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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稿】世界難民日:2024年通過難民法,專案審查要加速

文/台灣人權促進會、國際特赦組織台灣分會、人權公約施行監督聯盟

台灣人權促進會與國際特赦組織台灣分會、人權公約施行監督聯盟共同於6月20日世界難民日上午召開記者會,呼籲台灣政府落實國際人權公約審查建議並應遵照「國家人權行動計畫」時程,在2024年完成符合國際標準的《難民法》立法並加速現有的專案審查進度。

僅有「臨時外僑登記證」對難民保護仍相當侷限

談到去年跨部會協調決議提供給尋求庇護者的「臨時外僑登記證」方案,台灣人權促進會移民庇護政策研究員廖欣宜表示:「這個決議顯示了相關部會對於難民保護的價值認同與基本共識,但該專案不論在框架上或執行上對於難民的保護仍然相當侷限。」

「外交部核發之停留簽證入境的尋求庇護人,無從在等待審查期間展延原簽證,或者申辦新停留或居留許可。即便如此,移民署仍拒絕在當事人申請專案時停止累加當事人逾期停留的罰鍰額度。」

「臨時外僑登記證」相當於尋求庇護者的合法居留許可,而通過專案審查所取得的「臨時外僑登記證」效期僅有一年,必須不斷申請展延。廖欣宜政策研究員因此認為,必須要透過建置全面的《難民法》,才能對難民提供穩定的保護。

台緬公民協會理事長杜可可理事長說明:「許多有受迫害風險的緬甸人申請的『臨時外僑登記證』庇護專案,已經經過一年了,連一個申請的結果都還沒出來,這讓許多緬甸人因無法回鄉,又長期無法取得在台合法身分而長期處在不安的狀態。」

在台的緬甸與西藏尋求庇護者仍面臨困境

台緬公民協會理事長杜可可說明,逃往國外的緬甸人並不能向駐外大使館更新護照,更可能會被大使館沒收護照,導致許多緬甸人因為護照過期無法再前往其他國家;人權公約施行監督聯盟黃怡碧執行長以今仍無法解決的「滯台藏人居留案」的例子,說明現有制度的不明確以及事件並無類似相同的處理原則有違「法治國原則」。

黃怡碧執行長說明「滯台藏人居留案」,並批評同一檢查機關對同案的處理不同,有人緩起訴,有人不起訴。同案中若冒用護照上登載之效期仍有效者,要求強制出國。黃怡碧執行長說:「外交部在協處過程中,竟委託不具商譽亦未具公權力的尼泊爾私人徵信公司,聲稱訪得當事人的家屬,但當事人在尼泊爾並無家人。而這樣離譜的資料卻被行政機關拿來佐證、且被行政法院採信,導致當事人敗訴。」

台灣應在難民權利保障上與國際標準同步

國際特赦組織台灣分會秘書長邱伊翎提供聯合國難民署的最新數據並表示:「2024年的前4個月,全球被迫流離失所的人數,每個月以近百萬人的速度增加。這樣的現象,主因是長期未解決的危機與新出現的危機,從敘利亞、阿富汗,到現在的烏克蘭、蘇丹、巴勒斯坦。」

邱伊翎秘書長強調:「難民是全球必須迫切面對的議題,一向希望以人權價值立足於國際社會的台灣更無法置身事外。沒有《難民法》,台灣除了無法與其他高舉人權價值的盟國站在同一陣線,更會導致在台貢獻多年的外籍人士離開台灣,造成台灣社會與經濟的損失。」

「台灣雖不是《1951年難民地位公約》及其《1967年議定書》的締約國,但台灣早已把許多聯合國的人權公約,透過施行法的方式變成國內法,包括《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因此,台灣早有義務遵守《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中的『不遣返原則』,也絕對有能力施行《難民法》。」

人權公約施行監督聯盟執行長黃怡碧則提到:「目前處理外國人與無國籍人的法律不夠周延,導致援助團體與相關部會以專案方式處理某些居留問題。但這些作法容易招致處理程序不夠公開透明,以及受到各種主客觀因素影響,包括處理團體的各種資源、以及考量因素不夠周延或恣意專斷、橫向與直向聯繫繁鎖且容易出錯等問題。」

「台灣應儘速制定符合國際人權標準的難民法,並通過禁止酷刑公約施行法,並同時修正入出國及移民法、兩岸關係人民條例、港澳關係條例中與無國籍人、庇護尋求者之相關規定,以符合兩公約與消除一切形式種族歧視公約結論性意見的要求。」

美國台灣觀測站共同編輯李可心也加入對政府的呼籲。李可心說:「我們能夠理解在難民議題上政府備受壓力,然而我們希望看到政府展現負責任國家的意願,我們公民團體也將樂於成為政府的合作夥伴,加強相關議題的訓練、推動相關措施的討論與檢討,讓台灣社會的韌性展現在國際難民議題上。」

通過《難民法》,讓台灣成為一個真正的避風港

立法委員沈伯洋以及立法委員麥玉珍皆強調了台灣在缺少《難民法》的情況下,導致對尋求庇護者的保障不足,也讓政府更難依法提供具體協助。兩位立法委員也都在記者會上承諾會在下一個立法院會期提交《難民法》草案。

沈伯洋委員表示:「若重視國家安全,就更應該以相關專法來完善整體規範,如此才能依法有據,以國家安全作為基礎,建構法律機制,同時鞏固國家安全,並建立對難民有所保障的系統。」

麥玉珍委員則提到:「因為缺乏《難民法》的保障,沒有明確的法源依據及授權,第一線的政府工作人員及尋求庇護個案根本無所適從。難民以非法的身分在台灣生活,欠缺合法工作、就學、醫療的權利,對於台灣社會容易產生問題且無法有效提供完整的庇護機制。」

根據聯合國難民署發布的最新報告,截至2024年4月底,全球已有1.2億人被迫流離失所,相當於整個日本的人口;目前全球每69個人當中就有1人被迫流離失所,佔全球總人口的1.5%。

除了上述發言者以外,現場還有多位關注台灣《難民法》草案進度的公民團體及個人出席,包括:台灣好鄰居協會秘書長楊國正、邊境行動協會秘書長賴樹盛、社福工作者曾柔潔以及濟南長老教會牧師黃春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