性別

日常中被拉起的封鎖線 性少數被剝奪的人權|公庫整理

文/公庫實習記者童建儒

2004年臺灣通過《性別平等教育法》,保障個人不受性別歧視,並建立性別平等的教育環境,開啟臺灣性別平權之路;2019年5月17日通過同婚法案,讓臺灣成為亞洲第一個同志婚姻合法化國家。過去十年臺灣陸續修正法規,包含《性別平等工作法》、《性騷擾防治法》,保障不同性別氣質、性別認同與性傾向。

2024年是《性別平等教育法》通過後的第二十年,婚姻平權也邁入第五年,如今臺灣的性別平權之路走到哪裡?還有什麼歧視存在於社會之中?本篇報導將從跨國同婚、同志家庭使用人工生殖技術、同志捐血、跨性別等議題帶您暸解性別平權背後在當今的歧視。

同婚合法五週年  婚姻平權仍未結束

今年同婚合法來到第五週年,彩虹平權大平台政治倡議主任翁鈺清指出,在大平台最新同婚民調中,民眾對同婚相關政策,包括同性婚姻(56.5%)、跨國同婚(64.3%)、收養及人工生殖(66.1%)等,支持度皆達到前所未有的新高。

臺灣同婚合法化後亞洲各國逐漸跟進,尼泊爾泰國分別在去年(2023)跟今年宣佈同婚合法,香港去年在一場多間大學聯合發表民調中,也有高達六成香港受訪者支持香港同性婚姻合法。

臺灣不僅開啟亞洲同婚合法之路,更為國內性別平權立下重要的里程碑,臺灣婚姻平權現況如何?以下帶您盤點臺灣同婚未竟之業。

同婚法案三讀通過當天的現場報導:
2019-05-17臺灣同婚合法化成亞洲第一國 性別團體呼籲仍須持續監督

2019年5月17日立法院院會投票表決三案婚姻平權專法,最後在下午3點半,《司法院釋字第748號解釋施行法》全數完成三讀程序,27條皆以行政院版、民進黨黨團及時代力量黨團修正動議版表決通過,臺灣成為亞洲第一個同性婚姻合法化的國家。

「同婚通過,幹嘛還辦同志遊行?」公庫訪問教育部性平會委員卓耕宇:
2019.06.21 《燦爛時光會客室》第232集:同婚法案通過 但性平教育還在地方議會開打!

臺灣同婚法案通過立下了歷史的里程碑,但社會中價值觀仍舊有巨大對立,日前屢傳議員發表「同志比野狗恐怖」、「開一個同性戀班」、「屁眼洗乾淨」等荒腔走板的歧視言論,而被揶揄議員才更需要接受性別平等教育提昇素質。在近日教育部對於推廣性平教育堅定立場的表態下,性平教育的戰場卻早已經在地方議會開打!

◎同婚法案通過後的第一場同志遊行:
2019.10.27 同志大遊行號召當「厝邊」 開拓平權下一哩路

今年遊行主題為「同志好厝邊,多元愛臺灣」,本屆遊行總召、臺灣同志諮詢熱線協會社工主任鄭智偉表示,「同志好厝邊」意即性少數族群過去躲在陰影中,努力扮演成社會期待的模樣。今年5月17日臺灣成為亞洲第一個同志婚姻合法化國家,同志族群終於能走入陽光,以自己真實的模樣生活,他們都是社會大眾的好鄰居。甚至所有人、所有族群都可以是彼此的同志。

2024年同志遊行即將到來,去年同志遊行訴求了什麼?
2023.11.01【圖輯】2023同志遊行17萬人上街 尊重多元身分、破除歧視對立

第21屆臺灣同志遊行10月28日在臺北市政府前廣場熱烈舉行,主辦單位臺灣彩虹公民行動協會表示超過17萬人上街參與,市集更多達100個攤位。為回應今年臺灣發生的多起歧視事件,本次遊行主題為「與多元同行(Stand with Diversity)」,希望破除不同身分的對立,呼籲社會理解不同身分及群體的需求與困境、尊重多元身分的交織。

逐步完善的婚姻平權  還有什麼待辦事項?

