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18個環團(列於文末)
焚化爐穩賺不賠 空污毒渣大眾承擔
國家還加碼變相補貼?環團籲應即停止適用促參獎勵
多年來環境部容許各級政府機關得適用促參法鼓勵焚化爐設置營運,讓寡佔暴利的焚化爐業者得享五年免稅(高達上億元!)及其他賦稅減免與補貼,業者受惠金額遠高於政府每年用於推動源頭減量的經費。焚化爐會產生空污及毒渣,影響人民健康和造成生態環境負荷,業者不僅穩賺不賠,國家還變相高額補貼!這樣的不公不義,必須儘速懸崖勒馬,18個環團在公共政策網路參與平台上提案,希望財政部與環境部能負起責任,修正《促進民間參與公共建設法之重大公共建設範圍》,立即停止焚化爐適用促參法的各項獎勵補助與免稅,別讓政府再亂花公帑,而是將納稅錢用於鼓勵垃圾源頭減量及循環利用,才是正辦。
背後有鬼:焚化掩埋不符合促參法認定原則 環境部還容許適用促參?
看守台灣協會秘書長謝和霖說明,社會各界對於是否使用焚化與掩埋方式來解決垃圾山問題的看法或有不同,但焚化與掩埋成本理應由垃圾產生者依其垃圾產生量來分攤,國家不應減稅或補貼,這純屬公平正義原則落實的課題,歧見理應不大,何況焚化爐與掩埋場都不符合財政部訂定的《促進民間參與公共建設法之重大公共建設範圍訂定及認定原則》,還對生態環境帶來沈重負擔!然雖屢履向環境部與財政部提議修正,卻不是已讀不回就是互相推諉,大概背後潛藏龐大商業利益。因此眾多環保團體才結合起來到公共政策平台提案,呼籲民眾踴躍附議,讓政府部門能正視這個不公不義的課題。
焚化掩埋問題多 源頭減廢才是正解
台南社大研究員晁瑞光(書面)指出,垃圾焚化後產生大量底渣及有毒飛灰,含重金屬及戴奧辛,還要花大錢處理,垃圾不是燒掉就沒有了。而且,底渣長期假再利用的亂象叢生,飛灰固化物或穩定化物也日漸消耗所剩無幾的掩埋空間,兩者帶來的長期環境風險相當高。雖然環境部屢屢修正法規,加嚴底渣再利用管制,但無法根本解決問題;唯有落實源頭減量與循環利用,才可節省在末端補破網的大量心力。因此,即使要補貼,也應補貼有利循環經濟的行為,而非焚化爐。如第一線的資收工作者,他們撿拾一天賺不到150元,環境部不動用手中財政工具提振回收市場行情,卻任由促參法獎勵本就有向垃圾產生者收處理費的焚化爐,讓國庫大失血,豈非本末倒置?
焚化掩埋損及公共利益 稅賦應加徵而非減免
監督施政聯盟執行長暨爭好氣聯盟發起人許心欣表示,焚化爐(與掩埋場)對環境生態帶來的污染及其他影響,造成了公共利益的損失,按環境法理應該加徵費/稅,讓外部成本內部化,同時可抑制廢棄物焚化量,進而減輕焚化毒渣亂竄問題,這是環團一直以來對於廢清法與資再法修法的重要訴求,但環境部不敢接球訂法條課費/稅,卻默默容許焚化與掩埋設施得享促參減稅與補貼優惠?這不只是倒行逆施,還是政策圖利。
促參獎勵焚化掩埋 彰投烽火連天
彰化縣環境保護聯盟研究員林政翰表示,彰化不斷有業者要興建焚化爐及掩埋場,包括彰濱工業區的晶鼎焚化爐、花壇要蓋事業廢棄物掩埋場及土資場,明明彰化的事業廢棄物處理量已高於生產量,明明彰化已有九座焚化爐,密度逼全台之冠,為什麼最落後、最不符合環境部高喊的資源循環零廢棄的末端處理設施,還要一直蓋在彰化?八卦山脈隔壁的南投縣,目前同樣面對焚化爐與掩埋場業者的覬覦。這是因為政府用促參法,拿人民的納稅錢,去補貼這些設施,讓業者賺飽飽,汙染卻是所有人一起承受。彰化是台灣第二大糧倉,地瓜產量全台第二,每四瓶牛奶就有一瓶來自彰化,每十顆文蛤有四顆來自彰化,彰化供應許多台灣人糧食的來源,南投則是中部淨水之鄉、產茶聖地。我們要為辛苦生產糧食的農、漁民發聲,為保障糧食安全發聲,呼籲政府盡速修正錯誤的促參法,停止變相補貼焚化爐及掩埋場。
焚化掩埋業者肥嘟嘟 還加碼變相補貼?循環經濟沒得比!
