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郭復齊(臺南一中公民與社會教師) 圖/江佰川
這幾天高中學生紛紛成立臉書粉絲專頁,站出來反對黑箱的課綱微調。面對高中學生自發性成立串連、表態,教育部於5/29發出新聞稿,表示「本次課綱微調合憲、合法並提升史觀 期許學生以理性和平態度維持校園安定」,綜觀教育部的回應,我認為有以下幾點可以探討:
程序合法? 掩耳盜鈴!
首先,是「檢核小組」的成立依據。遍查課程綱要相關法規,並未賦予「檢核小組」合法地位,教育部新聞稿也只敢說依法有據,究竟是依據什麼法規,哪來的依據,教育部宣稱依法有據,卻未將相關資訊明白列出,最主要的原因就是「根本沒有檢核小組成立的法源」,如何論證依法有據?
再者,教育部一直宣稱有廣泛蒐集學科中心與教師意見,然而以公民與社會學科中心的回應說明,教育部於2014年1月14日上午以電話聯絡,說當晚七點急需召開會議,要求學科中心推派種子教師參加,但當天會議討論學科中心於101年9月以公文方式提供給課務發展工作圈之資料,名為「普通高級中學課程綱要實施意見彙整表─公民與社會」。並未提供「課綱微調草案」,且最後課綱微調內容完全看不見學科中心所蒐集高中教師的意見,教育部怎麼能說有相關程序蒐集學科中心及課務發展工作圈之意見。
第三,國家教育研究院號稱舉辦北、中、南三區共三場「普通高級中學語文及社會領域課綱微調公聽會」。每場公聽會約莫兩小時,換言之每一科討論時間不過30分鐘。並且16、17日的公聽會,在同月10日才發出公文,莫說與會者要「蒐集意見」,連順利參與的機會沒有,公聽會現場也僅提供部分紙本資料以及封閉式的Google文件下載連結。這樣的公聽會,如何作為「合理的程序參與」?
最後,到底本次課綱「微調」是否已經完成合法審議? 此處即為本次高等行政法院判決資訊公開的最重要一環。依據當時有效的《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課程審議會組成及運作要點》第14點,分組審查會議需出席委員過半數之同意,始得決議。其決議應分為通過、修正後再審、不通過。然而教育部當天不但沒有正式表決,根本不符合上述「出席委員過半數之同意,始得決議」,課程委員所表達之意見,亦應包含三種選項,但當天會議主席不但沒有當場開票,更於事後自行認定委員意見。依據教育部自行制定之行政規則,此次課綱微調根本沒有「經高中分組會議審議完成」。教育部如真要主張本次案件已完成審議,請立即公開當天高中分組會議錄音及投票資料,以昭公信。
「微調」有理? 強詞奪理!
若從「微調的理由」觀察,教育部認為此次微調是為縱向聯繫與橫向統整,精簡內容。但比較第一冊微調內容,白色恐怖等舉例被刪除,教育部卻增加中華文化的說明。照教育部的說明,白色恐怖在歷史課本中提過,此處無需再為說明,那中華文化基本教材都列為高中學子必選修課程,中華文化何必再公民課綱中在佔據一席之地?檢核小組看到白色恐怖,就說與歷史教學內容重疊,而明明在其他領域討論過的中華文化,卻遭執意放入,何來橫向統整?更何況,高中公民課本與歷史課本相互重複的內容尚包含意識形態、兩岸關係史等內容,卻不見檢核小組調整,足見此處調整是有特定目的而為之。
而國中社會領域中便以談及家庭與社會變遷,「說明家庭價值的意義,以及社會變遷下家庭價值的普同性與多元化(如跨國婚姻等),並強調家庭照顧與國家照顧雙軌並行的社會福利政策。」反倒高中公民課本中只談論「介紹家族的形成及其在傳統文化中的重要性,並說明隨著都市及工商業的發展,傳統家族雖逐漸式微,但對祖先的崇敬、對父母親長的孝順與親族的凝聚,仍是現代社會中的重要價值與力量。」不見跨國婚姻等多元文化家庭、不見社會變遷、不見社會福利制度,只剩下「對祖先的崇敬、對父母親長的孝順與親族的凝聚」,此處不但沒有縱向整合,更是比國中教育更敷衍而蒼白。究竟是為「縱向聯繫與橫向統整」,還是為「微調而微調」?