雖說臺灣同志婚姻於2019年合法化,不過跨國同婚卻是在2023年行政院內政部函釋後才宣布:除中國以外的所有國籍配偶皆可與臺灣配偶登記結婚。

回顧2019年同婚專法甫通過時,並非每對同志伴侶皆能合法登記結婚,若跨國同性伴侶間其中一方母國同婚不合法,則無法在臺登記同婚,僅能以個案訴訟方式取得在臺同婚權利。

過去受同婚專法限制,讓許多跨國同志伴侶面臨婚姻挑戰,同志家庭權益促進會秘書長黎璿萍指出,跨國同婚伴侶無法辦理同婚,僅能透過短期簽證與伴侶團聚

2021.09.30 台灣拒跨國同志結婚 伴侶盟要求內政部撤回違法函釋

跨國同志伴侶當事人小靜說,自己和太太交往三年多,養育一個孩子,因為跨國同志不能結婚,適逢疫情讓一家三人兩年間難以相處見面,聚少離多;不只小靜,伴侶盟及許多性別團體都接到上百對跨國同志伴侶的陳情,即便跨國伴侶兩人都留在臺灣,因簽證到期、被迫分離的伴侶也不在少數。

經過民間以多個個案進行訴訟、皆獲得勝訴的抗議方式,直到2023年內政部才開放跨國同婚合法化,無論配偶是否來自同婚合法國,皆可與臺灣配偶在臺辦理同性婚姻。不過伴侶盟指出,在本次函釋中仍有部分問題未被改善,跨國同性伴侶若來自菲律賓、越南、印尼等19國(現行名單移除烏克蘭、蒙古、柬埔寨三國至114年5月),須先經境外面談才可來臺辦理同性婚姻。此外,該函釋僅適用「一方為臺灣人之跨國同性伴侶」,若兩名外國同志伴侶,只要其中一方本國不允許同婚,仍不可在臺登記同性婚姻。

同婚通過後,法案聲請人祁家威卻無法結婚?公庫邀請黎璿萍分析:
2021.05.30 《燦爛時光會客室》第315集:同婚合法兩年了 法令保障跟上了嗎?

2019年5月24日,臺灣開放同性婚姻登記,成為亞洲同婚之先驅,但這兩年來卻有許多同婚訴訟正在進行。今年3月14號,資深同運人士祈家威爭取跨國婚姻權益,僅獲部分勝訴;另一起跨國婚姻案,一對臺灣、澳門伴侶—信奇與阿古,因申請同婚登記遭拒提起訴訟,臺北高等行政法院於5月6號宣判原告勝訴。此外,近日也有三對同性伴侶,提出收養聲請。同婚合法已兩年,同婚法令究竟有沒有保障到同志家庭的權益?

過去跨國同婚受阻原因是什麼?
2022.08.03 跨國同婚共4起勝訴 伴侶盟呼籲盡速全面開放

內政部在同婚通過後以函釋向下級機關各戶政事務所解釋,跨國同性伴侶因《涉外民事法律適用法》第46條規定,若該外國人的本國法未承認同性婚姻,因不具備其本國法的成立要件,與我國國民所締結的婚姻,即不被承認。因此,戶政機關現在無法受理此類跨國婚姻登記。

你知道嗎?跨國同婚合法化前,跨國伴侶僅能以個案訴訟方式獲得結婚資格:
2022.02.14 跨國同婚伴侶泣訴不平等 呼籲行政院盡速送審法案

台灣第三對可在台結婚的跨國伴侶,來自新加坡的美蘋與台灣人小C是交往16年的女同志伴侶,共同育有一名女兒。他們花了兩年時間進行訴訟,直到去年11月才獲得勝訴,今年1月成功登記結婚。「政府逼著我們467對跨國伴侶都要打官司才能結婚嗎?簡直勞民傷財,非常荒謬。」美蘋認為,至今在台能結婚的跨國伴侶僅有三案,對多數人來說非常不公平。

2022-05-04 跨國同婚尚未合法 盼「家庭團聚權」開放探親、依親居留

台灣伴侶權益推動聯盟呼籲台灣政府應顧及「家庭團聚權」,提出4項訴求盼望跨國同性伴侶可以在台團聚:已在台合法生活的跨國同性伴侶能夠不限期出境,直到跨國同婚全面通過;已經在國外登記結婚或在台登記伴侶註記的外籍伴侶應符合依親居留條件,開放來台;未登記結婚或註記的跨國同性情侶應可開放探親簽證;最後基於人道救援的狀況,若面臨外籍伴侶的國家戰爭政變,或是伴侶喪親、開刀等情事,可開放外籍伴侶來台探親。

「我先生是烏克蘭人,烏俄戰爭爆發前夕,他的簽證到期,不得不離開台灣,至今無法再入境。」同婚三周年前夕,在台不能合法結婚的跨國同性伴侶,說明疫情期間被迫與伴侶分離,無法以配偶或伴侶身分申請來台依親居留或探親。

