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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稿】環團遞交一萬兩千份反晶鼎焚化爐連署書 晶鼎焚化爐重大違約經濟部立即停止興建、盡速終止契約

文/彰化縣環境保護聯盟、彰化縣公害防治協會、台灣健康空氣行動聯盟、監督施政聯盟、看守台灣協會、台灣蠻野心足生態協會、台灣動物保護行政監督聯盟、台灣環境保護聯盟、荒野保護協會、台灣水資源保育聯盟、台灣公民參與協會、惜根台灣協會、台灣媽祖魚保育聯盟

■ 時 間:2024/5/9(四) 10:30 –
■ 地 點:經濟部(臺北市中正區福州街15號)
■ 出席團體:彰化縣環境保護聯盟、彰化縣公害防治協會、台灣健康空氣行動聯盟、監督施政聯盟、看守台灣協會、台灣蠻野心足生態協會、台灣動物保護行政監督聯盟、台灣環境保護聯盟、荒野保護協會、台灣水資源保育聯盟、台灣公民參與協會、惜根台灣協會、台灣媽祖魚保育聯盟…
■ 聲援團體:台灣再生能源推動聯盟、噪音管制關懷者聯盟、台灣環保聯盟花蓮分會、彰化縣醫療界聯盟、彰化縣綠色資源人文保育協會、…..(增加中)

口 號:晶鼎違法違約 立即停止興建。 晶鼎重大違約,經濟部盡速終止契約。

彰化縣環境保護聯盟總幹事施月英表示,反晶鼎焚化爐自救會發起連署超過一萬兩千份反晶鼎連署書,請求環保團體們共同來協助守護彰化縣民生活環境與健康,不要增設焚化爐。我們把這一萬兩千份連署拼貼成為一大張的連署牆,並以行動劇方式,在上面寫上紅字”反晶鼎焚化爐”,以表達彰化縣民堅決抗爭到底之意,並將這份連署牆遞交經濟部陳情,請經濟部盡速終止契約停止興建晶鼎焚化爐。

晶鼎焚化爐違法又違約,依據環境部環境管理署於今年3月28日網站公告,指晶鼎焚化爐於112年3月29日發現違反環評法開罰30萬元,並要求拆除違建;又113年3月14日舉辦環評動工前公開說明會,檢視各方所提資料後,認為會場管理、人員意見發言處理等等項目有所瑕疵,未能達「環境影響評估公開說明會作業要點」之精神與規定,應再另行辦理公開說明會。

依據「經濟部工業局彰濱工業區資源化處理中心新建營運轉計畫BOT案」(案號:1080830-001) 投資契約 (正本),109年9月30日。許可期間自契約簽訂日起包括環評作業2年(可展延1次最長1年)、興建期2年,本案早在去年112年9月30日契約已經屆滿,且進度嚴重落後是符合20.3.2.1、以及20.3.2.9有一般違約事由,經限期改善未能於期限內完成者,以及20.3.2.12興建期開始後6個月(已知晶鼎公司早於111年9月1日起開始支付興建期租金,應遲於112年3月1日前就要開始興建動工),仍無法開始興建本計畫者等等,本案多項符合”構成重大違約”,請經濟部依約(2.1、2.2.1)盡速終止合約,並要求違約金。據說晶鼎焚化爐真的有夠不要臉,還想要以契約第22章不可抗力與除外情事,要求經濟部賠償,請問彰化焚化爐及健康超標都亮起紅燈,民眾抗議、縣府反對開發,這跟不可抗力的地震、颱風、天災地變有何關係?!如果民眾的抗議、地方政府的反對都是屬於不可抗力因素,那台灣中華民國就是土匪國家治國,不是民主國家!!請經濟部盡速與晶鼎焚化爐終止契約,並要求違約金與罰款!!

