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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稿】拒絕祖靈地上的飯店 守護下賓朗部落文化及生活空間 請環評委員駁回本開發案

文/台東Pinaski下賓朗部落

台東Pinaski下賓朗部落族人於114年1月10日下午第二次環評初審會前,於環境部前召開記者會,指陳「綠野仙蹤渡假旅館開發案」嚴重侵犯部落文化權與居住安寧,和聲援學者、環團一齊嚴正呼籲開發單位主動撤案、環評委員駁回本案。

下賓朗部落祭典委員孫少中指出,本開發案基地不僅與部落零距離,更直接坐落在部落舊社之上,等同在部落祖先、祖靈安息處正上方蓋飯店,部落無法容忍這種毫無尊重的土地使用方式。孫少中委員強調,開發商屢稱本開發案不會造成顯著不利影響,這是明顯避重就輕,忽視部落長年以來努力復振的各項傳統祭典、祭儀,勢必隨部落失去空間完整性而一併受創。孫少中委員呼籲,為了保障部落居住權益,維護傳統文化祭儀,鞏固祖靈息止之所,請環評委員駁回本開發案。

下賓朗部落主席曾天福表示,開發基地及周邊進入部落之道路寬度不足,尤其是台九線綠色隧道要轉進部落的出入口,本就是部落通行要道,無法負荷開發案帶來的交通影響。且開發商的基地道路規劃,實有迴轉過大、動線雙向衝突等問題,不僅極不可行,也嚴重影響族人安全。

下賓朗社區發展協會理事長許翰生表示,基地周邊就是部落的日常進出動線,飯店施工營運帶來的人流、車流將直接衝擊部落的生活空間,土地開發應該與社區村落的發展相互平衡,而非以建設渡假村的方式,假借開發之名,實為消滅這保有三、四百年歷史的原民聚落。

下賓朗社區發展協會理事林蕙瑛表示,下賓朗部落的 mangayaw 大獵祭(含猴祭、除喪)以及婦女工團小米祭,分別在98年2月20日與101年12月26日經臺東縣政府公告登錄為無形文化資產,而「卑南族婦女除草祭:下賓朗部落misa’ur、muhamut」更於108年6月20日獲得原住民族傳統智慧創作專用權。然而,臺東縣政府相關局處皆消極面對本案對文化資產的侵害,不僅貿然同意本開發案之興辦事業計畫,無視臺東縣文資審議會之決議,於本案環評審查時更未克盡職責,適時提點本案有強烈的文資保護考量,在在顯示臺東縣政府內部的荒謬與自相矛盾。

中研院退休研究人員、深耕卑南族文化研究的人類學博士陳文德表示,開發單位既不尊重部落舊社實踐室內葬的神聖性及其文化意義,也迴避文化資產保存法相關規範。開發單位無視部落族人多年來在日常生活以及歲時祭儀的舉行過程中,重建部落文化主體性的種種實踐,本案環評審查如獲通過,無異扭曲憲法增修條文以及原基法等規範意旨,使原住民族轉型正義落空。

環境權保障基金會專職律師羅芳晨表示,依原基法第21條之意旨,本案應經部落諮商同意,部落既明確拒絕本案,則已無理由續行開發。其次,從國土計畫法的角度,本案既經台東縣政府劃歸農業發展地區第2類,應限於農業使用,開發飯店已亦脫合法之土地使用目的。最後,本案環說書已自承台東旅宿供過於求,可見開發大量體的飯店根本欠缺必要性,相形之下,開發所導致的部落文化侵害卻相當顯著,尤其大法官已於釋字第803號解釋闡釋,原住民族的文化權實踐與自然環境緊密相連。本案基地涉及文化權實踐最核心的空間,無法透過任何替代方案或因應對策減緩負面影響,因此建議環評委員駁回本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