長庚醫療集團影像診療部提供LDCT篩檢之費用為6000元新台幣計算:200,000 人 × 6000元/人 = 1,200,000,000。總計費用為12億台幣。這項LDCT肺部篩檢也僅是台化因其逾半世紀長期燃煤排放廢氣而應主動提供給鄰近居民,最基本的企業社會責任與補償。

6.現任彰化縣議員吳韋達表示一審判決彰化縣政府要付台化4.7億國賠,明明以前報導都寫他虧損連年,台化自己停工理當是停損,卻索賠天價,這是一個完全不合理的要求。

1965年,台化在彰化市設廠,隨著都市成長,廠區直接被包在彰化市裡頭,十幾萬人籠罩在廠區周圍,我家就是其中的一戶。台化彰化廠生產人造絲,製程中需要用鍋爐燃燒產生高壓蒸氣。汽電共生系統的原意是除了原本產生蒸氣,更要利用廢熱推動發電系統,讓整個機組燃燒效率大幅提升,產生的電在廠區使用,多的電還能饋線回賣給台電。問題就出在賣電給台電,一個本業連年虧損的廠區,地方團體當然會懷疑電到底是賣了多少錢,我在2016年底藉由批湊資料,算出賣電的可觀金額。

以簡單數學來推算2015年的數據:台化彰化廠2015年燃燒412,158噸生煤,其中燃料熱值約6000千卡/公斤,可以產生2.46兆千卡的燃料熱值。台化彰化廠「總熱效率」為52%,轉換成1.28兆千卡的有效總熱能。「有效電能比率」產出為57%。所以產生8.5億度的電。能源局公布2015年台化彰化廠售電比例為54%8.5億度電中賣4.6億度的電給台電。

台電2015年汽電共生的收購價是每度2.21元,所以4.6億度電可售電超過「10億元」。若納入「用電尖峰負載的售電價格更高」及「裝置容量合約的奬勵措施」的額外收益,售電獲利將會更高。

身為八卦山下長大的子弟,從小到大,經過台化廠區都會有一股噁心的惡臭味,家人開車路過前,冷氣先會轉到室內循環,並確認窗戶關緊,但是那個味道還是會漫進車裡,如今這味道不見了,。呼籲台化負起社會責任,過去賣電這麼多年了,感謝過去與彰化一起繁榮賺錢,但是現在儘速推動產業轉型,尤其彰化廠區是彰化市東區發展重點,推動園區改造,讓企業與地方雙贏。

7.喚醒彰化青年聯盟成員-彰化縣議員候選人-楊子賢

我們必須呼籲台化善盡企業社會責任,不要「一層牛扒兩層皮」,卻還讓彰化縣府來「借刀殺人」。半世紀以來彰化縣民犧牲健康、成全經濟,當產值已達最後盡頭,竟還要賴帳縣府買單最後的收拾費,這種行為絕非良善的企業社會責任。

事實上早在卓伯源時期,台化早已提出都市計畫版本,明白指出關廠打算,但為了賺電利益仍在死撐活撐,甚至在許可證換發之際,堅持不改善環境設施,讓彰化縣環保局硬起來依法行政,最終企業自行評估後關廠,算盤打得太過精明,反倒盡顯財團的惡劣吃相。

呼籲高等法院依法善盡調閱卷宗的責任,好好比對縣府、台化兩造提出的事證,最初最符合社會情感的適當判決,也要提醒對一審國賠就冷嘲熱諷的彰化政客,又或者是隔岸觀火的看戲民眾,此案是任何政黨在朝在野都會面對的問題,健康更不分藍綠色彩,更不該該由任何金錢來計算,務必要以彰化縣民的最大健康利益來看待。

8.時代力量黨主席/立委陳椒華

2016年,時代力量就跟彰化團體與縣民站在一起,表達堅定反對台化燃煤發電污染獲利,呼籲修正空污法第28條,賦予地方政府針對空汙得採取更嚴格之限制與更優先的決定權,並支持彰化縣政府否決台化廠的許可證。

台化早已虧損多年,面對遭認定為特殊工業區,需設11個空品監測站,不止逃避設站,還堅持許可證展延而不辦理異動,後來許可證失效,三部燃煤鍋爐須停爐,進而趁機關廠,再透過天價國賠,佔盡所有便宜,這是否為台化「轉虧為盈」的縝密劇本?

環保署在台化案中,一再偏袒台化,訴願結果打壓彰化環保局的處分,甚至後來修空污法時還訂了「台化條款」,讓工廠許可證逾期未准駁者,可依原條件繼續操作,而不會失效。環保署自甘墮落,讓污染凌駕於環保之上,是台灣空污公害史上的重大環保挫敗!令人不得不質疑環保署是台化「轉虧為盈」大計的幫手、打手和棋子。

之前反台化燃煤運動中,較少著墨未追究的是環保署在將台化的環評監督轉移給彰化縣政府之前,未做好監督台化的失職,未發現台化生煤成分與環說書承諾不符,違反環評承諾!

這次法院採納環保署的說法,讓彰縣府面臨台化4.7億元的國賠,環保署難辭其咎,此案根本是環保署瀆職在先,彰化環保局揪出台化違法,環保署卻幫台化解套,簡直就像是台化的打手!時代力量將追究環保署當年失職圖利之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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