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管中祥 圖/大暴龍
今年3月以來,包括公民行動影音紀錄資料庫、苦勞網、環境資訊電子報等長期關心公共事務的非營利媒體,接連被立法院以未經商業立案的理由禁止進入,立法院是依照自行頒佈的「採訪證件發放要點」的規定,限制這些非營利媒體入內採訪。
這個「大小眼」的規定引起社會非議,5月7日公督盟及多家非營利媒體、獨立記者召開記者會,抗議立法院限縮採訪權,呼籲「還給媒體真正的新聞自由,別再讓民主走回頭路」,要求立即開放採訪證。
5月18日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開會「檢討立法院採訪證件發放要點」,現場立委不分藍綠都認為立法院議事應公開透明,不過,最後會議因人數不足流會,擇期審查。
多位立委質疑為何只讓有商業登記的媒體採訪?而行政院已可開放公民媒體,但立法院卻仍限制?立法院秘書處副秘書長王全忠表示,行政院開記者會都侷限在一個地方,立法院則是換證進入後可以在八個委員會任意走動,為了維護機關內部安全及會議順利進行,自須嚴格門禁管制。
他還說,立法會議室空間及座位有限,為維護會議秩序與參與會議人員之安全,目前每會期發放採訪證總數高達450張以上,立院已經是高度開放採訪。
王全忠副秘書長講了半天依然沒有說明為只開放讓有公司登記的商業媒體,但立案為法人的非營利媒體卻得被阻擋在外?如果不是「大小眼」,或者不知非營利媒體已逐漸成為社會趨向;要不就是立法院藏著不能說的秘密?
王全忠說立法院的空間有限,所以不再開放。但如果今天有新成立的商業媒體向立法院申請採訪証,立法院也一樣不開放?如果限制,不就違反自己訂的「採訪證件發放要點」,如果開放,卻是狠狠賞了自己一巴掌。
但問題是,立法院的空間真的不夠嗎?
以5月18日司法及法制委員會開會的情形來看,那天召開會議的會議室雖然能容納一百多人,但其實坐不到30人,當天到場的記者也總共不到十位,只有公視一家電子媒體(是的,公視不是商業媒體,而是非營利媒體,但卻可進去採訪)。這麼寬闊的空間,怎麼會容不下其它非營利媒體進去採訪?更何況,商業媒體也不一定都會到每個委員會或院會,那來的空間不足的問題?
更讓人覺得荒謬的是,王全忠在答詢時不斷強調限制採訪是要為維護會議秩序與參與會議人員的安全。這樣的說法其實是假設了非營利媒體進到議場後,不但會干擾議事進行,更會像個不定時炸彈或暴力份子四處亂竄,讓議事人員及委員的人身安全遭到威脅,這樣的預設立場更實在讓人匪夷所思。
事實上,公民行動影音資料紀錄資料庫、苦勞網、環境資訊電子報,以及多位獨立記者也曾進入立院採訪,但卻從來沒有造成任何安全上的問題,立法院這樣的假設不但是多慮,更是意圖要將這些非營利媒體形塑成破壞議會安全的「暴民」。
中國知名維權教授,同時也是紀錄片工作的艾曉明就曾說:有權力的人最怕被紀錄。這句話其實只對了一半,因為如果媒體幫政治人物擦脂抹粉,流芳百世,他們其實是求之不得;但相反的,如果政客作了狗屁倒灶的事,不管是在酒店、在街上,或是在立法院裡,都不會願意讓人拍到,被媒體監督。
不願意開放給非營利媒體採訪的立法院,除了大小眼,難道還有什麼不能戳的秘密?不想讓人紀錄?不願讓人監督?立法院是在怕什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