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說-依照世豐電力開發,恐讓山里至太平部落7公里的曲流面臨斷流的可能。守護豐坪溪自救會提供
文/守護豐坪溪自救會
經濟部自1999年起,無間斷的核發施工許可證予世豐電力,迄今將近25年,世豐電力承諾的發展與利益,始終未將部落視為主體,部落只能被迫接受開發,留下毀壞的山林土地給下一代。由豐坪溪沿岸部落成員組成的「守護豐坪溪自救會」不願再被披著綠能外衣,實際上即將攔水築壩、挖山毀林的財團所拖磨,在能源署與原住民族委員會監督功能皆失靈的情況下,無奈提出訴訟聲請停止執行,祈願法庭明察秋毫,今卻得到最高行政法院駁回停止執行的結果,實難甘服!
一、世豐諮商不透明,只是假同意:
世豐電力僅在各部落舉行不超過兩次之說明會,且從未依部落要求公開生態、地質、水文等環境監測數據,說明會中承諾建置的資訊公開網站迄今仍未看到,顯見世豐電力已背棄其承諾的事項;再者世豐電力以依法提撥的電協金,偷龍轉鳳地當作利益分享內容,而未依諮商同意精神將其收益分享予部落。世豐電力在說明會未依族人要求邀請專家學者說明利弊,僅一昧聲稱一切安全;更在投票議決前夕贈送卓溪鄉公所兩輛巴士、在說明會與投票現場發送禮品,影響族人投票意願。然而,為高行政法院卻選擇片面解讀多數同意的結果,不願深究其背後脈絡,讓保障原住民族權益的諮商同意程序淪為空殼。
二、卓溪鄉公所處理程序不周延輕忽部落權益:
卓溪鄉公所脫免其認定關係部落的職責,從頭到尾僅邀請六個部落,更在111年8月11日於卓溪鄉公所召開的會議中,在原訂議程之外以突襲表決決定六個關係部落,完全未依法評估豐坪溪沿岸部落所受影響,更未理會沿岸部落之陳情意見。其中山里與太平部落緊鄰河床,且水壩與電廠緊鄰部落周邊,時時刻刻威脅著部落安危,卻被毫無理由地加入其他部落稀釋其投票權。卓溪鄉公所未套疊各部落傳統領域及施工範圍、未有客觀事證說明各部落所受影響,只空以世豐公司意見及部落範圍遠近認定關係部落,明顯違法;卓溪鄉公所也已自承其提供非在申請日的家戶代表清冊給部落進行議決,違反諮商辦法甚明。
三、最高行政法院背棄守護原住民族權益的承諾:
諮商同意程序的種種瑕疵,最高行政法院卻視而不見,反而持續護航早有違法違憲疑慮的諮商辦法,背棄《原住民族基本法》尊重「各部落自主」的意旨如敝屣,認定得以多數決犧牲部落族人權益,讓受影響重大的太平部落在議決不同意後,仍被迫承擔開發風險。
最高行政法院在亞泥案中首揭原住民族諮商同意權是尊重原住民族意願及積極保障原住民族生存、生活及文化價值,卻在本案讓違反事前自由知情同意、侵害部落自主的諮商同意程序持續侵蝕部落,讓過去行政法院樹立保障原住民族權益的典範大開倒車,使諮商同意程序流於形式,與保障原住民族生存、文化、自決的精神背道而馳,令人難以苟同。
本會雖遺憾最高行政法院的駁回結果,但本案爭議尚未結束,仍待行政院針對世豐電力施工許可處分做出訴願決定始能明朗。本會在此呼籲行政院務必遵循憲法增修條文、兩公約及《原住民族基本法》所揭示保障原住民族自主、自決的意旨,莫讓保障原住民族權益的諮商同意程序淪為護航財團的手段!也誠摯邀請各位在112年11月22日早上十點二十分,與我們一同關心世豐公司近二十年未重新評估環境,卻要逕行開發的環境公民訴訟開庭(在台北高等行政法院),讓我們共同守護部落與山林溪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