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 / 苗博雅
【前言】
二○○九年兩公約國內法化後,政府於二○
一年過去了,專家講的,台灣政府有在聽嗎?
法務部像月亮,初一十五不一樣
自二○○一年前法務部長陳定南宣示廢除死刑政策,迄今已十二年,
但二○一○年馬政府改變向來停止執行政策,恢復執行死刑,
被鄉民認為干預內政的國際專家,仍按照既定時程抵台。
基於公政公約,
但國際專家離台後,法務部竟翻臉不認帳,
法務部作為兩公約主管機關,以執行死刑否定結論性意見之效力,
十位國際人權法專家是政府主動邀請,居於中立獨立地位,
若法務部之死刑政策退縮為「徵詢各方意見,凝聚社會共識」,
法務部、司法院裹足不前,最高法院跨出關鍵一步
依照公政公約、人權委員會決議以及相關聯合國人權文件,
法務部及司法院雖裹足不前,最高法院仍展現法律審應有之擔當,
兩公約國際審查後更有長足進展。二○一三年六月,
上列兩則最高法院判決,不僅援引公政公約本文,
法務部人權接鬼,衛福部人權微接軌
由於死囚屍體器捐涉及腦死難以確實判定導致活摘器官,
台灣移植醫學會也採取反對立場,
結論性意見因應會議後,衛福部因應NGO訴求,
假戲如何真作?
雖然兩公約常被認為是馬政府的人權遮羞布,是一場左手簽公約、
以陳昆明案判決為例,由於辯護人積極引用國際人權文件,
兩公約結論性一週年,行政機關縱然怠惰,但司法機關仍可期待。
原刊於:「廢話電子報43期」
編輯:管中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