多重困境下的跨國同志伴侶面臨什麼挑戰?
2020.11.26 【投稿】法制下的孤兒——被忽略的跨國同性伴侶

這些跨國同性伴侶所面臨的阻礙,不只是由階級、國族或制度單方面所構成,而是各種因素彼此交織而形成的結構性困境。本篇希望藉由三對伴侶的故事,呈現出在勞工階級中,身處勞動體制內、外所面臨的難題與挑戰。

同志婚姻合法多年  中臺伴侶仍需繞道結婚

2024年9月19日,陸委會宣布中臺同婚伴侶可比照異性戀伴侶,持第三地結婚證明即可在臺辦理結婚登記,中臺同婚伴侶終於可在臺結婚、團聚。然而,仍需提供第三地結婚證明的要求,意味著同性伴侶必須面臨更高的經濟門檻,相較於異性戀伴侶,結婚程序變得更加複雜且昂貴。民團呼籲,政府應持續修正相關規定,放寬中臺同志伴侶的結婚權利。 

中臺同婚是如何走到今日這一步的?過去中臺異性及同性伴侶,若欲在臺辦理結婚登記,皆須先於中國結婚後,再持結婚證明至臺灣移民署進行結婚面談,通過後才可在臺辦理結婚。不過礙於中國同婚未合法,同志伴侶無法向移民署提出中國結婚公證書,因此無法向臺灣移民署申請結婚面談,更遑論在臺結婚、團聚。

【過去中臺伴侶結婚流程】 

🔸異性中臺伴侶結婚:臺灣配偶先在臺灣辦單身證明>雙方至中國登記結婚>持結婚公證書申請臺灣移民署入境許可>到臺灣戶政事務所辦理結婚

🔸同性中臺伴侶結婚:臺灣配偶先在臺灣辦單身證明>雙方至中國登記結婚>*中國未開放同婚,無法取得結婚公證書*>無法在臺登記結婚

🔸2024年9月19日後,同性中臺伴侶結婚:臺灣配偶先在臺灣辦單身證明>雙方至中國登記結婚>*中國未開放同婚,無法取得結婚公證書*>至第三地取得結婚公證書>持結婚公證書申請臺灣移民署入境許可>到臺灣戶政事務所辦理結婚

(圖表整理:童建儒)

中臺同性伴侶RyanRigh2019年於美國結婚後,中國籍配偶Righ於隔年申請來臺結婚,並以美國結婚證明申請結婚面談,卻遭移民署以「逾期未補中國結婚證明」為由駁回申請。事後Righ二度向臺北高等行政法院提起訴訟皆獲得勝訴,認定兩人已提出符合申請團聚所需文件,移民署不可強求提出中國結婚證明,要求其依判決結果進行Righ的面談。

不過移民署不甩北高行判決結果,首次判決結果出爐後以「無法判斷兩人是否為配偶關係」再次拒絕RyanRigh的結婚面談;第二次則表示行政規劃、配套措施未完成,將以陸委會政策中專案方式協助辦理。

為防止假結婚造成國安問題,過去陸委會並未開放中臺伴侶同婚,直到2024年才正式設立配套措施,開放可依第三地結婚證明申請在臺結婚的規定。RyanRigh耗時五年之久,才終於能在臺申請結婚、團聚。

雖陸委會政策開放中臺同性伴侶可持第三地結婚證明在臺登記同婚,讓兩岸同性伴侶有機會在臺灣合法結婚、團聚,但該政策仍伴隨著較高的門檻。相比異性戀伴侶只需在中國辦理結婚,這一規定迫使同性伴侶必須前往第三國結婚,徒增經濟與時間上的負擔。儘管本次進展讓中臺伴侶得以結婚,民團仍呼籲政府應繼續檢討並修正相關政策,讓中臺同性伴侶能以更平等的方式行使結婚權利。

收養合法生育未解  同志家庭盼人工生殖權益鬆綁

許多同志伴侶將「育兒」納入人生清單中,不過在同婚通過當下,同志伴侶並未擁有與異性伴侶一樣的收養權利。直到2023年政府才開放同性配偶可比照異性配偶共同收養無血緣子女。

2022.08.17 同志家庭收養案申請釋憲 民團籲大法官儘速審理

2019年同婚專法第20條明文規定「關係雙方當事人之一方收養他方之親生子女時,準用民法關於收養之規定」。然而此項規定也造成同志家庭收養孩童困難重重,例如規範同志家庭僅能收養「親生子女」,無法像異性戀家庭一樣收養「無血緣子女」。

