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好的修憲委員會呢?」記者會
聆聽青年的聲音,翻轉世代正義,從下修投票年齡開始
由民進黨鄭麗君委員、國民黨盧秀燕委員相繼提出的憲法第130條下修投票年齡的修憲草案,在上個會期5月30日院會通過一讀,交付修憲委員會審查。立法院院長王金平當時也回應說:「有案付委就一定要成立修憲委員會,但這應是下會期的事。」如今,半年過去了,選舉的激情也落幕了,但是,說好的修憲委員會呢?卻遲遲只聞樓梯響。
為了讓已經付委的下修投票年齡修憲案早日上路審議,十八歲公民權推動聯盟於今日(12/05)假立法院中興大樓103貴賓室召開「說好的修憲委員會呢?」記者會,呼籲王金平院長能實踐諾言,於年底前組成修憲委員會,針對付委成案的憲法130條修憲案進行協商與審議。聯盟並希望能於明年五月會期結束前能順利完成三讀程序,於2016年總統大選時針對該修憲案交付公投決定。聯盟表示,接下來將會主動拜會立法院王金平院長、立院朝野黨團、民進黨蔡英文主席與參選競爭國民黨黨主席的候選人,爭取支持修憲案,還給青年世代合理的公民權利,並為台灣的憲政改革跨出新的里程碑!
修憲進程
【十八歲公民權推動聯盟參照憲法增修條文第 12 條整理】
組成修憲委員會
依據立法院修憲委員會組織規程之規定,修憲委員會由立法委員總額三分之一加一人(38人組成),由各政黨(政團)依其院會席次比例分配,並依保障少數參與原則組成之。修憲委員會會議須有委員三分之一之(13人)出席;修憲委員會之議決須有出席委員二分之一(7人)之同意。
民意沒有共識?
雖然馬英九總統與江宜樺院長曾於中山會報或記者會多次引用國家發展委員會透過電話民調訪問20歲以上的成人調查結果表示,降低投票年齡修憲議題,尚未達到社會高度共識。但是民間多項調查,無論是台少盟在信義區舉辦的街頭模擬公投、勵馨基金會的「女孩友善城市關鍵報告」、今周刊委託台灣指標調查研究公司的調查等結果都顯示支持下修投票年齡高於不同意者,其中支持比例甚至高達六至八成。
台少盟與十八歲公民權推動聯盟在11月10日至15日舉辦的「全國青少年投票日」中,更有超過一萬三千名16至20歲的青少年透過選票表態,81%同意下修投票年齡。另外,青少年理想縣市長的投票,包括六都和超過千票的共八個縣市,完全與2014年縣市長選舉結果吻合。
九合一選舉結果翻轉台灣政治生態,日前馬英九總統辭去國民黨黨主席、行政院長江宜樺也為敗選下台辭職,多數民意認為正因「世代正義」、「年輕世代的聲音」和「改變」翻轉了今年九合一地方選舉結果。所以啟動「下修投票年齡」修憲期程,讓台灣跟上世界民主的腳步,擺脫全世界最後一個堅持20歲才能投票的民主國家的歷史定位,朝野政黨與立法院更是責無旁貸。
為什麼一定要下修投票年齡?