教學自主? 自打嘴巴!
教育部認為說明與舉例並不具有強制約束力,「學校教師可依其學術專業,選擇其他適切的實例補充說明」。此言不假,依據現行課綱規定:教材綱要中「主題」與「主要內容」是供編撰教科書與教學之重要依據,以不更動為原則,而「次內容」與「說明」之次序與內涵,得由編撰者與教師斟酌變更與調整。
可是查閱公民第一冊微調內容,多處是調整「說明」欄,而「住民自決」改為「殖民地住民自決」,更是花費極大篇幅說明此一概念。教育部如尊重各出版編輯撰寫的自主性,何必調整說明欄內容?更何況,依據出版社實務說明,各家版本皆須納入說明欄中的中華文化,方得通過審定。
教育部明著說「由編撰者與教師斟酌變更與調整」,實際上卻利用審定過程要求編撰者務必填入想要填入的資訊。一個好的課綱當然不應該寫入太多內容,而應該給予編撰者更多的空間。然而當教育部一面說出「並不影響後續該科教科書之編寫,教科書仍可於政府濫用權力對人民的迫害概念下列舉白色恐怖之例說明」,但一方面給予課綱更多細節調整、審定時的要求來控制課本撰寫方向,根本不是尊重教學專業的做法。
充實內容? 順民教育!
最後,比較第一冊課綱微調的內容與背後所透露出的思維,可發現問題在於:減少公民力量與強調中華文化。當代憲政主義的基本精神,便是「有限政府」,因為政府常常是迫害人權最主要的元凶。具有唯一合法武力的國家,以公權力與強制力為後盾,口口聲聲以「公共利益」為名,但卻以此侵犯人權。而一般日常民眾所看到的新聞媒體,背後受到企業經營的影響,政治力的介入,報導內容需要培養青年學子「媒體識讀」的能力。然而此次課綱調整,把「但亦有可能假借公共利益,侵犯人民應有的權利與形成多數暴政的問題」改成「但執行過程中,不應侵犯人民(尤其是居於少數者)的基本人權」;把「電視網、新聞集團、電影事業等大多是企業體,而企業需要獲利,有時候也要配合政治強權,以維護或擴大其投資利益」改成「電視網、新聞集團、電影事業等大多是企業體,其營利目的與社會公益是否一致,可酌予討論」。政府不是多數暴政,只是在「執行中」可能不恰當;「媒體受政治強權」干預的問題也被拿掉。教育部再三表明此項調整只是「說明」的調整,但是檢核小組如此明白的刪減課程綱要,並淡化政府多數暴力問題。這還只是「說明」嗎?
課綱微調第二課、第八課全部強調中華文化。此次課綱微調刪除的「成年禮與通過儀式」,原各家版本多少提到臺灣原住民成年禮的進行,然而卻被刪除,使主軸為「自我、社會與文化」的第一冊課本,原住民所佔的比重更加減少。第二課談家庭,縱使不談多元型態的當代家庭,臺灣傳統社會亦包含原住民等不同的家庭形態。家庭不只「對祖先的崇敬、對父母親長的孝順與親族的凝聚」,但在課綱的要求下,所有在臺灣原住民對家庭的概念全部被洗為「中華式」的家庭。而身為臺灣最早的住民,他們的文化,也被洗為「臺灣社會具有深厚的中華文化傳統,但亦融入多元文化的特色」,此種做法不就在重複漢民族的強權,而灌輸在青年學子身上嗎?
公民教育? 反面教材!
高一公民課第一課便提到:「為確保公民的權利,善盡公民的責任,公民必須積極參與公共事務,因為唯有關心並投入公共事務,社會才有改善的可能。」(公民與社會第一冊,林有土主編,龍騰版,2014)面對高中學子實踐公民教育,積極投入公共事務,教育部卻只能「期許學生以理性和平態度維持校園安定」,而不能正視諸多課綱「微」調的問題,終將成為公民課堂上一大反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