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更

士林王家被告無權佔有 都更盟發起集借款行動捍衛土地正義

011月29日,士林地方法院邱光吾宣判:樂揚建設提存1756萬餘元,即可申請法院拆除組合屋。

雖然被告王家20日內可提上訴,但若要抵擋樂揚建設二度強拆,王家需提存1756萬元的反擔保金,因此,台灣都市更新受害者聯盟與王家發起向公眾募集借款「為抵抗者給力!支援前線行動」將向公眾募集除了金錢之外,也向民眾募集「錢買不到的東西」、「錢不該買的東西」並至台北地方法院提出擔保金的同時,繳納這些無價的「擔保金」。

8日早上,台灣都市更新受害者聯盟與士林王家王廣樹召開記者會,預計向大眾集資募款用於士林王家案的反擔保金。

王廣樹說,一個被強拆的受害者哪裡拿的出來1756萬的大筆金額做為擔保金,向公眾集資反擔保是為了全台灣所有土徵與都更受害者,甚至未來的政策而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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