自然保育與環境資訊基金會專案經理曾子郡指出,近年來全台掩埋空間已所剩無幾,焚化爐則面臨越來越多事業廢棄物的搶進,因此焚化與掩埋的處理費用皆持續上漲,早已是肥到流油,若還適用促參法獎勵,等同讓有意投入源頭減量、採用循環包裝容器、綠色採購模式的業者面臨不公平競爭,不利於循環經濟的推動,更與2050淨零戰略中的「資源循環零廢棄」背道而馳。因此,我們要求焚化掩埋設施不應適用促參法獎勵,並要求環境部在廢清法及資源回收再利用法的修正案及其他相關政策文件中,把「能源回收」(焚化)與「燃料化」從「能資源循環」、「再利用」、「循環經濟」的定義或範疇中排除,並落實「污染者付費」原則,比如全面實施隨袋徵收,以財政工具抑制廢棄物產生量、回歸「源頭減量」,才能真正解決台灣的廢棄物問題。
重複裝填優惠費率僅三年 BOT/BOO焚化爐免稅有五年!
荒野保護協會專員黃嘉瑩(書面)表示,環境部於今年 1 月推出鼓勵業者投入玻璃容器重複裝填與塑膠容器綠色設計,回收清除處理費的費率最高可享 55 折優惠。然而,該政策的優惠須由業者主動申請,且玻璃容器重複裝填的五折優惠僅有三年期限。顯示政策對長期循環經濟發展的支持仍然不足。台灣的玻璃回收後真正進入重複裝填的廠商只有寥寥數家。
相比之下,促參法對焚化爐的獎勵力度更大,例如營運前五年免徵營利事業所得稅,單此項優惠即可能造成國庫上億元的稅收損失。此外,還有其他稅賦減免及補助,進一步加深政策的不公平性。
根據環境部數據,台灣2023年焚化約 597 萬公噸廢棄物,其中超過2成可回收再利用。但回收業者則常因市場價格無法獲利,最終仍將可回收材料送入焚化或掩埋場。而焚化爐業者已因垃圾處理費高漲而獲取暴利,政府實無必要再用稅金補貼。
歐盟已確立容器重複裝填 台灣相關政策軟弱無力
荒野保護協會氣變講師陳雍慧表示,荒野帶著民眾淨灘和淨川時,都會有民眾感歎:我們真的需要製造這麼多的垃圾嗎?
政府在『淨零12項關鍵戰略』中將『資源循環零廢棄』列為重點,然而提供焚化爐相關獎勵措施根本和推動循環經濟目標背道而馳!它變相造成廢棄物處理的廉價化,讓地方政府、企業和民眾不需為垃圾去化的合理成本負責,讓真正友善環境的循環經濟模式無從建立!
