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還路於民行人路權促進會
*道路平權促進永續交通發展
*籲請遵從聯合國道路交通公約
*促進人本生活環境提升行人安全
交通部於11/15召開研商國內開放具車體包覆且為方向盤式駕駛之電動三輪機車行駛道路可行性及管理規定構想會議
本會聲明如下
1、本會曾請求試乘電動三輪機車,但因非屬本會種種因素而無法試乘,故無從評斷車輛硬體本身,合先敘明。
2、本會以書面資料判斷,新型運具仍需汽車駕照方能駕駛。但現今不僅汽車駕照,我國任何駕照之駕駛人的安全駕駛能力仍嚴重不足。政府宜對各式駕照之停讓行人等等安全駕駛能力再加強。建立實質回訓及恢復原記點方式,達到原先再教育、汰除不適任駕駛人之功能。
3、期望以大眾運輸及綠色運具、步行等永續交通 (Sustainable transport) 發展,減輕傳統汽車對於城市的負載,釋出寶貴的環境資源,翻轉以傳統汽車為本的都市現況,市區道路建設的思維也以「人本」為取向,間接保障行人安全,邁向人性化、永續的人本環境。
4、依聯合國道路交通公約2006年修正案第25條及國際慣例作法,符合性能要求之交通運具應不受限制可分別上快速公路及高速公路。若有綠色運具選擇,讓我國國民無需僅有傳統汽車選項,能以綠色運具方式達到城市與城市之間的移動目的。另外完善我國大眾運輸、綠色運具及個人行動器具環境,可用於城市之內與之間的移動,避免蝴蝶效應-造成交通擁塞及城市負擔。
5、本會認同聯合國官網說明:「永續交通也是一個跨領域的加速器,可以快速推進其他關鍵目標的進展,例如消除一切形式的貧困、減少不平等、增強婦女權能和實現永續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