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運發電機, 身心障礙

【聲明】針對行政院傳播處因經費遭立院刪除無法支付手語翻譯費用一事聲明

文/臺灣障礙研究學會

行政院在1月23日舉行記者會回應總預算案,直播畫面原本應出現手語翻譯員部分,被替換成「本院新傳處費用遭在野黨全數刪除,無法聘用手語老師」字樣。行政院發言人李慧芝說明,因行政院新聞傳播預算全數被立院刪除,所以請不起手語翻譯員。查行政院已於去年底將手語翻譯服務委託給中華民國聽障人協會,但因立院刪除新傳處費用後,終止與該協會契約,所以無法在記者會提供手語翻譯。本會針對此一事件有三點聲明如下:

一、行政院與台灣聽障人協會的委託契約中出現「本採購案決標後所需經費,需俟114年度預算經立法院審議通過後始確定,預算如經立法院刪減或未通過,或遭立法院決議凍結而未經解凍者,本院得終止本契約之全部或一部分。」如此委託契約對得標的社福服務團體是一個雙方地位極不對等的服務契約。該契約條款完全不符合《社會福利基本法》第14條第3項之規定,要求各級政府委託辦理福利服務時,應促進對等權利義務關係,以維護服務使用者之權益;而該條款本質上不符服務委託之目的。

二、不提供手語服務,形同損害手語使用者的權益。台灣手語屬於《國家語言發展法》保障之國家語言,政府機關應於必要時提供通譯服務。行政院新傳處預算遭刪減,即日起就不提供手語翻譯服務的同時,不過其他新聞傳播項目(如行政院自己的YouTube影音公開資訊平台)依然持續進行。這顯示行政院盤整資源後,優先選擇犧牲聾人資訊權,本會針對此點給予嚴厲譴責。又,目前立院刪減預算金額超過法定能刪減額度,在各黨解讀不同情況下,預算案尚未出立院之時,行政院「立即」透過不提供手語翻譯服務來反應預算刪減結果,似乎有拿聾人資訊權祭旗之嫌。

三、在野聯盟在刪減或凍結預算時應考慮對既有人權保障之影響。以本事件為例,無差別胡亂刪減行政院新傳處預算時,不僅完全未考慮聾人/聽障民眾的資訊權,此外還有與身心障礙者自立生活相關的其他預算受到影響。若未經人權影響評估之預算刪減成為事實,將嚴重損害全國身心障礙民眾的權利,本會因此給予最嚴厲的譴責,並冀望各黨莫以障礙人權當成政治籌碼。

我們了解行政院想透過手語翻譯服務中斷,顯示立法院無差別亂刪或凍結預算將帶來的困境,但也必須要指出整個事件並非要先犧牲障礙者的資訊權才能凸顯被立院刪除預算的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