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台灣環境保護聯盟
中研院院長廖俊智昨日在立法院答詢時表示,台灣沒有放棄任何乾淨能源的本錢,不應排除核電,並認為提升核電安全技術上可行。
針對廖院長的言論我們難以苟同,並深感遺憾,特發表聲明如下:
一、公職人員不應公然發表違法的擁核言論。我國環境基本法第26條規定,政府應訂定計畫逐步達成非核家園目標;氣候變遷因應法第五條第三項第二款也規定要逐步落實非核家園願景。中研院的院長是公職人員,理應遵守國家法令和政策,但廖院長竟然公然作出違反國家法律規定的發言,主張不應排除核電,實在違法失職。
二、我們面對的真正事實是台灣沒有發展核電的本錢。台灣是地狹人稠的海島,且地震、颱風頻仍,核電災變風險高,萬一產生重大災變,可能讓台灣滅亡。此外,萬年毒物核廢料至今找不到處置場所。發展核電,縱然能安全地沒有意外產生,也會留下更多的毒物讓後代子孫去承受,這是違反世代正義、違背永續發展的行為。所以台灣沒有發展核電的自然和社會條件。
三、不應以減碳為由破壞台灣非核共識。台灣社會經過數十年的論辯,逐步達成共識,不再發展核電,才會將非核家園目標寫入上述法律。台灣碳排僅占全球的0.57%,為了減少這麽少的碳排,值得我們犧牲非核家園社會共識與台灣安全嗎?
四、全球對減碳的能源政策的共識是加強節約能源和發展再生能源,不是核電。根據國際能源總署推估,2050年全球發電量,再生能源占88%,核電只占8%。
五、發展核電也不會帶來低的電價。國際能源總署的數據顯示,目前歐盟核電的發電成本高於太陽光電或風電二倍以上,預估在2050年時前者高於後二者四倍以上。
六、我們期待政府官員展現落實非核家園的決心,莫再讓核電爭議遲滯我們能源轉型、因應氣候變遷應有的作為。
七、我們呼籲全民一起努力,共同打造一個安全、健康、永續的美麗國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