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亞旭移工組企業工會、力抗關廠逼退員工 要求資方儘速協商

文/公庫記者楊鵑如

華碩旗下子公司亞旭電腦,專門製造網路通訊設備等電子產品,近日桃園廠傳出關廠消息,5月中亞旭公告鼓勵移工自行轉出,還要求離職移工支付兩萬多的冷氣電費等費用。

「華碩集團,堅如烏龜!」50幾位菲籍移工不滿公司作為,組成全台第一個由移工組成的「華碩電腦關係企業工會」及「亞旭電腦企業工會」,9月21日前往電子購物中心「三創生活園區」門口召開記者會,向二樓華碩旗艦店喊話,抗議亞旭恐規避《大量解僱勞工保護法》應給付給員工的資遣費,且未保障移工工作權,應優先將移工轉調到還在營運的新北廠。

亞旭電腦則以聲明回應,相關事宜將在勞資調解會上進行溝通。桃園廠沒有關廠計畫,未來若要縮減人力,可能讓移工到其他廠區工作,確保工作權。

對此爭議,勞動部則表示移工不適用《大量解僱勞工保護法》,但相關部門已聯繫亞旭公司,希望企業盡可能拿出誠意跟員工協商,勿讓爭議再擴大。

移工不適用《大解法》 再次凸顯同工不同保障

華碩電腦關係企業工會暨亞旭電腦企業工會秘書長汪英達表示,今年5月亞旭傳出可能關閉桃園廠,公司在5/18張貼公告鼓勵移工自行轉廠,理由是公司處於淡季,沒有加班,有外籍同仁反應無法賺取加班費,因此同意移工轉出。原本亞旭有400多位菲律賓移工、99位泰籍移工,現在剩下100多位菲律賓移工、2位泰籍移工,廠內約3/4移工已離職。

工會認為亞旭公司此舉是在規避《大量解僱勞工保護法》中應給付給勞工的資遣費,初步估算亞旭因為移工自行轉出節省了1千萬以上的資遣費。

除此之外,所有移工轉換工作前還拿到公司給他們的欠款清單,由於今年3月亞旭要求桃園廠的移工搬到新宿舍,公司列出了移工3月到離職前應給付的冷氣電費,半年內加總高達1萬多元,另外還有服務費7千多元、體檢費2千元等,移工轉出前還欠了雇主將近2萬2的錢。

工會認為亞旭電腦公司是華碩公司百分百持股的公司,華碩要一體承擔,三創園區二樓就有華碩電腦旗艦店,工會要告訴華碩公司、消費者以及民眾,華碩是血汗無良公司,放任子公司亞旭用不正當手段規避法律責任,未盡到雇主應保障勞工工作權的義務。

亞旭電腦公司5/18張貼公告鼓勵移工自行轉廠。

亞旭電腦公司列出了移工3月搬新宿舍後到離職前應給付的冷氣電費,轉出前還欠了雇主將近2萬2的錢。

移工組企業工會 要求與公司協商團體協約

「聽說亞旭要關廠,我不想坐以待斃。」亞旭電腦企業工會理事長Rochel Garais(洛秋)是個單親媽媽,來台工作4年半,工作內容是操作Wi-Fi路由器、數據機、無線基地台等網路通訊設備的主機板。

洛秋說到搬遷新宿舍前,移工支付膳宿費2300元,每月冷氣電費只要200元,今年3月搬到新宿舍後開始面臨公司要求所有移工支付高額電費數千元不等、鼓勵移工自行轉出等作為,詢問公司後也未獲回應,因此8月中成立了工會,成員50幾人多為菲律賓移工,希望以勞工集體的力量,要求亞旭及華碩公司高層能夠出面與公司協商。

許多亞旭移工聽聞公司已拆卸機器、將工程師調去越南,質疑若沒有要關廠為何鼓勵大家轉出?為了因應亞旭可能關廠,亞旭企業工會未雨綢繆,秘書長汪英達提到移工不只是要爭取資遣費,更是要保障工作權。訴求亞旭若要關廠,應優先把移工調到亞旭還在營運的新北廠,或是華碩集團底下的其他工廠。

企業工會可以無條件要求跟雇主協商團體協約,汪英達表示亞旭企業工會除了已經跟桃園市勞動局申請調解勞資爭議之外,也已經正式向亞旭公司、華碩公司行文要求協商團體協約,結果亞旭跟華碩的人資僅是各打一通電話詢問就沒有下文。汪英達也說今天工會成員是請了會務假來召開記者會,可是公司內部開始要求移工不能曠職,甚至事前已經在記錄誰要出席記者會等舉動。工會敬告亞旭公司及華碩集團請遵守勞動法令,不要龜縮,立刻與工會協商。