若想選擇人工生殖,同志伴侶的生育之路目前仍是單選題。現行《人工生殖法》可採用的試管嬰兒及人工受孕技術僅適用於不孕症等狀況的異性戀夫妻,並未保障同志家庭人工生殖的權利。臺灣同志諮詢熱線協會呼籲,當初《人工生殖法》立意為保障人工生殖子女權益,解決夫妻間的不孕症狀況,但如今同婚已合法,應開放單身或同婚者使用此項技術,以消除性別歧視並落實平等生育權利。

臺灣同志家庭權益促進會秘書長黎璿萍指出,因目前台灣未開放同志伴侶使用人工生殖技術,若同志伴侶想要有血緣關係的子女,必須遠赴他國進行手術,才有辦法回國生育。

2020.12.23 同志人權九大問題仍未解 民團呼籲公私部門同心協力反歧視

黎璿萍補充,以人工生殖醫療花費來看,在臺灣花費約12-18萬元,然而在國外往往需要花費上百萬元,與異性戀家庭相比,確實被迫剝奪許多權利。她指出,臺灣的「人工生殖」醫療技術先進,甚至擁有「全球試管嬰兒著床率第二名」的美名。

然而受限於法律規範,即便平均每年同志家庭權益促進會都有上百人次來訪,詢問人工生殖相關經驗,實際上來看,臺灣的人工生殖技術對同志家庭而言處於「看得到、用不到」的狀態。

隨近年性別多元意識提升,衛生福利部終於在2024年5月預告人工生殖法修正草案,指出「同性傾向者與異性傾向者,就成立親密、排他之永久結合關係之需求而言並無二致,受憲法所保障。」因此開放同性伴侶、單身女性人工生殖合法。

目前草案預告期已滿,國民健康署長吳昭軍表示,預告期間公開徵求意見,共收集逾400件意見陳述,待整理內容及舉行專家會議後,再將草案送到行政院審議。

 台灣同志伴侶的求子之路阻礙重重:
2020.11.03 【圖輯】同志大遊行「成人之美」 各團體呼籲平權之路未停止

同志家庭權益促進會成員、同志家長小雨也以親身經驗為例,他表示由於法律將同志家庭的人工生殖權利排除在外,導致他必須自己到國外進行取卵、受精、植入等手術。過程中,也因為國外手術過程中的藥劑問題讓他產生「卵巢過度刺激症候群」,回國後他直奔醫院急診、險象環生抽出900c.c的腹水。

性傾向成捐血標準 曾有男男性行為永不得捐血

台灣以亞洲第一個同婚合法化國家為榮,泰國、尼泊爾也陸續跟進開放同婚。然而在捐血制度上,日本、韓國各國逐漸放寬男男性行為者「終生不得捐血」的限制,甚至取消以「性取向」作為捐血標準,但臺灣卻仍維持此標準,與冰島同為全球最嚴格的國家之一。

肛交性行為經常遭外界認為是愛滋病高風險族群,且男同性戀經常是被汙名化的對象,因此臺灣捐血政策嚴格禁止曾有「男男性行為」者終生不得捐血,卻忽視不分性向都可能發生肛交性行為。伴侶盟批評此規範是基於性傾向歧視,等於將所有男同志視為愛滋病毒帶原者,強化對同志群體的偏見。

「並非所有肛交皆為不安全性行為,也並非所有男同志皆有肛交行為。」臺灣伴侶權益推動聯盟強調,不分性傾向的任何人皆可能在「不安全性行為」中感染愛滋,重點是不安全性行為,而非性傾向。

法國在2022年以「經輸血感染愛滋病風險大幅降低」為由取消同性戀族群需禁慾4個月才可捐血的標準,法國衛生部長Olivier Véran宣布終結以「性取向」作為捐血標準的歧視。而美國也在2023年跟進,食品暨藥物管理局(FDA)申明在現有科學根據下,為擴大捐血人資格,參考英國政策宣布取消「男男性行為者」和「與男男性行為者發生性行為的女性」捐血者篩選規範,並改以「過去3個月內是否有新的或多位性伴侶」作為捐血前個人評估政策,美國FDA生物製品評估與研究中心主任Peter Marks表示這些規範的修正將成為LGBTQI+群體的重要里程碑。

