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 / 前公視派遣工
「納編後,有什麼改變嗎?」友人問,我笑著說:「哪有什麼改變?是原薪納編,薪水也沒增加。」不可否認,納編後,工作的確多了穩定感,只是現在要我大聲說出:「我是公視員工。」仍是有困難的。在擔任派遣人員的那一刻起,我也放棄了勞動尊嚴。
派遣工「一雇二主」 複雜的三角關係
前往公視面試前,已知應徵的職務為派遣性質,但抱著學習的態度,加上認同公視的多元、公益性,願意嘗試,當時三位面試官皆是公視人員,沒有派遣公司人員在場,直到我正式報到當天,派遣公司人員才出現,拿出一紙契約書,親切說明權利義務,我永遠記得,他離去前,微笑地說:「若在公視遇到什麼問題,可以和我接洽喔!」我禮貌性地點點頭,但心中納悶:「你平時不在公視,若我遇到問題,和你反映,真的有用嗎?」從此突顯派遣工「一雇二主」的畸形型態,法定雇主是派遣公司,卻由要派公司指揮監督,才導致派遣工發生職災意外時,容易遭遇派遣公司、要派公司互踢皮球的情況。
真正的派遣工應是由派遣公司招募,再分派到要派公司,負責短期業務。然而,加入派遣工會後,我才驚覺公視原來多達200名同仁都是派遣人員,有的年資甚至長達8年,派遣人員擔任的職務包含記者、助理導播、客服人員、執行製作等,顯然違反《公視派遣管理辦法》:派遣是「計劃、階段、非核心人員所需的人力資源」,儼然是「假派遣,真雇用」。
轉換派遣公司 勞工無從介入新契約
去年七月,派遣工會在新董事上任之際,第一次爭取納編,董事長邵玉銘表示,將進行了解。沒想到,八月時,耳聞派遣公司從2014年元旦開始,不再和公視續約,直到九月,派遣工會和邵董見面時,才證實這項消息。換句話說,在此之前,派遣公司完全沒有告知我們這項重要的訊息,或許對公視、派遣公司而言,即使換了一家派遣公司,沒有什麼大不了,同一群派遣工仍然在要派公司作一樣的事情,但對我們而言,這個轉變等於更換雇主,須重簽一份新的勞動契約,另外,即使我們已組成工會,也幾乎不可能和派遣公司、要派公司協商契約內容。若勞動條件不幸遭到調降時,我們如何是好呢?又該找誰負責呢?這件事也讓我深切感受到,身為一名派遣工,有多麼地卑賤。我當初進入公視時,也是從遞交履歷開始,和他人競逐該項職務,並經過公視主管認可,才到公視工作,但為什麼必須勞動得如此沒有尊嚴呢?難道只因為我是派遣工嗎?
公視決議「全數納編」 竟在一夕間變調
公視派遣工遭受不合理的對待,不光是同工不同酬、無法升遷(有些派遣工可能曾經調薪,但和正職工相比,派遣人員的調薪制度是欠缺規則的),還有無法加入公視工會,公視工會得以列席董事會,並在會中表達意見,相較之下,派遣工會對董事會所制定的政策,幾乎沒有置喙的空間。
去年12月董事會,派遣工會僅此一次受邀到董事會報告,結束後,公視召開記者會宣布:「原則上派遣全數納編」,新聞稿更白紙黑字寫明︰「全數納編」,將於今年四月前補足程序,完成納編。遺憾的是,整個納編程序不但延遲了2個月才完成(直到六月,100多名派遣工,才正式納編)。同時,在納編前夕,五月底時,6名派遣人員因「未通過複試」而遭到解雇。
六人服務2到5年 公視不認雇傭關係
一夕之間,公視派遣工補足納編程序竟成了遴選,顯然違反公視董事會去年的決議,時至今日,沒有清楚告知6名派遣工不適任的原因,發出解雇通知的同時,也沒給予申訴管道,直到派遣工協同勞團赴公視抗議,才提供申訴方式,很難想像,長年關心勞工議題的公視,竟會如此對待派遣工!
遭解雇的六人在公視工作長達2年到5年不等,他們早已應是正職員工,如果不適任,為什麼公視為何願意僱用這麼長期的時間呢?公視派遣工每半年接受考核,倘若沒有通過,便不再續約,先前沒有任何動作,直到納編前才處置,實在讓人無法理解。
正視非典勞動 勞團.勞動部責無旁貸
目前六名遭解雇的派遣工當中,有人已離職,但也有人透過勞團的協助,繼續爭取自己的勞動權益,這一仗不光僅是為他們自身而打,還有為全台超過13萬名,尚未受到保障的派遣勞工而戰,敬請各界關注,尤其是長年喊「禁派遣」的勞團、推行《派遣保護法》的勞動部,煩請正視派遣工等非典勞動者的艱難處境!
註:2014年以前,公視200派遣人員,包含公視、客台、原台、宏觀。2014年,因原台移撥出公視,公視派遣工僅剩100多名。
終結公視「假派遣」大事紀
時間 | 事件 |
2013.7 | 新任董事會誕生,派遣工會爭取納編 |
2013.8 | 聽聞1111人力銀行即將和公視解約 |
2013.9 | 董事長面見派遣工會 —承諾提案人力盤點 —給予三天有薪病假、旅遊補助金 |
2013.10 | 開始為期2個月的人力盤點 |
2013.11 | 無預警資遣7名派遣工,爾後因尚在盤點人力而緊踩煞車 |
2013.12 | 董事會決議「全數派遣納編」 |
2014.01 | 全數公視派遣工從1111人力銀行移至東慧派遣公司 |
2014.02 | 公視工會發表「派遣全數納編,恐造成經營危機」聲明 |
2014.03 | 董事會決議3/25前,各部門可提交派遣“不適任名單 |
2014.05 | 六名派遣人員收到解雇通知書 |
2014.06 | 一百多名派遣人員正式納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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