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搶救七股大地聯盟
今日(11/4)光電4大公協會太陽光電產業永續發展協會、太陽光電產業協會、太陽光電發電系統同業公會、SEMI太陽光電委員會共同發表聲明,表示光電業者被七股鄉親誤解。
搶救七股大地聯盟在此澄清,七股鄉親並不反對光電發展,也絕非站在光電業者對立面,目前台灣推動地面光電至今僅不到5年,許多政策尚未完備,甚至處於無政府狀態,不論是在地鄉親乃至光電業者都無所適從,不知如何解決問題,因此希望光電4大公協會能與七股鄉親同在,共同要求行政院要立即整合跨部會不同調問題,以解決光電造成之爭端。
本聯盟有以下四點說明:
一、同為政策闕漏受害者 應一同要求政策優化
我們理解多數光電業者皆是合法守法依照政府政策規劃發展光電,而居民漁民也大多是合法或依地方民情長期以來使用七股土地。目前鄉親提出的種種問題,不論是總量管制、空間利用競合、產業衝擊、施工規範等,皆是面向政府政策缺乏完善規劃,導致七股鄉親與光電業者產生衝突,但政府卻隔山觀虎鬥。
因此,本聯盟認為光電4大公協會無需認為七股鄉親是劍指光電業者,相反的我們希望光電業者能與鄉親同在,一同要求政府盡速完備相關政策,以免各方無所適從。
二、光電無需擔起漁業升級 產業轉型應為漁業署責任
光電業者多表示希望肩負養殖漁業升級的重責大任,但鄉親必需表示漁業管理不該是光電業者責任,光電業者也不會比我們漁民懂養殖。目前漁電共生以致的承租戶工作權、空窗陣痛期、室內養殖轉型、技術人力空缺等問題,皆非單一業者可處理,是涉及到整體養殖漁業發展問題。
漁業署長期以來缺乏對養殖漁業的管理,以致目前對漁電共生轉型缺乏配套政策,並將漁業管理及產業升級責任推托給光電業者,是極其不合理,因此本聯盟希望光電4大公協會能與鄉親及漁民在站一起,共同要求漁業署完善養殖漁業轉型白皮書及其配套。
三、所有爭議應檯面化 避免私下私相授受
本聯盟清楚瞭解光電業者大多皆合法守法,即便有部分無良廠商,也不該將優良業者一網打盡,然而部分不良業者在七股造成的紛擾爭議將會影響大多居民對光電的觀感。同時光電身為中央政策有大幅利益,必然有不肖人士想從中牟利,本聯盟也嚴正譴責此種危害地方公共利益之行為。
因此本聯盟為避免爭議解決地下化,造成不論是光電業者、里長、漁民居民間的困擾,希望光電4大公協會與本聯盟共同要求政府成立跨中央及地方的爭議協調平台,讓爭議能檯面化進而公開透明釐清解決問題。
四、光電需深耕20年 業者應與地方有協調平台
光電建置完畢將與在地鄉親共存至少20年,除了目前已有的施工、鄰擾等問題,未來20年間仍可能遇到監管問題,如契約糾紛、電板毀損、漁權爭議等狀況等。同時我們知道多數光電業者有心協調施工動線、施工方式,以減輕對居民的衝擊及不便,但當多家同時進行時,可能單一業者不可預料的加乘效應,為減少光電業者與居民的衝突,本聯盟認為需要有政府以公正第三方進行協調。
目前行政院將協調中央相關部會及地方政府成立七股工作站,本聯盟希望光電4大公協會能共同要求政府將七股工作站界定為具實質權責的協調平台,並納入地方及光電業者代表,進而能有長期解決在地糾紛的溝通機制及治理工具,避免淪為解決個案爭議的任務小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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