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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稿】國土計畫不上路,農地破碎止不住–9藍首長勿造謠,賴政府應依法如期上路

文/地球公民基金會

回顧《國土計畫法》的立法歷程,從1997年首次提出構想到2015年底完成立法,歷經將近20年的醞釀與討論。之後又經過8年的準備期,各界已有許多時間進行溝通、協調與準備,未來上路後溝通也應持續。而依《國土計畫法》第45條規定,「國土功能分區圖」應於明(2025)年4月30日以前公告;公告國土功能分區圖之日起,50年前制定的《區域計畫法》將不再適用。

內政部要求各地方政府遞交「國土功能分區圖」期限為今年6月,然至今仍有9個藍營縣市(新北市、苗栗縣、臺中市、彰化縣、南投縣、雲林縣、台東縣)遲未繳交;同時還不斷造謠,指責國土計畫沒有彈性、阻礙發展、侵害權益,意圖不斷延宕國土計畫的上路,讓國土失序,無法遏止不當的開發與錯誤的土地利用。更令人遺憾的是,上週22位民進黨籍立法委員不僅未能明辨是非,反而召開「國土計畫法展延重調整,再起步更穩固」記者會,對於錯誤資訊隨之起舞。

對此,地球公民基金會協同農業工作者、30多個民間團體,破除謠言,並嚴正聲明:國土計畫應如期上路,才能遏止不當的開發與錯誤的土地利用,讓台灣的國土有機會邁向永續,捍衛世代子孫國土永續發展。

延宕國土計畫,農地破碎加劇

地球公民基金會議題部專員黃子芸指出,「國土計畫」上路是重新建構國土秩序的開始,相較於《區域計畫法》下的非都市土地,在2000年增訂非都市土地開發及分區變更等相關審議作業規範後,開啟「任意變更」的大門,讓農地逐漸變成破布;「國土計畫」最大的指標是,國土功能分區的劃設以「適地適用」為理念,在「計畫引導使用」下,於「農業發展地區」以「農地農用」為原則,企圖改善農地零星變更及破碎化之現況。

一再推遲「國土計畫」上路,就是讓農地持續流失及破碎化的風險急增。各地都已傳出多起趕在「國土計畫」明年全面上路前,提出土地變更案,期待壓線核准;曾見報的就有花蓮七星潭沿線的7家大型度假村、臺中大肚山區的溫泉豪墅、觀光酒店等。依據內政部資料,今(2024)年8月,全台審議中的開發許可案就有105件(相較同年3月時的90件,增加了15件);而地方政府尚未核准的使用地變更編定案則是多達771件(相較同年3月時的537件,更是暴增234件)。在短短5個月,新增近250件的非都市土地開發案申請,開發區位散落各地,加劇農地的破碎。

地方政府若真在意農業發展,就應立即送審國土功能分區。確保「國土計畫」如期上路,才能遏止農地流失、破碎情況更加嚴重,也才能避免讓第一線公務員繼續疲於應付這些想要壓線核准的土地變更案!

部分藍首長亂造謠,糊弄農民、大玩兩面手法

環境權保障基金會研究員湯琳翔抨擊,多位藍營地方首長高喊產業用地不足根本就是謊言。《國土計畫法》已將實質規劃權下放地方政府(中央僅做原則性規範)。2021年已公告實施,由各地方政府自行擬定直轄市、縣(市)國土計畫,內容涵括:佈局未來發展、提出國土功能分區圖草案;如今也僅是依此計畫內容,研擬國土功能分區圖。3年過去了,這些連任的藍營地方首長,若認為計畫內容有所缺陷或不足,豈不是在打臉過往的自己規劃有誤、對地方施政不夠用心。

事實上,各地方政府預留的未來發展用地不僅足夠,更是已超越地方政府開發負載量能。以雲林縣為例,未來發展地區的劃設面積高達12,042公頃;等同在未來20年間,要完成28.5個高鐵雲林車站特定區(422公頃)規模的土地開發。比例同樣懸殊的還有桃園市,目前所劃設的未來發展地區將近13,450公頃;等於在未來20年內,每3年就要完成一處與淡海新市鎮規模(1,750公頃)相當的土地開發。所幸,這些明顯與地方需求存在巨大落差的規劃,若無具體開發可行性,仍有途徑在「國土計畫」中被調整回「農業發展地區」。

雲林縣長張麗善一邊要求劃設更多根本沒有能量開發的未來發展地區,導致大量的農地流失,又一邊高喊捍衛農業權,更是在糊弄農民、大玩兩面手法。如此,更是坐實了,「把從事農業當作一種犧牲」,骨子裡輕賤農業與農民,只貪圖農地變更開發、地價翻轉利益,完全不顧農地炒作、農地價格飆升,恐讓農業經營陷入困境,也讓真心想務農的農民難以生存!