今天經濟部由產業園區管理局局副局長曾琡芬接受環保團體陳情,並表示會後以新聞稿回應。

台灣蠻野心足生態協會理事長陳憲政律師表示,晶鼎公司因未依環評規定舉辦開工前說明會,且未取得建照就先違法動工,被裁罰停工並恢復原狀。 開工前說明會現場被黑衣人佔滿,環境部環管署認定,會場管理、人員意見發言處理等程序有相當瑕疵。 晶鼎於興建期間開始後 6 個月仍無法開始興建本計畫,嚴重進度落後,有重大違約,經濟部可以立即終止契約。

「經濟部工業局彰濱工業區資源化處理中心新建營運移轉計畫(BOT)案」投資契約 20.3.2 因可歸責於乙方之事由而有下列情事之一者,構成重大違約: 20.3.2.1 未依甲方同意之投資執行計畫書、興建執行計畫或辦理興建工程、工程進度嚴重落後達 10%以上、其他嚴重影響本計畫興建且情節重大。 20.3.2.12 乙方於興建期間開始後 6 個月仍無法開始興建本計畫者。 20.3.2.19 其他嚴重影響本計畫之執行且情節重大者。 — 20.5.2.3 乙方有重大違約事由,甲方得選擇不限期命乙方改善,而立即中止乙方興建營運之一部或全部,或終止本契約之一部或全部。甲方亦得選擇先限期命乙方改善,乙方如未能於甲方指定期限內改善完成者,甲方得中止乙方興建營運之全部或一部,或終止本契約之一部或全部。

陳憲政律師強調,今天是來幫經濟部解決問題,不是製造問題,晶鼎廠商主張民眾抗議是不可抗力因素導致開工可能要延期,但是當天開工前說明會現場被黑衣人佔滿,被環境部環管署認定,會場管理、人員意見發言處理等程序有相當瑕疵,屬於可歸責晶鼎,以上都足以讓經濟部立即終止契約。

彰化縣環境保護聯盟理事長張淑芬表示,中部環保團體以及全國環保團體有共識,彰化已經有九座焚化爐,現況彰化縣的空汙是全國第一糟,以及肺腺癌發生率是全國第一,我們環保團體站在環境保護的立場,彰化縣是絕對不該再增加任何一座焚化爐,包括晶鼎焚化爐,更要逐年遞減焚化量。近期全國環保團體進總統府,於4月16日總統府秘書長林佳龍,以及4月20日跟蔡英文總統及未來總統賴清德,都表達全國環保團體全力反晶鼎焚化爐立場。4月30日黃國昌立委在立院黨團提案表決,要求行政院履行政治承諾,立即停止在彰濱工業區興建晶鼎焚化爐,提案通過停止興建晶鼎焚化爐。

張淑芬理事長也抨擊晶鼎董事長劉佳鈞,曾經擔任環保署綜合計畫處副處長,知法犯法,非常可惡!並呼籲同樣是彰化人的經濟部王美花部長,可以在520前讓晶鼎案落幕,不要拖到下一任經濟部長,否則不排除520到經濟部圍場。

看守台灣協會秘書長謝和霖表示,(2024年環保終身成就獎,彰化人,4/22進總統府表達反晶鼎焚化爐),晶鼎說無法如期興建是因為民眾抗爭,民眾抗爭是不可歸於晶鼎嗎?當初環評環評過程,難道不需要充分諮詢民意嗎,為什麼開說明會的時候,民眾才驚覺有這個焚化爐的案子,一起出來反對。如果在環評過程充分諮詢民意,就知道蓋不成,就不會簽這個合約。當初就是「案康」環評過程,不想讓民眾知道這個開發案,就是可以歸責於晶鼎。經濟部有充分理由,以重大違約事由來解約。

彰化縣公害防治協會總幹事魏鍾生表示,(社團立案在晶鼎所在地鹿港鎮,30多年前反杜邦團體),在鹿港、和美、線西已經有9座焚化爐,再蓋晶鼎兩座,就有11座,再蓋下去彰化縣天空都會黑抹抹,在地方說明會都有五六百位居民來反對,希望經濟部合乎鹿港民眾的要求,儘速撤案不要再蓋下去!

台灣健康空氣行動聯盟執行長楊澤民表示,(化工博士,長期關注空汙,也是彰化人)環境影響評估都是引用環保署設置的一般監測站,數量非常少,且都經常設置在公園和學校裡面,無法代表大多數人民生活的空氣品質,引用這樣數據的環評審查是有瑕疵,嚴重低估空氣污染影響。彰化縣已是三級空品區,不應再增設焚化爐增加更多空氣污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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