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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採訪通知】北市樹委會 申請保護老樹應立即擁有暫時受保護資格

19 3 月 @ 3:00 下午 - 3:30 下午

文/筑樹小丘護樹工作室、台灣樹人會

時間:  1133/19下午30
地點台北市府N206會議室、N207旁聽室

會議: 臺北市樹木保護委員會第14屆第3次委員會
討論案由一將討論是否能將申保樹即列暫時保護?避免遭繼續偷砍。
(本市受保護樹木之查證期間處理方式)

畫面呈現:護樹公民與團體將備大圖輸出說明老樹申請受保有利證物

台北市木柵路一段238巷筑樹小丘被破壞,建商砍伐申請保護中老樹
市民補件樹齡證明文件,文化局黑箱作業逕自駁回,建商無縫接軌砍樹

2/23日當天,建商祜益建設諸多違法,強砍申保中老樹。包括未經申請將重機具開進巷道,未申請拆照即拆牆砍樹,未申請樹保計畫即在受保樹近處開工,刮傷受保芒果樹身並重壓根部等,相關單位從文化局到建管處,至今皆無公告開罰。

3/1 筑樹小丘護樹工作室及台灣樹人會等護樹團體召開「台北市申請樹保竟成砍樹催命符?」記者會,提出五大訴求,3/19台北市樹委會僅採納其一,將於討論案一,討論「本市受保護樹木之查證期間處理方式」

市民與護樹團體將把握機會,陳述意見,希望能保護所有申請列保的北市老樹,且罰鍰微不足道,不影響建照,完全沒有嚇阻效果。現行法令20年不補救巨大漏洞,等於架空樹保法,給砍樹方絕佳機會合法毀樹。

───

113年2月23日,台北市木柵路一段238巷的筑樹小丘,原有老樹被建商破壞,動用重機具砍除肢解,引起市民和環保團體的強烈不滿和抗議。建商在到場文化局各層級多位人員不制止情況下,直接在受保護樹木近處開工,重壓根部並造成樹身刮傷,諸多違法皆遭視而不見。即便在遭受到抗議和質疑後的近一個月後,文化局和建管處等相關單位,也未公開裁罰。建商的行為不僅違反多項法規,更對當地生態環境造成了不可逆轉的損害。此次事件再次凸顯了台北市府在綠化和環保方面,流於形式、黑箱作業、執法完全向建商傾斜。

3/1「台北市申請樹保竟成砍樹催命符?」記者會:筑樹小丘護樹工作室、台灣樹人會、新北市看守土城愛綠協會、城南護樹巡守隊、等,共同提出五大訴求:

1 。老樹申保審議應有臨時受保身份:市府勿再架空樹保法,老樹申保即暫時列保應入法,避免老樹申請受保反成建商砍樹催命符。

文化局公權力淪喪瀆職:樹保條例第七條明確法源公、私場所之所有人或占有人,不得規避、妨礙或拒絕勘查。」文化局應發揮公權力執行會勘及要求警方協助排除妨礙。精進修法加列勒令停工權,落實公權力行使。

3 .文化局未發揮公權力,包庇建商砍樹行為,派遣基層約聘人員無從發揮公權力,受保身份駁回程序成謎,黑箱無白紙黑字公文,應公開駁回受保幹事會記錄與公文,追究相關失職責任

4.樹保自治條例區區小額罰款沒人怕,偷砍樹應禁土地開發建照方能嚇阻!

5.追究各方責任,嚴審水土保持:高丘坍方地、受保樹水脈近處,應禁止重大工程破壞水土保持,防止成為易崩塌危樓

臺北市樹木保護委員會第14屆第3次委員會 討論案一案由及說明

【討論案一】案由:有關依「本市樹木保護自治條例第2條第1項第3款樹齡50年以上」提報本市受保護樹木之查證期間處理方式,提請討論。

說明:

一、案係市民依「本市樹木保護自治條例」提報本市文山區木柵路一段238巷區域範圍20株樹木似已達樹齡50年以上,爰申請認列。本局於112年5月接獲提報,6月邀集本市樹保委員至現場勘查,並經8月1日本市樹木保護委員會第13屆第33次專案小組暨第33次幹事會討論同意認列11株為受保護樹木,其餘9株事證不足以證明樹齡已達50年,原予以駁回。

二、後於113年2月5日,本局再次接獲同一市民提報案址238巷8號私人民宅內3株樹木樹齡似達50年,113年2月19日函復依其所提之民國62年航照圖等事證,已由上開會議比對航照圖及現況位置並做成決議,且本次所提資料難以加強佐證,爰維持原有決議不予認列。

三、 113年2月23日私人因管理需求而整理並伐除權有之非受保護樹木(為市民提報樹木之一)而引發大眾關注,並提出於提報認列期間暫定受保護樹木之訴求,爰提起討論。

明細:

日期:
19 3 月
時間:
3:00 下午 - 3:30 下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