臺灣血品檢驗技術提升  十年內未發生輸血感染愛滋

近年衛生福利部考量愛滋病毒檢驗技術提升,從感染病毒到可檢驗出受感染的空窗期,時間從21天縮短到11天,加上日本、韓國、德國、丹麥等國早已放寬男男性行為者的捐血條件,因此,原訂2018年放寬男男性行為捐血禁令。但因預告期間受到反彈,衛福部決定暫緩此政策,並決議若新通報確診人數低於1千人,再重啟評估。

目前反對修正「男性間性行為捐血禁令」觀點認為男男性行為者為愛滋病高風險,若放寬標準恐導致愛滋病經由輸血傳染;護家盟秘書長張守一更質疑,血品愛滋檢驗仍有空窗期,並無法確保血液完全安全,申明拒絕開放「男同志捐血」。

疾管署發言人曾淑慧說明,過去未開放男男性行為者捐血主要原因為檢驗技術不夠完善,加上愛滋病具空窗期,若感染者在空窗期捐血可能導致病毒無法被準確檢驗出,增加受血者被感染風險。但目前國內愛滋病毒感染通報已連續6年呈下降趨勢,她表示因應我國愛滋疫情持續下降,目前已達到重啟評估「調整男性間性行為者」捐血限制的時機點。

針對現行血品檢驗技術,疾管署署長莊人祥過去曾表示,臺灣自2013年起血品全面採用核酸擴大技術(Nucleic acid amplification technology, NAT)後,至今未曾發生因輸血感染愛滋案例。NAT檢驗,不需等抗原及抗體出現,即可直接針對病毒上的遺傳物質進行檢驗,將空窗期縮短至11天,有效降低人類免疫缺乏病毒空窗期感染風險。

在2023年本國籍愛滋新增感染人數為944人已降至千人以下,對此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公告,將在今(2024)年11月30日前召開2場「調整男性間性行為者捐血限制座談會」,廣蒐各界意見,作為後續政策調整的參考依據。

對於現行捐血規範,伴侶盟強調把關血品安全固然重要,不過追根究底應強化血液檢驗,而非在規範中以「性傾向」限制捐血,且《捐血者健康標準》應基於科學證據上進行合理規劃,不該僅是迎合大眾的恐懼與偏見,呼籲政府應廢除不合時宜的性傾向歧視規定。

◎ 愛滋病如何傳染?測不到病毒=不會傳染?公庫帶您暸解更多愛滋小知識:
2024.01.02 【燦爛時光會客室】第449集|在污名的社會裡 說愛滋的故事

現在提起愛滋,社會大眾雖然不再像二十年前那般恐慌,但仍存在許多刻板印象,對愛滋感染者避之唯恐不及,而愛滋感染者在生活中仍然遭受誤解與污名,面臨就醫困難及備受歧視的窘境。愛滋感染者在就醫時會遇到什麼差別待遇?什麼是U=U(undetectable=untransmittable)?為何民團訴求修改《愛滋條例》第21條?本集節目邀請臺灣感染誌協會理事戴佑勳為我們解惑,並分享愛滋感染者的生命故事。

針對男同志捐血還有什麼不同觀點,法操FOLLAW報導:
2017.02.27 「男性間性行為者」終生不得捐血!?這樣公平嗎?

雖然是由衛生署(現為衛福部)發布,但是由《血液製劑條例》授權訂定,形式上符合「法律保留原則」和「法律明確性原則」;實質上,因為「男性間性行為者」可能是愛滋病等疾病的高危險群,就限制其終生不得捐血,這個理由,即使是以較寬鬆的審查標準,恐怕仍很難說服大眾——為何男性間性行為者,就比一年內患性病、或有危險性行為的異性戀者,還要「危險」呢?

◎ HIV、AIDS你知道兩者間的差異嗎?G點電視帶您暸解更多:
2017.12.07 寫在世界愛滋病日之際:基督擁抱痲瘋病人,也擁抱愛滋病感染者

我們不時聽到人們用AIDS和HIV來稱呼愛滋病,那究竟這兩個英文字有何分別呢?原來HIV是指引發愛滋病的病毒,AIDS才是愛滋病,而當一個人感染了病毒後,也不會立刻病發,因為現時的藥物治療已十分可靠,不少愛滋病感染者已可用藥物妥善控制病情,所以身體狀況甚至和非感染者完全沒分別的。愛滋病在現時來說是一種不治之症,但其實糖尿病也是一種不治之症,是指一種沒法完全根治的疾病,卻可以利用藥物來完全控制病情,所以愛滋病也可被稱為一種長期病患,或是慢性病,而透過定期的服用藥物,感染者的壽命已和普通人沒分別。

