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台灣新聞記者協會
連日來重創高雄的山陀兒颱風,也傳出有記者在進行電視新聞連線工作時,不慎遭強風吹落騎樓的意外,雖然記者跌落的樓板高度只有大約一公尺多的深度,但已突顯工作的安全隱憂,呼籲各媒體業者應堅守「安全第一」的採訪守則,務必經常提醒線上記者同仁,切莫因「新聞魂」上身,而忽略自身安全。
民眾截取影片,呈現在社群網站上的內容如下:
記者直接掉下去 好可怕
看到一半直接被嚇到⋯( 網址:https://reurl.cc/Yqp6bn )
畫面中顯示,電視台文字記者在報導颱風災情時,因為太過專注而疏忽了現場環境的風險,於連線過程中突然遭遇強風吹襲,失足墜落到騎樓下方,記者慶幸自己有戴安全帽,沒有受到嚴重傷害。儘管如此,仍應請各媒體業者,落實職場安全宣導,避免再有第一線的記者同仁因採訪發生意外。
為了維護媒體特殊職業的職場安全,行政院勞工委員會和勞動部職業安全衛生署,已於民國107年11月15日修正「新聞採訪人員安全衛生指引」,內容提及,自2008至2017的十年期間,全球因公殉職之記者共有588人;由於記者身負報導任務及媒體社會責任,經常出入高風險場所,面對高壓工作環境,往往疏忽安全防護,或因為缺乏風險觀念及安全意識,暴露於危險環境中而不自知,為避免發生職業災害,媒體企業應透過內部管理制度及因地制宜之運作,強化採訪人員之安全意識,並落實於採訪任務中。依據職業安全衛生法第五條與第二十三條、職業安全衛生法施行細則第三十一條及相關法規,雇主使勞工從事工作,應在合理可行範圍內,採取必要之預防設備或措施,使勞工免於發生職業災害。
在該則安全衛生指引當中,提及「雇主及高階主管有關採訪作業之安全衛生職責」、「高風險新聞事件採訪安全衛生作業程序」,針對採訪出發前、任務執行中、任務結束後,都有建議的安全注意事項,其中有關颱風災情,更是附表於「高風險新聞事件採訪安全注意事項參考表」中,是首要提醒媒體業者關注的焦點。
相關安全注意事項如下:
1. 持續留意氣象局發布之颱風警報,且特別注意採訪地區之風勢、雨量及災情相關資訊,並採取必要之因應措施。
2. 盡量避免進入或接近山區、河川、海岸或低窪地區等區域,留意土石流、洪水、山崩或瘋狗浪等可能之危害。
3. 狀況不明時,勿強行通過淹水之區域或道路。
4. 切忌以身體試水深、風力,並避免接近受損之建物、招牌路、樹、掉落電線等,以免發生溺水 、物體飛落、倒塌或感電等危害 。
5. 盡量採取遠距離或空拍機等方式進行採訪拍攝。
防護裝備參考:
安全帶、安全鞋、安全帽、救生衣(圈) 、防水衣物、救生繩索。
該指引在備註欄中,也援引民國93年10月25日納坦颱風期間,多位記者在採訪基隆員山子分洪道開挖新聞時,受困於洪水中,並發生記者不幸溺斃之事件,希望不要再有任何一位媒體記者,因為意外或疏忽,而成為新聞主角。
每逢災難發生之際,媒體記者總是身先士卒,在第一線為廣大民眾報導最真實的災情,但也請媒體各管理階層和記者同仁,務必落實採訪工作安全準則,切莫因為求好、貪快,而忽略自身安全。
台灣新聞記者協會提供以下方案予各媒體參考落實:
一、災難新聞採訪工作任務,可由資深記者與資淺記者相互搭配,以傳承經驗、減少風險。
二、提供安全裝備,並留意可攜性。除了安全帽,可搭配具反光條警示效果之背心或外套,並提供抓地力足夠且可避免穿刺之安全鞋,以防滑倒或因風災、火災,造成腳部受傷。
三、即便下雨天或淹水,務必提醒採訪記者,不要穿拖鞋,改以抓地力足夠、包覆性較佳,適合在水中穿著的鞋種。
四、若為高空作業或強風來襲之際,應該配備安全索、安全繩,並於事前做好相關教育訓練。
多一份準備、多一分叮嚀,就可以少一份災害,更精準、更安全的將災難新聞,傳遞到更多閱聽人身上,各媒體企業也將因為重視勞動和職業安全,成為新聞工作者的首選並營造更好的口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