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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歲投票,好嗎?

文 /劉仲書

前幾天我跟一位摯友在咖啡店聊天,我們從國小、國中到高中都是同學,因此有類似的經驗軌跡。我問起他,還記不記得自己第一次以公民身分投票時的心情?那是在大學時代遇到的2008年總統大選,並附帶關於加入、重返聯合國的公民投票,最後謝長廷以四成票數落敗馬英九,兩岸公投也沒通過。

我們都對那次投票印象不深,但我們早在高中時代,就一起參加過在河濱公園的民進黨造勢活動,聽著那首感召力很強的《伊是咱的寶貝》、以及台上油嘴滑舌的政治語言,真誠地祝福候選人,雖然那時候並沒有投票權。

高中就關心政治的我們,其實是「異類」,雖然在不同班,但都受到同一位國文老師影響,在課堂上時而穿插的「政治宣講」,近代史、國民黨的秘辛、當代政治人物的八卦、共產黨、台獨論述,那時候對課業完全擺爛的我,感到充滿吸引力、有趣生動,且富有思辨批判空間。

「老師宣講政治會影響學生的政治選擇」這件事,至少在我的教育生命史上是發生過的,但大多數同樣處境的同學其實無動於衷。中學課堂上避談時事政治,似乎是教育界的共識,甚至比較不會引發「政治情緒」的公共議題也被敬而遠之。

我常在想,中學不談政治,到底兩年後該怎麼投票?還是大學殿堂就是一個修練場所,兩年後我們約在名為「香波地群島」的投票所見面、身上就會多幾道政治歷練的疤痕?

好像,我們把「公眾事務」變成一種隱私、個人的事,任由它被家庭、社會灌輸,然後自己負責,我們沒有正式一點、公共一點的空間,來學習如何做這件事。好奇怪,好像這個國家放棄治療了。

對我來說,那個課堂的經驗是我思想啟蒙的起點,但並不是說每個人未來都會因此長成類似的樣子;「洗腦」沒這麼簡單,但人們的公民意識總是需要一點「刺激」才會出來,刺破那個十幾年受雕塑的窠臼腦袋,流出來的東西會是什麼不知道,但它會需要一些時間成長,越晚刺,說不定就再也刺不破了。

「我不相信18歲有能力從事政治選擇。」這是一種常見的經驗論,反對投票門檻降低到18歲。這個主張背後所看到的,可能是他中學時代完全不碰政治,上了大學之後甚至有工作之後,開始關心起政治事件,因此覺得不瞭解政治的人沒資格投票。

但真的長大了些就普遍會關注政治嗎?沒有,大多數跟我同年齡的七年級生,平常並不關心政治,對他們來說,投票就像世足或經典賽,當個一日球迷。而且就經驗論,18歲的我關心政治,就跟20歲的人關心政治一樣少,那我們該怎麼說20歲就有能力投票但18歲沒有呢?

身為推動中學校園民主組織的成員,我不只支持18歲就能投票,我甚至認為有一般認知能力的兒童都該投票,所有受公共事務影響的人,都有權利決定自己在群體裡面的處境,即便沒有認知能力,也應該委託代理人從事那份屬於自身利益的表達空間。

政治不是專屬於大人的事,政治影響每一個人,每個人都有權利發聲、決策,這是民主國家的義務。而我們也有義務,去教育小孩為此培養更健全的公民素養、做出更優質的政治選擇,以及避免來自家庭、師長權威灌輸的意識形態、脅迫,以致小孩自由獨立的表達受到影響。

我們更有義務,就像理想的民主社會該有的樣子,跟各種立場的人平等溝通、交流公共意見,而不讓政治決策流於「自己的事」,就算小孩做出「廢掉學校」的主張,大人的責任就是一起討論,雙方一起了解互相的想法與需求,再做民主定奪。

民主不談資格,它是每個人的權利、國家的義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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