以容器為例,歐盟許多國家早已確立「容器重複裝填」原則,地狹人稠的我們、更應該建立目標,將台灣打造成資源循環的國家!然而政府現在的循環經濟獎勵政策軟弱無力、缺乏遠見!我們請政府訂定有效政策,長期推動並協助整合重覆裝填的物流系統,獎勵自備容器填充機的設立,讓更多中小企業廠商及店面和網路配送平台得以參與,使這樣的設施得以普及並降低成本!讓使用循環容器不再是少數人道德訴求,而是方便、平價的大眾消費行為!取消促參法及其他計畫對焚化爐的鉅額補貼,就可把省下的資源轉而用於落實循環經濟的基礎設施。
中央預算分配本末倒置 補助焚化預算為源頭減量經費22倍
綠色和平減塑專案主任張凱婷指出,綠色和平去年4月分析環境部預算,發現政府投入協助地方政府打包垃圾、興建及維護焚化爐等末端處理預算,每年高達17.7億元,然而如重複使用這類的治本的源頭減量措施,預算僅有0.8億元,本末倒置的預算分配相差22倍,急需檢討。持續興建焚化爐將是阻斷源頭減量的元兇。為了使焚化爐維持經濟效益和運作效率,需要有一定的垃圾量不斷投入,如此可能會導致地方政府減少對源頭減量、回收再利用政策的關注與投資。焚化爐應該作為最後的處理手段、不應是優先措施。這也是為什麼綠色和平支持「焚化爐不應適用促參法」的提案,政府不應再把興建焚化爐作為重點施政內容,而是把資源投注在源頭減量,像促進重複使用產業的成長,淘汰一次性塑膠,才是更正確的方向。
台泥氣化爐一魚多吃 花蓮推促參無心減廢
台灣蠻野心足生態協會專職律師蔡雅瀅以台泥垃圾氣化爐為例,指出花蓮縣府於2019年依促參法招商,後與台泥簽訂垃圾焚化處理BOO契約(Build-Own-Operate),由台泥公司興建、擁有並營運該氣化爐。台泥公司享有促參法諸多好處,但該公司當初大言不慚表示為負起企業社會責任,才來倘這混水,廉價協助花蓮處理垃圾,卻沒提到促參法給了多少好處,包括:五年免營利事業所得稅、機器設備進口免關稅、設備/技術/人才培訓/研發等支出的5-20%範圍內可抵營利事業所得稅、還可減免地價稅與房屋稅,如果真的虧錢,國家還給予補貼,也就是穩賺不賠!而且燒垃圾不只可收取垃圾費,也順道節省了燃料費;同時由該集團代操的宜蘭焚化廠,也因花蓮垃圾改送台泥氣化爐,而可收更多處理費較高的事廢。也就是賠本生意沒人做是真,這廉價垃圾費也只是慷國家之慨而已!然而,因這促參案而備受污染與火災爆炸意外威脅的鄰近社區,應有權益並沒有被好好顧及,應進行二階環評卻由花蓮縣府同意以環差辦理的環評過程,只是背書而已。而且,這廉價垃圾費與保證垃圾量也讓花蓮縣府無心好好推動垃圾減量,其「一般垃圾量」(須處理的生活廢棄物)自2019年公告該BOO促參案以來,年年增加,廚餘回收量則仍在低谷徘徊。
提案過程有波折 環團名稱是品牌?