◎ 該如何解決現有的男同志污名問題?一起看看讀者觀點:
2023-10-31 【投書】若賴清德真支持性別平權,應深化愛滋和藥癮污名議題

一直以來,台灣醫療和公共衛生領域歷史性地習慣使用「高風險族群」來理解疾病感染問題,尤其是在愛滋防治領域。而為回應潛在的污名化問題,台灣的感染者權利和同志團體則歷史性地倡議「只有高風險行為,沒有高風險族群」致力於為(男)同志社群去除污名,並將焦點轉向安全性行為的推廣,以及全面性教育的落實。

職場與校園中的雙重枷鎖  當法定性別成為無形的高牆

走向性別平權之路上,跨性別族群同樣被困於嚴重性別歧視之中。性別不明協會理事長吳伊婷解釋,跨性別泛指「不以男/女二分法」定義的任何人,跨性別者也不只生理構造和心理認同不符,可以是更多元的模樣。在臺灣同志諮詢熱線協會《2023臺灣跨性別族群生活處境報告》中指出,83%跨性別者曾在職場中遭受不友善的對待,甚至有17%受訪者表示求職時曾因為跨性別身分被拒絕。

吳伊婷強調,「謀生問題」是台灣跨性別族群最大的阻礙,跨性別者在求職上經常受到歧視,逐漸被社會邊緣化。同志諮詢熱線工作人員奧莉薇指出,跨性別者在職場受到的阻礙尤其嚴重,包含找工作時因為外表跟證件照片不符,公司不願雇用;進入職場後無法穿自己想穿的衣服並必須被以錯誤的性別稱謂稱呼。

跨性別族群不僅在職場上必須面對性別歧視,校園生活同樣充滿挑戰。跨性別者小雯因身份證性別為男性,被校方拒絕入住女生宿舍,最終壓力過大而休學。

2018.07.19 跨性別學生被迫住男舍 申訴不成反遭校方言語歧視、性騷擾

「我還要等幾年,才能再進入學校?」2018年就讀長庚大學的跨性別女學生小雯被校方以「身份證性別尚未更改」為由,拒絕讓她搬進女生宿舍,更在後續和校方面談期間,遭學務長、總教官等高層用言語歧視,且無視小雯已受賀爾蒙治療,有醫療診斷證明其女性身份等事實,她因此受到極大壓力而休學。

擁有屬於自己的性別有多難? 跨性別者的換證之路

目前台灣跨性別者若欲更換法定性別,仍須面臨強制施行不可逆的性別重置手術,除去原有生理器官,並取得相關醫療證明書。但這樣的嚴苛規定卻是跨性別族群難以跨越的門檻,台灣伴侶權益推動聯盟呼籲,政府應即刻廢除「需手術換證」的限制,將性別選擇權還給跨性別族群。

據台灣現行規範,跨性別者若想變更身份證及戶口名簿出生性別註記,須先進行手術,切除原有生殖器官,包含乳房、子宮、卵巢,或是陰莖及睪丸,並持2張不同精神科醫師性別認同障礙(GID)證明書、性別重置手術(SRS)手術證明書才可申請變更身分證上的性別。

然而看似單薄的三張紙本證明,卻是跨性別者難以負荷的沈重負擔。台灣未針對性別重置手術提供健保給付,跨性別者不但須支付高額費用進行手術,更需終生承受手術後遺症。

2020.04.01  331國際跨性別現身日 民團提7訴求籲政府重視人權處境

跨性別者龍二提到,目前臺灣將性別重置手術歸類為「醫美」,沒有健保給付。他舉例,摘除胸部手術約為13萬到20萬元,摘除子宮、卵巢、輸卵管手術約10萬元起跳,重建人工陰莖手術約55萬元以上,再加上手術複雜,住院期間需要請專業看護照顧,出院後還需花時間療養,跨性別者必須耗時耗錢才有辦法獲得自己想要的性別。

對於目前手術換證的嚴苛條件,伴侶權益推動聯盟律師許秀雯表示,性別認同是基本人權,政府不應強制跨性別者進行性別重置手術才能變更證件性別。過去聯合國就已將須經性別重置手術才可更換身分證性別視為不合理、違反人權的。雖性別重置手術被聯合國視為違反人權,更受大法官宣判違憲,但目前免術換證在臺灣仍未合法,跨性別者若要換證,仍須強制進行手術。

針對免術換證,台聯黨過去曾表達反對立場,認為跨性別者會在未經性別重置手術下,保有完整的男性生殖器官,要求政府換發女性身分證,進而取得女性法律地位,以輕易進入女廁、女性更衣室、女生宿舍等女性專屬空間。