台灣的青少年一直面臨「轉大人」的成年年齡卡關的窘境,滿十八歲時,必須要承擔大部分成年人應盡的繳稅、服兵役、負刑事責任等義務時,卻未被視為具有公民身份。甚至十八歲就可以報考公職,執行國家公權力的同時,卻在二十歲前仍沒有權利選出自己的民意代表或國家領導人,實為權利義務不對等之不合理現象。且縱觀世界各國,台灣和許多國家面臨一樣的「人口老化」、「資源分配不均」等議題,當世界各國透過賦予18歲,甚至是16歲的青少年決定未來的門票(選票)時,台灣卻悖離民主潮流,成為全世界最後一個堅持20歲才能投票的民主國家。下修投票年齡更可以扭轉以下許多的政治困境:
1. 改變以往與年輕人或未來相關的政策,青少年無法參與決定或想法不受重視的窘境。
2. 改變過往候選人只討好部分選民,制定出各式買票式的福利,沒有選票的青少年權益被排擠,使得年輕人沒有拿到好處,卻只拿到了債務。
3. 許多需要選票來爭取權益的青少年,能盡早爭取合理的權益,如打工/就業、文化休閒、社會參與等權益。
民進黨委員鄭麗君表示,當社會希望藍綠和解,當人民用選票表達對政府和目前的代議制度的不滿,而且也已經有兩個關於下修投票年齡的修正案付委,就是應當要遵照憲法增修條文第12條、立法院組織法第9條組成修憲委員會,啟動修憲議程,不應該用任何理由來阻擋法律。國際趨勢自1969年英國率先下修投票年齡至18歲迄今,台灣這個年輕的民主國家卻違背民主潮流仍然堅持高齡的投票門檻與高修憲門檻。當社會相信青年的力量可以改變台灣,兩黨就都應該讓18歲投票權跨出第一步,還給年輕人合理的公民權利,並同步修正修憲門檻與公投法補正。
國民黨盧秀燕委員指出,她在參選第八屆立法委員時,就把下修投票年齡作為重要政見,因為看到全世界所有的民主國家中,只有台灣還堅持20歲才能投票。在過去各政黨與團體的修憲議題中,下修投票年齡一直都是最弱勢的,她呼籲兩大黨千萬要重視該議題,不只因為這個議題是超越藍綠的,更重要的是相信18歲的年輕人已有足夠的智慧與能力。
擔任高中社會科老師的全國高級中等學校教育產業工會發言人黃惠貞表示,當學生看到行政院院長因地方選舉失敗而請辭,懷疑的問老師說:「為什麼國民黨選舉失利,卻是行政院長請辭呢?」或者是學生對於內閣改組提出看法和老師討論時,可以發現青少年不僅關心,而且有足夠能力足以參與政府相關政策的決定機會,所以不要再用不成熟來阻擋他們參與的權利。既然鼓勵青少年參與公共事務,就應該要下修投票年齡,對的事情就要去做,不要問利益是什麼?而且青少年都在看,看誰重視他們的聲音,為他們爭取權利。
全國教師工會總聯合會詹政道主任,擔任國中公民老師的他表示,下修投票年齡基本上是社會共識,雖然有些青少年與社會大眾會遲疑自己是不是夠成熟,但是成熟其實是漸進式的,當政府開始啟動修憲進程,相關的教育也會同步改革,當青少年知道他們18歲手上能夠擁有一張選票時,就會去了解與關注。而且當政府的巨額國債都是孩子要還,許多的開發也都宣稱是為了孩子好,為什麼他們不能參與決定?也期望各政黨不要為了其他爭議的議題,而延宕了下修投票年齡的修憲進程。
十八歲公民權推動聯盟發起人葉大華表示,期待各政黨可以放下各自的成見,為了台灣的民主發展而努力,透過下修投票年齡啟動憲改的鑰匙,屏除年齡歧視,投年輕人一張信任票。人本教育文教基金會馮喬蘭執行長也表示,下修投票年齡運動的進程,就是在影響更多的社會大眾,對青少年有信心,對教育制度有信心,敢對台灣的民主有盼望。
公民組合楊宗澧表示,這一次有許多的青年返鄉投票,為了行使公民的權利,公民組合也透過群眾募資支持超過2200位青年,有些來擔任志工的青少年雖然還沒有投票權,但是他們說就是要送學長學姊回家投票。20歲至35歲約有523萬的青年,造成這次選舉有巨大的改變。2016年登場的大選,國民兩大黨更需注意,因為這是一場世代戰爭,呼籲所有的國會議員重視下修投票年齡這個議題,因為青年們看見誰真正在關注他們。台灣教授協會張信堂秘書長也指出,台灣是一個進步的科技島,但是卻有落伍的投票年齡,以及責任與權力不平衡的法律制度。呼籲政黨與立委不要再用19世紀的思維,下修投票年齡是一個改變心態的問題。
公民監督國會聯盟張宏林執行長更進一步提醒馬英九總統,現在就是你非常好的機會,期待能夠用總統的高度,透過下修投票年齡來啟動修憲,不只給年輕人公平參與的機會,也讓台灣的民主進程能夠更進一步。
新聞聯絡人:十八歲公民權推動聯盟發起人 葉大華 0916048862
台少盟研發專員 吳政哲 09107269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