這個提案,道理都在環團這邊,但面臨的官商障礙卻不低,連在公共政策參與平台上申請提案的過程,也充滿波折,後續的連署,更面臨了技術障礙。第一次提案時,將共同提案團體名稱列舉於提案內容中,結果卻收到檢核不通過的通知,原因是「因提案內容與超連結涉及特定品牌(即團體名稱),依【公共政策網路參與實施要點】第5點規範,本案本次不進入附議,建議修正、移除或遮蔽後重新提案。
而《公共政策網路參與實施要點》第五點的相關文字是,「提議內容訴求不明確或僅涉及個人權益,或屬網路虛擬之人、事、物或屬商業自主管理行為、品牌或具廣告行為」之提案,參與平臺管理機關得不進入附議並隱藏其提議申請。」環境權保障基金會研究員湯琳翔(書面)認為,原提案內文提及環保團體僅為將提案團體列名而已,與訴求和內文並無任何涉及個人或團體的私人權益,或商業廣告宣傳行為,一望即知。不解平台為何以如此荒謬的理由駁回原提案,且平台上明明有更明顯疑似為特定品牌作宣傳之附議仍可持續進行,呼籲國發會對平台作出不進入附議之決定應該更加慎重,避免損及公民參政之權益。
連署附議有障礙 不應棄權捨公益
看守台灣協會謝和霖指出,這個平台的註冊過程,對於許多中老年人而言相當繁瑣,加上近幾年網路詐騙猖獗,許多人擔心個資外洩而駐足不前;而若使用Chrome以外的瀏覽器,常常會遇到Email與手機雙驗證過程卡關。這些技術障礙的存在,突顯官方不重視公民參政,但他呼籲,投票支持政策提案比投票給不知其心的政治人物更有意義,呼籲民眾連署遇到問題可尋求該平台客服或年輕人協助,千萬不要輕言放棄這個可集結眾人力量、扭轉不當體制的機會。
講不過就推拖? 環境部長會做官! 為何拖兩年?名間焚化爐已促參!
不過,在環團努力尋求大眾附議的同時,環境部長日前透過媒體表示認同民間團體提案看法;連主政部會首長都喊話附議了,環境部還有不修正的理由?原來環境部長深諳為官之道,他接著說:「目前仍有必要逐步以焚化爐去化裸露垃圾,估 2 年內才能達到廢棄物處理供需平衡,屆時才會考慮《促參法》排除焚化爐。」
但在這兩年內適用促參法興建的焚化爐,要到五、六年後才能完成,根本無助於兩年內達成供需平衡,且既然適用促參法興建焚化爐就是不符合污染者付費等公平正義原則,怎可繼續容許適用,放任政策圖利?環境部難道想以拖字訣,護航在這兩年適用促參法招商設置焚化廠的政府機關,包括南投縣府!
環境部長若真的想要有效解決垃圾山問題,當積極帶領各縣市政府大力推動源頭減量與循環利用。比如鼓勵各縣市政府,仿效彰化縣去年七月加強破袋稽查行動,透過活潑的媒體操作,降低清潔隊員反彈與民怨,順利改善垃圾分類品質,讓垃圾焚化量大減三分之一。光靠這措施,全國垃圾焚化量有大減 160 萬噸的潛力,即使執行成效只有彰化縣一半,仍可減少 80 萬噸,如此空出的焚化量能,即可於兩年內快速處理掉各地堆置垃圾量。
雙管齊下來請願 相關部會別擺爛
監督施政聯盟執行長許心欣表示,「焚化掩埋設施的興建營運不應享有促參獎勵」是NGO多年來的倡議,但環保及財政單位都置之不理,只好透過政策平台尋求大眾附議成案,促使環境部和財政部正式回應,請兩部別再打馬虎眼,擺爛不處理。同時雙管齊下,另外向行政院請願,訴請政院依照請願法,在一個月內處理及回應,責成環境部及財政部三個月內完成修訂《促進民間參與公共建設法之重大公共建設範圍》,別再讓焚化爐與掩埋場等末端處理設施享有促參獎勵,確保公共資源投入真正符合永續政策目標。
本案共同提案團體包括:看守台灣協會、荒野保護協會、綠色和平基金會、爭好氣聯盟、台南社區大學、名間鄉反焚化爐自救會、南投生活願景工作室、彰化縣環境保護聯盟、野薑花公民協會、綠色公民行動聯盟、自然保育與環境資訊基金會、台灣蠻野心足生態協會、臺東縣南島社區大學發展協會、環境權保障基金會、台灣乾淨水行動聯盟、台灣動物社會研究會、地球公民基金會、主婦聯盟環境保護基金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