「這些從來都跟性別沒有關係。」台灣青年綠人協會指出女性對專屬空間可能被破壞的焦慮並非源自跨性別者,而是帶有惡意與意圖不分性別的任何人;並解釋免術換證並非任何人皆可隨意更換性別,而是在嚴謹評估程序下才可變換戶籍性別。

在未更換證件前,跨性別族群經常被迫面對證件性別與社會性別不相符的處境,包含求職過程遭拒絕、機場通關被攔下驗身,在《2023臺灣跨性別族群生活處境報告》中更有45%跨性別者認為在醫療場所與醫療人員說明跨性別身份是不容易的。

目前全球免術換證規範各有不同,美國加州、巴基斯坦澳洲首都等地皆為自由換證,開放跨性別者可在未進行性別重置手術下更換證件。伴侶盟秘書長簡至潔表示,在台灣即便跨性別者想透過手術改變身體,卻仍難以負擔高額手術費用及手術風險,屢屢凸顯手術換證所造成的問題。她呼籲政府應盡速取消以性別重置手術做為換證必要方式,讓跨性別者擁有性別認同的選擇與方法。

全球性別變更登記制度依自主性高低分為四種模式:「強醫療模式」需強制手術、「弱醫療模式」需醫療人員意見書、「非醫療模式」僅需照片、信件、心理諮商等證據,「自由換證模式」則需自我宣示。

2019.11.22 【圖輯】跨性別遊行走進第五年 籲社會各界自在同行

志工 Alice 提到,跨性別者不喜歡就醫其實大有原因,打從使用醫院報到機器的那一刻開始,當己身的姓名仍是社會大眾認為的「男性」時,身上的女性化裝扮更常常引人注目。甚至進入診間後,由於裝扮與姓名帶來的性別刻板印象不符,更導致護理師或醫生還會認為跨性別者只是家屬並非當事人。諸如此類關於性別稱謂造成的尷尬瞬間,不斷加深跨性別者就醫意願。

2014.02.21 跨性者出國遭疑 官員侵隱私 民團呼籲開放性別自由變更

吳伊婷一月底在桃園國際機場出境前往美國,辦理自動通關業務時出示護照及身分證等相關證件,出示時海關人員愣住,並向吳伊婷詢問「你是男生還是女生?」吳伊婷隨即回答:「我有變更過性別。」海關人員以無法辨識外貌找主管討論,讓吳伊婷在現場等待十分鐘。最後海關人員要求吳伊婷到別處櫃檯說明,並調閱她的戶籍謄本詢問身家詳細資訊。

台灣陸續有跨性別者以提起訴訟方式爭取免術換證。2024年8月跨性別者吳宇萱歷經漫長4年終於獲得臺北高等行政法院判決,無須接受高風險的性別重置手術即可申請變更身份證和戶口名簿出生性別註記,其也在10月正式變更性別為女性。在本案中大法官詹森林、謝銘洋指出,強制跨性別者接受手術屬違憲行為,相關規定侵害人民應有的性別自主權。

2019.10.25【圖輯】臺灣首次跨性別遊行 兩千人夜遊西門町

第一屆臺灣跨性別遊行今晚(10/25)在西門町展開,主辦單位臺灣同志諮詢熱線協會強調,跨性別不只是外界刻板印象中的變性者或第三性,它既能形容天生被安裝進「錯誤身體」的人們,更意指「不再以男/女二分法」定義人們的性向,打破傳統框架,自由選擇你的生理和心理認同,自由選擇自己喜歡的氣質。

跨性別族群在社會中所面臨的迫害:
2015.11.21 1120國際跨性別紀念日 正視跨性者的五重迫害

台灣性別不明關懷協會理事長吳伊婷表示,今年是台灣第二次舉辦跨性別紀念晚會,而當她昨晚準備活動時,聽聞國外媒體報導「英國男子監獄裡,一位男跨女受刑人死亡」(相關報導)令人感到不勝唏噓。紀念晚會開始前,是伴侶盟的電影播映活動,播放的是台灣跨性別相關紀錄片《山中美姬》(預告片)。吳伊婷說,影片中可看到,跨性別者必須得面臨「五重迫害」,分別是:家人不接受、學校不照顧、工作職場歧視、尋找不到適合伴侶及國家不願意承認性別。

