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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0123 家暴法三讀通過!對親密關係暴力被害人 保護更廣更周延!

【婦援快報:婦幼保護好消息再一椿】
家暴法三讀通過!對親密關係暴力被害人 保護更廣更周延!

婦援會與多個民間團體共同推動的《家庭暴力防治法》修正案,歷經三年多來與公部門研商,終於在今(01/23)日晚間10點在立法院三讀通過!

家暴法自1998年立法至今已17年,為修正實務上困境,並因應當代社會中親密關係型態多樣化等趨勢,本次家暴法修正內容重點,一方面擴大適用對象,增加「目睹家庭暴力兒童或少年」,以及遭「曾有或現有親密關係的未同居伴侶」施暴等約會暴力的被害人,均納入本法保護範圍,讓被害人可以藉由民事保護令獲得預防性的人身安全保障!

另一方面,本次也修正了現行制度的不足。除對家暴定義上增加經濟控制與通訊設備掌握他人行蹤等跟蹤態樣,使家暴界定更為明確外,未來通常保護令的有效期限也倍增為兩年,且不再限制聲請延長之次數,大幅增加被害人獲得保護的期間;此外,被害人在接受檢察官訊問時,也將可以指定家人、醫師、社工等人員陪同在場說明,且新聞傳播媒體也不能在未經被害人同意的情況下,報導可辨識被害人及其未成年子女身分的資訊!

而如何能有效約制加害人施暴行為,亦是家暴防治的重要工作。本次修正,未來法院在核發保護令時,可以直接要求加害人進行「認知教育輔導」、「親職教育輔導」等不涉及醫療治療的處遇計畫,加速保護令核發效率;此外,也增訂警察人員在處理家庭暴力案件時,可以採取對加害人進行查訪等約制措施,藉以約制加害人的施暴行為!

最後,家暴防治的預算經費不足,已經是長年以來均未能解決之問題,本次修法將促成政府設立基金,為未來的家暴防治工作投注更長期且穩定之資源!

我們對於本次家暴法的修正抱持高度的肯定,未來我們也將持續監督本法修正後的施行落實狀況,希望能為所有親密關係暴力的被害人提供更廣、更周延且更有效的保障!

來源:婦女救援基金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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