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淡水公七自然公園自救會、環境法律人協會
原標題:市府堅稱無地可用,錯誤選址,生態破壞,警消失能
今日上午,淡水公七自然公園自救會於立法院召開記者會,針對新北市政府預計於公七自然公園興建警消共構大樓一事表達市府規劃草率以及未充分考量城市治理的重要性。
環境法律人協會秘書長郭鴻儀律師表示,淡水公七自然公園是位於新北市淡水區濱海路及沙崙路,也是輕軌濱海沙崙站旁的位置,占地約3公頃,是淡北新市鎮面積廣大,具有豐富自然生態系統,更是都市區內少見的自然環境空間,地勢低窪也成就天然的蓄洪、排水功能,在嚴峻的氣候變遷災害下,無論是防洪、散熱、固碳以及生態系統服務,類似公七自然公園這樣的自然環境是都市氣候治理不可多得,必須加以維護的城市空間。今天公七自然公園自救會將從三點反對在公七自然公園,絕對不適合做為淡海新市鎮的警消共構大樓位址。
從交通救災的便利性,淡江大學建築學系黃瑞茂教授強調,公七自然公園所在位置,位於淡江大橋主要車潮將穿過隧道進入淡海新市鎮,且緊接沙崙濱海輕軌站,沙崙路及濱海路這一十字路口目前是新市鎮的交通要道與瓶頸。輕軌走路面在此分線往北到崁頂站,另一線到漁人碼頭。新北市政府卻將警消共構大樓蓋緊臨目前新市鎮的交通要道上,這樣的決定將加重路口的交通流量。未來以淡江大橋為主要的出入車潮該如何紓解?淡水行政中心站前的社會住宅附設托兒所與日照中心也將在上下班時間接送交通外部化成為濱海路的負擔。這些建設作為將使濱海路成為淡海新市鎮範圍內唯一的主要聯外幹道。最近一場「立法院內政委員會考察淡海新市鎮特定區」的會議中,面對此一交通挑戰,國土規劃署的構想是由新市鎮往東六路往東延伸拓寬,接台二線。列為優先開闢,但目前沒有時間表,也沒有財源。公路局的簡報則以短期是調撥車道與「透過號誌燈秒差」來調解車潮的困境。中長期是拓寬淡金公路。這些方式無論是期程或效益都沒有具體說明,且執行面困難,於此前提下,在這樣的地點設置警消共構大樓並不明智。
從自然環境保護而言,荒野保護協會常務監事陳江河建築師強調,公七自然公園是淡海新市鎮內少數僅存尚保留原有地形地貌與植生的自然區域。1990年代,內政部營建署(現國土管理署)規劃此處為自然公園,並保留原始地形地貌及樹木植生,從而讓原本棲息在此的野生動植物也能有塊安身立命的棲息處所。以現在的觀點來看,當初的規劃確實深具遠見且與世界保育潮流相契合。現今的公七自然公園一方面,提供眾多野生動植物的重要棲息環境,維護寶貴的生物多樣性,提供居民良好的健康生活環境的指標。在因應氣候變遷的嚴峻考驗下,城市治理不應該輕易犧牲這樣的自然空間。
對於居民一再陳情,新北市政府「無地可用」,只好使用公七自然公園,淡水公七自然公園自救會發言人林彥廷非常不以為然反駁,新北市政府卻預計在公七自然公園改設置淡水警消共構大樓,此舉已經引發當地居民相當大的反彈。令人費解的是,淡海新市鎮許多公共建設包括市場用地、學校用地以及諸多的閒置公有土地,非但沒有使用,現在反而多作為停車場、學校用地改為足球場、或者預計作為「植林造林」的土地使用,自救會質疑毀掉原始林相的都市自然環境,提供平地造林到底用意是什麼意思?警消共構大樓有其救災的機動性、以及考量迅速抵達救災地點的急迫性,其設置地點必須經過考量,怎麼會是以因為「無地可用」所以非得蓋在公七自然公園?
公七自然公園自救會居民李育師更補充,新北市政府早有編列購地經費預算,同時有研究適當的警消共構大樓的適當土地,也就是淡水新市鎮的市中心位置,也就是文中用地,對於設置在淡水新市鎮中心位置作為警消共構大樓居民及市府早已有共識,並且也曾經規劃警消共構大樓的地點。市政府明知警消共構大樓的地點位於住商用地的核心區,且目前還有許多閒置公有地,毫無理由在可預期淡江大橋通車後,濱海沙崙路口車流量大且路面不寬情形下,仍堅持在公七自然公園施作警消共構大樓,不僅破壞生態同時加重公七自然公園周邊車流負擔。中央與地方應共同商議,並與居民理性溝通參與檢討。
黃瑞茂教授表示,目前新市鎮都市計畫應透過都市計畫通盤檢討的公共任務重新調查分析都市現況的困境與願景,提供階段性的發展策略,以調整公共設施的手段來回應未來的生活方式。公七自然公園應以「生態系統服務」來「修補與強化」淡海新市鎮殘存原地景的文化與生態網絡,更可以啟動重新連結海與山的生態作為,營造土地作為調節氣候、文化環境與生態棲息地,透過「健康、社會、文化、美術」等的使用需求,兼具有學習作用的新的複合式的公共設施,來協助住在新市鎮的居民可以獲得更多定居的支援條件。這些設施可能是融合健康促進與生態復育,文化調查學習與美學創作,休閒體驗與友善耕種,動手做與學習產業,智慧生產與情境體驗,韌性治理的學習基地,或是一處處濱海藏山林的場所營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