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消防員工作權益促進會
時間:112年12月6日(三)早上9時整
地點:嘉義市議會民進黨團辦公室(嘉義市西區北港路278號)
主辦單位:消防員工作權益促進會、嘉義市議員林煒軒、嘉義市議員黃盈智
發言代表:
消防員工作權益促進會理事長|黃鈺翔
嘉義市議員|林煒軒
嘉義市議員|黃盈智
訴求:
嘉義市消防局今年3月至11月工時制度違法,導致基層消防員工作卻無法列入工時計算,請嘉義市消防局返還基層加班費。
嘉義市政府消防局於今年(112年)1月開始依據中央消防署公告「各級消防機關輪班輪休人員勤休實施要點」變更勤休制度。
但由於「消防局」屬於地方自治範疇,嘉義市政府消防局自今年(112年)3月份開始規定嘉義市的消防員一天工作24小時,但卻只能請領20個小時的薪水,嘉義市政府消防局聲稱,另外4個小時屬於同仁的「休息時數」,所以不予以計算工作時數,但消防局不僅未依中央消防署建議編排於日間時段,讓同仁有實質休息之用途,更甚以人力控管的要求,制定每日全時段最低人力限制規定,迫使同仁無法離開所屬單位,致使基層外勤消防隊員同仁必須24小時於消防隊保持機動待命,並且有實際救災事實,卻無法支領相對應薪資。
現如今,嘉義市消防局告知外勤同仁,在這4個小時期間,若有實際執行救災救護勤務並且須達成工作滿1個小時,始得計算工作時數,若執行救災救護案件期間,工時未滿1小時,則無條件捨棄,不予計算工作時數,不予給予薪水。
10月25日嘉義市友愛路發生火災,消防局外勤隊員近乎整夜拚死拚活,奮勇撲滅火勢,但消防局卻告知基層,僅有部分同仁能請領4小時薪水,其餘同樣執行救災工作的同仁甚至只能請領1~2小時薪水,如此差別計算,何其不公。
【基層陳情無果,提起行政訴訟捍衛權益】
消防署於112年7月10日的臉書公開貼文上,具名回應同仁陳情,表示「(刻意安排休息時間於深夜時段,又休息時段仍安排勤務備勤甚至出勤,卻沒有算入服勤時數) 已公然違法,請向所屬地方政府提出檢舉,並要求查辦;或向監察院提出檢舉,請監察院調查其違法失職之縣市消防局,何以休息時間要備勤,何以備勤不計時數。」
參考網址:https://reurl.cc/m0VQvA
目前嘉義市7個消防隊約有181名基層消防員,其中有112名基層消防員簽署訴願陳情公文,欲向消防局提起行政救濟流程,訴求爭取工作時數核實計算,並將至今為止每個月侵害同仁的工時權益,給與薪資或補休時數補償。
【積欠加班費2000萬餘元,勿讓消防員做白工】
以年資15年消防員舉例,一個月平均工作日數約12天,每小時加班鐘點費約240元,一個工作日若有4個小時未支領薪水,每一個工作月約少領11520元(12日*4小時*240元)。
根據嘉義市消防局2023.01.01公告之嘉義市政府消防局性別統計資料,嘉義市政府消防局7個消防隊隊員共有181人,小隊長29人,分隊長7人,共約217人,自3月份開始至11月底為止共9個月期間,消防局積欠加班費約2000萬餘元。(217人*11520元*9個月,詳見留言)
基層消防隊員訴求,應核實計算3~11月份工作時數,並請消防局依權責編列相關預算,補償同仁薪資,勿讓消防員冒險犯難做白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