作為跨性別者,日常生活必須面對的恐懼究竟有什麼?
2019.11.22 第五屆跨性別紀念晚會 唐鳳錄影獻聲:我們不一樣,也一樣

「不論一個人的外在表現、性別氣質、自身認同為何,都不減損他生命的價值和尊嚴。」李韻如表示,跨性別者遭騷擾歧視,甚至被殺害的案例頻傳,例如2016年一名土耳其的跨性別運動者Hande Kader遭殺害,2017年台灣也有一名跨性別者亞藍在生前受霸凌、性暴力,家人也不接納他的身份,失蹤兩週後才被發現溺斃,社會上充滿各種對跨性別的恐懼,這些不友善的因子往往來自無知。

政府如何看待免術換證?
2015.07.16 民調決定跨性別者人權 內政部遭諷荒謬

台灣性別不明關懷協會策略長吳伊婷指出,跨性別者如果想要變更身分證性別,必須依照2008年內政部頒布的「性別變更登記必須摘除性器官」的行政命令,也就是必須經過手術的過程,以符合生理性別的樣貌,才能夠變更性別。

但此命令,在2009年違反馬總統簽署的國際人權兩公約中「任何人不得施以酷刑或予以殘忍、不人道或侮辱之處遇或懲罰」的規定;2013年,衛福部表示性別認同為基本人權,且無必要強制或要求摘除性器官,個人的性別認同應獲得尊重;2014年12月,立法院更通過議案,支持性別認同是國際認定的基本人權,並要求內政部立即廢除2008年「變更性別必須進行外科手術」的行政命令。

◎ 除台灣外,馬來西亞如何看待跨性別議題?
2014.09.25 跨性別頻遭逮捕性虐 人權組織批大馬“最糟糕”

「人權觀察組織」發布報告《我害怕變成女人》,揭露馬來西亞宗教局官員、警方和獄卒性侵和虐待­變性人和跨性別,踐踏這個群體的權利。許多受訪者描述了他們被執法者強奸的恐怖經歷,­有的也被虐待剝光衣服、捏乳房、在眾人面前拿警棍戳下體、拍下裸照。

◎ 為什麼有人害怕跨性別廁所?反對者在想什麼?讀者投書為您剖析反對方觀點:
2016.07.11 【投書】誰會怕「跨性別廁所」?

最近,基於跨性別者是否能依照自身認同如廁議題,美國掀起了「廁所大戰」(bathroom war),左翼、女性主義、LGBT與人權團體槓上了保守右翼。除了保守右翼提出的各種似是而非的胡謅之外,這篇文章將指出在這場爭論中,我們真的應該知道與用心討論的事情。

沒有盡頭的性平之路 性別平權的里程與瓶頸

當政府高喊婚姻平權,開放同性婚姻合法化的同時卻未開放跨國同婚,使跨國同志伴侶僅能以個案方式衝撞不合理的規定,迫使政府修正法令。如今同婚通過已五年,中臺同性伴侶結婚團聚之路依舊崎嶇,在臺登記結婚仍需繁瑣流程。不僅如此,人工生殖目前僅開放異性戀家庭使用,同志家庭則硬生生被排除在外。婚姻平權宛如失衡的天秤毫無平等性,仍存在許多異性戀伴侶可享有,同志伴侶卻無法享有的權利。

在性別平權的進程中,性少數族群仍處於不被重視的角落。隨各國逐步打破對男同性戀者捐血的歧視,台灣也站上了改變的十字路口。儘管民間團體長期呼籲修正「捐血禁令」,政府也在2018年提出草案,卻因反對聲浪而就此擱置。

而跨性別者在職場與校園中面臨的歧視問題仍然嚴峻。顯示出台灣整體社會在性別意識上依然不足,甚至不願廢除早已被國際視為違反人權的手術換證制度。

在臺灣自豪取得婚姻平權、性別平權歷史性成就的當下,中臺跨國同婚者的無奈、無法育兒的同志家庭、男男性傾向者的捐血禁令、跨性別者的掙扎,都是被社會不斷邊緣化的性別歧視。

性平之路還很崎嶇,仍有許多待辦事項未完成,2024年政府終於放寬中臺跨國同婚、提出人工生殖法修正草案,並承諾召開座談會討論放寬男同志捐血禁令,同時在免術換證也已有個案勝訴案例,可見倡議團體的努力逐漸得到回饋

性平意識抬頭的年代裡,我們見證越來越多倡議夥伴加入修補性別歧視漏洞的行列,爭取人權的路上從不輕鬆,但黑暗的盡頭總會有光,性別平權二十週年,仍有許多議題等著我們持續關注,讓我們牽起手走到黑暗的盡頭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