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公部門基層團體
主辦單位:台灣公務革新力量聯盟、台灣警察工作權益推動會、
訴求:
1. 公務員納入《職業安全衛生法》保障。
2.職場霸凌法制化,法位階才有保障。
3.開放公務員組工會。
本月初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北基宜花金馬分署一位公務員於辦公室輕
而隨後行政院長卓榮泰、總統賴清德也對本次事件公開道歉,
但我們要告訴院長跟總統,
以及現行對職場霸凌防護,相比性騷事件有《性別工作平等法》、《
台灣公務革新力量聯盟理事長洪瑞壕表示:
今天的記者會,
我曾經也是職場霸凌的受害者,
如果我現在申訴,有機會成功嗎?表面上是秘書室主任濫用權力,
那什麼算是職場霸凌?職務調動是長官的權力,
在自我懷疑和掙扎時,申訴的時效就過了(只有一年)
我想請問卓院長:你覺得一週內的時間,
- 公務員納入《職業安全衛生法》保障:職業安全不分公私部門,
應平等對待 - 職場霸凌防護法制化,提升至法位階保障:比照性騷擾防治,
加強定義職場霸凌與增加外部申訴管道 - 開放公務員組工會:參與調查,避免權力失衡
台灣警察工作權益推動會常務監事郭歷軒認為:
警察機關內有很多問題會演變成霸凌,例如績效不合理的要求,
近年很多警察自殺,甚至發生過因為霸凌自殺,
消防員工作權益促進會副理事長鄭少書主張:
又一起因職災保護不足造成的悲劇,
而人事行政總處公開說要從「源頭解決」業務分工問題,
本會因爭取加班費補償而遭到調職的嘉義市會員,以及 2012 年因籌辦消防員遊行而遭到免職的會員,高雄市前消防員徐國堯,
全國代理暨代課教師產業工會理事長黃湘仙說:
從 2021 年嘉義市嘉北國小代理教師霸凌致死案,到 2024 年北分署公務員遭霸凌致死,職場霸凌悲劇一再發生。而回顧過往本會協助案件,可知現行職場霸凌防護形同虛設:
- 嘉義死了一個代理教師無人追責:
校長趙季薇與處長林立生至今未受處分,即便今年 7 月監察院糾正,嘉義市教育局仍無作為。 - 台北案懲處缺席:台北市某國小代理教師被職場霸凌案已於 4 月調查結束,申訴成立,但涉案教師至今未受懲處,
讓人質疑申訴機制的效力。
本會認為賴總統既然已經表明要改善職場,
在制度上,應建立獨立調查機制,確保霸凌案件透明公正,
全國教師工會總聯合會副秘書長李雅菁表示:
職權性騷法制化了,職場霸凌什麼時候法制化?韓國已於 2019 年訂定《反職場霸凌法》,台灣也應該儘速立法,
另,公務人員迄今仍無法組織工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