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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動】講座|住了一輩子的家,可以不被怪手拆除嗎?-談瑠公圳迫遷案與時效取得地上權

2023-04-12 @ 7:00 下午 - 9:30 下午

文/台灣人權促進會、人權公約施行監督聯盟、反迫遷連線

報名連結:在這裡
時間:4月12日(三) 19:00-21:30
地點:台灣人權促進會北部辦公室

主持:陳思豪 牧師

與談:
賴碧珍 瑠公圳迫遷案當事人
黃昱中 瑠公圳迫遷案委任律師
余宜家 台灣人權促進會副秘書長

本次講座邀請瑠公圳案,承辦憲法訴訟聲請案的黃昱中律師,與當事人賴碧珍,說明瑠公圳邊小屋的故事,並剖析「時效取得地上權」這個制度,在運作上究竟出了什麼問題?可能的解決方案又在什麼地方?並由台權會副秘書長余宜家,從公約的角度談在沒有土地所有權情況下的居住權保障。這場講座,也將請長期關注反迫遷議題,參與過樂生保留運動、聲援過反台南鐵路東移的陳思豪牧師主持。

「老宅,不只是我從小到大的住所。在老宅裡,像是我早逝的爸媽,和三年前過世的阿嬤,還陪在我身邊一樣」,「別人為了利益,讓我的生活支離破碎;住了一輩子的家,可以不被怪手拆除嗎?」—– 新店瑠公圳迫遷案當事人賴碧珍。

▍時效取得地上權怎麼了?

這是一戶人家的故事,更是許多面臨迫遷威脅住戶的縮影。2022年7月,當事人賴姐委託黃昱中律師向憲法法庭聲請時效取得地上權審查。「時效取得地上權」是民法保障實際土地使用者的制度,然而實務上卻幾乎無法順利完成登記,究竟行政規則與實務運作出了什麼問題,讓民法的保障幾乎無法落實?

▍法院已完成測量,下一步就是拆除老屋

賴姐一面委託律師向憲法法庭聲請時效取得地上權的審查,同時也請律師針對水利會違法賣地提起行政訴訟,但這些都不會停下拆屋的強制執行,因為法院彼此獨立審理。賴姐的民事訴訟敗訴確定後,建商向法院聲請拆屋,法院在去年4月測量後,下一步就是拆除老屋。

▍困境有可能破解嗎?

居住權作為人權,是什麼內涵?長期居住使用土地的人,為什麼在法律面前卻難以主張原地安居的權利?生命、記憶與土地的連結,永遠都抵不過財產權的登記嗎?法律該如何規範,實務該如合運作,才有可能保障居住者的安居?

▍瑠公圳迫遷案發生什麼事?

沿著新店瑠公圳邊,有棟長型的平房,是賴碧珍家族一家四代的住所,也是她住了快一甲子的家。日本時代,賴姐的阿公阿嬤,受瑠公農田水利會所託,為了看顧邊坡,而在萬新鐵路跟瑠公圳旁住下,多年來賴姐的長輩,曾多次向水利會表達想購買小屋座落的土地。

然而,2011年,賴姐家族在未獲水利會通知優先承購的情況下,土地被賣給了建商。隔年建商要求拆屋「還」地的訴狀,擾亂寧靜的生活,自此「安居」成為最單純又最困難的嚮往。

明細:

日期:
2023-04-12
時間:
7:00 下午 - 9:30 下午

地點

台灣人權促進會北部辦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