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長榮航空企業工會(113年11月1日聲明稿)
長榮航空企業工會10月30日派員列席康芮颱風防颱應變會議,長榮航空取消高雄機場多架航班,並稱將再行評估桃園、松山機場之航班,然10月31日強颱康芮來襲的航班起降狀況,長榮航空最終的評估決策顯不合理,嚴重影響員工和消費者權益,更有飛航安全之疑慮,本會強烈主張,長榮航空面對颱風應審慎決策,並應給予10月31日當日出勤的機師、空服員、地勤同仁額外補償,和增加勤後休息時間。
面對颱風,航空公司本應審慎決策,提前或延後航班的起降時間、甚至取消航班,直接將飛機停在國外,晚一天回來,盡可能避免航班在暴風雨期間起降,確保員工和旅客的權益。然10月31日因強風和暴雨,許多航班上演大怒神,更至少有十餘架航班難以在桃園機場降落,重飛後,仍只能被迫轉降香港或沖繩機場,連帶影響到11月1日的航班調度,11月1日取消的航班甚至比10月31日強颱康芮當日更多,對消費者和航空公司自身營運都不是好的結果。
不只降落出問題,起飛也有問題,桃園機場甚至發生,風速過大,空橋接不上飛機,旅客一直沒辦法上飛機,導致空服員在機上等待超過7小時的誇張情況。長榮航空多架航班的機師和空服員,陸續發生工作時間超過12小時的情況,甚至要利用AOR(航空器飛航作業管理規則)的後門,輪休1小時延長飛航執勤時間到20小時,機師和空服員均嚴重過勞。長榮航空甚至將報到電腦關掉,疑似要技術性延後機組員的報到時間來規避違法。
不只機組人員,航班調度大亂,機坪風雨過大更影響裝卸和行李各項作業,連帶登機和行李輸運的等待時間,跟著大幅度拉長,地勤人員不只加班、工作量加劇,連休息吃飯的時間都沒有,更要面對旅客因長時間等待所衍生的情緒,高層「只顧營利、不顧飛安」的決策,都是一線人員和旅客在承擔。 長榮航空企業工會主張:
一、颱風天應審慎決策,以「提前或延後航班的起降時間、甚至取消航班」為第一選擇,長榮航空的防颱會議不要只會演戲。
二、作好「提前或延後航班的起降時間、甚至取消航班」的事前安排,就不會發生嚴重的航班延誤,長榮航空未作好事前安排,民用航空局和桃園市政府不應以「突發狀況」開後門,遮掩長榮航空的違法情事。
三、民用航空局為飛安監管單位,不應該將颱風天是否可以起降的決策,都交給航空公司自行判斷,這是將飛安監管、保護旅客跟機組人員的權責外包,民用航空局和各航空站應對跑道是否能夠起降有更明確的規範,並嚴格監督航空公司。
四、長榮航空的颱風天決策不當,讓10月31日強颱康芮來襲服勤的機師、空服員、地勤人員,工作量加劇、工時變長,應給予嚴重異常狀況的特案補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