「農地農用」沒改變, 農業權沒受限

宜蘭百大青農田菁說明,投入農業生產,不論是找一塊地還是養一塊地,都是費時耗力的;投入心力,當然期待能有所保障、可以長長久久的永續生產。正因為農地是珍貴且難以維護、恢復的,愈是有心要務農的人,愈希望自己地是完整的劃入「農業發展地區」,確保「農地農用」、讓農地及農地使用權獲得保障,也獲取機會爭取更多的農政資源投入,甚至是回饋農地的多功能價值,例如:維護生物多樣性、農田地景、具備氣候調適功能等多個面向。

面對宜蘭豪華農舍的激增,田菁憂心忡忡的表示,完全可以想像中南部有心務農者也同樣憂心珍貴的農地面臨被開發、徵收轉用的壓力。不過,田菁也認為「國土計畫」仍有其缺陷,包含了過於寬鬆的容許使用規定、即便是最優良的「農業發展地區第一類」仍可興建農舍。但《國土計畫法》至少限縮了「農業發展地區」任意變更為「城鄉發展地區」的可能,更重要的是有更完善的民眾參與、部會協調整合機制,因此,「國土計畫」如期上路後,搭配持續的、滾動的計畫檢討,帶動相關法規、政策,如《農業發展條例》的修正,會是相較於《區域計畫法》時,更有機會讓台灣的農地生產環境從結構上改變,從根本好起來。

國土永續、世代正義 不該敗給「炒地皮」

台灣蠻野心足生態協會理事長陳憲政律師表示,《國土計畫法》是在經歷了2009年莫拉克風災後,反思國土規劃、土地管理後的重要變革。第一條開宗明義即強調「為因應氣候變遷」、「確保國土安全」、「促進資源與產業合理配置」、「追求國家永續發展」,是首度以國土安全、永續發展為目標的法規,讓台灣可以重新檢討糧食安全議題,杜絕產業嚴重剝削資源,還有因應氣候變遷而提早規劃土地利用及永續發展,特別是現在地震、暴雨、土石流頻傳,更不應繼續放任脆弱國土遭受人為破壞。

彰化縣環境保護聯盟主任吳慧君表示,2020年內政部國土計畫委員會審議彰化縣國土計畫時,曾對鹿港「打鐵厝產業園區」案提到:「該案缺乏區位適宜性,且其區位非屬原依《區域計畫法》劃定之工業區擴大,是以,目前該案無法劃設為城鄉2-3,請彰化縣政府再予檢討。」即便如此,彰化縣政府仍無視審查決議、當地居民反對,以《國土計畫法》尚未正式上路,強行通過地方環評及非都開發許可;現在甚至已經進入正式開發及招商程序。可見只要「國土計畫」一天不上路,地方政府就多一天掠奪農地、炒作土地的機會。

慧君是一位環境倡議工作者,也是一位母親,今天站出來也是要為下一個世代發聲。台灣長期放任土地開發,造成嚴重的農地掠奪、土地炒作,等同放任自然環境被壟斷(這與北歐國家長期重視、推廣的「自然共享權」精神相違),這樣的放任不僅只是圖利少數人,更重要的是許多像慧君小孩一樣年紀幼童,在自然環境被掠奪而逐漸減少中,失去體驗自然的權利,在全球氣候變遷的衝擊下,嚴重國土失序導致災害危機加劇,全民恐成氣候難民。

這些為了土地利益而炒作出來的開發案,沒有留給下一代更多的「空間」來面對或因應未知的國土永續難題;不斷的預支未來,將利益於此時賺入手中。這樣的國土開發、利用一點都不符合永續與世代正義!更不論,這些土地炒作的行為,導致了土地價格不斷飆漲,居住正義的落實更是難上加難。

綠營立委不應隨藍營人士起舞 賴政府應確保國土計畫依法如期上路

地球公民基金會副執行長黃靖庭強調,惟有「國土計畫」如期上路,《區域計畫法》及非都市土地管理下的諸多亂象,特別是失序、蛙躍式的開發導致的農地破碎與流失,才會逐步有解方。民意代表作為民眾與行政部門間重要的溝通橋樑,應充分理解「國土計畫」的核心內涵、澄清錯誤資訊,成為「國土計畫」的有力推手,而不是隨藍營地方首長起舞的造謠者。部分綠委以《國土計畫法》是馬政府時期通過為由進行杯葛,嚴重忽視民進黨執政這8年用心投入建置「國土計畫」體制的政務官、事務官的努力!

《國土計畫法》是一場由法制體系改變帶動國土規劃邁向民主化的革命,難以避免既得利益者的反撲。對此,一個負責任的中央執政團隊,更應堅持做出對的事、依法行政!面對應作為而不作為的地方政府,其實可依循《地方制度法第76條第一項規定,「直轄市、縣(市)、鄉(鎮、市)依法應作為而不作為,致嚴重危害公益或妨礙地方政務正常運作,其適於代行處理者,得分別由行政院、中央各該主管機關、縣政府命其於一定期限內為之;逾期仍不作為者,得代行處理。但情況急迫時,得逕予代行處理。」

我們強烈呼籲,若地方政府仍持續杯葛、拖延,賴政府應該「硬起來」,依據已公告實施之直轄市、縣(市)國土計畫內的國土功能分區圖發布實施!

共同聲明團體(36個民間團體):大地心環境關懷協會、中科污染搜查線、中華民國生態專業技術服務商業同業公會、反對中友-森形埔里農莊三開發案自救會、月見學習農園、主婦聯盟環境保護基金會台中分會、台南市社區大學研究發展學會環境行動小組、台南新芽、台灣人權促進會、台灣千里步道協會、台灣生態學會、台灣石虎保育協會、台灣河溪網協會、台灣媽祖魚保育聯盟、台灣蝙蝠學會、台灣環境規劃協會、台灣蠻野心足生態協會、地球公民基金會、守護台灣白魚永續棲地自救會、守護宜蘭工作坊、守護神岡聯盟、自然保育與環境資訊基金會、宜蘭國土計畫讀書會、宜蘭惜溪聯盟、爭好氣聯盟協會、社區大學全國促進會、社團法人台北市野鳥學會、南投水環境關懷聯盟、美濃農村田野學會、草山好土氣、荒野保護協會、高雄市野鳥學會、彰化縣環境保護聯盟、綠色公民行動聯盟、環境法律人協會、環境權保障基金會……(依照筆畫排序,陸續增加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