台灣國際勞工協會代表許惟棟表示,移工團體經常處理類似亞旭公司要移工「軟性離職」的案件,「軟性離職」就是雇主找不到理由解僱勞工、又不想依法給付資遣費時,就透過其他手段逼迫勞工離職。他提到亞旭是以淡季、沒有加班為由,有些資方是調動職位或刻意刁難移工,甚至用辱罵、欺騙等方式,用盡一切手段就是要逼移工自動轉換雇主。

許惟棟說「軟性離職」特別容易對移工產生效果,是因為移工除了要面對雇主之外,還要面對仲介壟斷就業市場,對於身上背負高額仲介費貸款、不可自由轉換雇主、各種買工費等各種不平等的制度,這些因素都會導致移工只能被迫同意選擇轉換雇主,難以成立工會。

「亞旭企業工會的幹部們,是走在正確且勇敢的道路上!希望更多移工可以組工會,向雇主、仲介及台灣政府爭取更好的勞動條件。」許惟棟認為亞旭移工組成工會展現的是即便面對這麼多困難仍然勇敢的站出來,就是在告訴全台灣雇主,不是每個移工都會乖乖自願離職、簽下同意轉換雇主,移工不應該被這樣沒有尊嚴的對待,呼籲全台移工都要聲援亞旭企業工會這場抗爭。

「聽說亞旭要關廠,我不想坐以待斃。」亞旭電腦企業工會理事長Rochel Garais(洛秋)是個單親媽媽,來台工作4年半,工作內容是操作Wi-Fi路由器、數據機、無線基地台等網路通訊設備的主機板。

企業社會責任「紙上談兵」? 工會呼籲勿強迫勞動

工會發現亞旭公司每年的ESG企業永續報告中表示禁止種族或性別歧視、奴隸、人口販賣、剝削、強迫勞工(動)等內容,並強調有符合RBA責任商業聯盟(Responsible Business Alliance,簡稱 RBA)規範。RBA的「供應商行為準則」要求供應鏈不可以有強迫勞動狀況,且所有跟聘僱相關的費用都要由雇主支付。工會認為亞旭雖非RBA直接會員,但是華碩是其會員,不可因子公司而有所切割。

「移工為了工作欠大筆債務,就是強迫勞動。」汪英達強調,亞旭移工來台前必須向菲律賓仲介負擔高額仲介費6-8萬披索,還款總額永遠比借款總額高,每個月薪資一部分都要匯給菲律賓仲介。在國際勞工組織(International Labour Organization – ILO)的「強迫勞動」11項指標中,其中一項就是「債務拘束」,勞工為了工作要欠錢才能有工作,幾乎所有移工都有債務拘束問題,都是強迫勞動受害者。

新事社會服務中心督導李正新出席聲援工會,他說自己也用華碩產品,聽聞旗下公司欺壓移工感到不可思議。李正新認為原本選擇使用華碩產品的消費者是出於信任,因為華碩有經過RBA認證,對人權有一定要求,沒想到背後居然是用欺壓移工的方式做出產品讓消費者使用,「這是玩弄消費者對企業品牌的信任」。李正新呼籲企業若有業務調整,應與勞工協商或是調到其他廠區工作,而不是用消極、遊走法律模糊地帶的方式要求移工自願離職、省下資遣費,要求政府單位應介入調查。

對於工會訴求,亞旭電腦回應桃園廠沒有關廠計畫,5月公告是因訂單銳減,部分移工反映因加班工時降低致收入減少,公司在理解同仁需求後,同意其轉職至其他企業的申請。未來若縮減人力,可能讓移工到其他廠區工作,確保工作權。

有關工會所提出的電費訴求,亞旭電腦說明搬遷新宿舍後,受到台電調漲電價導致電費負擔增加,公用電費已改由公司全額負擔;另個人冷氣電費依使用者付費原則辦理。亞旭電腦強調將持續精進各項措施並保持開放的溝通渠道,相關事宜將在勞資調解會上與工會進行溝通。

●RBA:責任商業聯盟(Responsible Business Alliance,簡稱 RBA),前身為電子行業公民聯盟
(Electronic Industry Citizenship Coalition,簡稱 EICC),其行為準則確立了一套規範,以確保電子行業或以電子產品為主要組成部份之行業的工作條件及其供應鏈安全無虞、工人得到尊重並富有尊嚴,且商業營運合乎環保性質並遵守道德操守。

●ESG:分別是環境保護(E,Environmental)、社會責任(S,Social)以及公司治理(G,governance)的縮寫,ESG代表的是企業社會責任,是一種新型態評估企業的數據與指標。

亞旭移工來台工作前向菲律賓仲介貸款的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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