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知名反歧視公益人士郭彬、楊占青於2015年6月12日(周五)深夜突被來自北京和鄭州的警察刑事拘留,理由均為是“涉嫌非法經營罪”。這兩位均曾在反歧視公益機構北京益仁平中心鄭州辦公室工作。
一、經過及現況
據了解,楊占青是從廣東惠州的家中被帶走的,經醫院體檢後據說被關押在惠州市惠陽區看守所。郭彬於6月12日晚間被從兩歲兒子病床前帶走,帶走時他正在深圳市兒童醫院,郭彬的兒子幾天前剛做完做手術,郭彬一直在病床前照料兒子,已經幾乎一周沒有合眼休息。郭彬現疑被關押在深圳福田看守所。兩人涉嫌罪名都是“非法經營”。據親友們了解,他們兩人或許在下周一將會被帶
往鄭州第二看守所。
二、郭彬、楊占青其人
郭彬,現為反歧視公益機構“廣州眾一行”負責人。郭彬學生時代就積極參與“三農”相關的學生社團活動,大學畢業不久就選擇了公益事業作為自己的職業。2007年秋,他加入了中國第一條乙肝公益熱線“愛肝連線”,其後曾擔任反歧視公益機構北京益仁平中心鄭州辦公室主任,主要工作是普及中國反歧視法律、協助受歧視的乙肝病毒攜帶者依法維權。當前,郭彬主要從事的是消除制度性就業歧視現象,重點是反對殘障歧視、促進殘障人士平等就業。幾個月前,郭彬分別向有關部門依法舉報了北京市質量技術監督局、溫州市募委辦以及上海市近兩千個事業單位崗位人員招聘中存在戶籍歧視、年齡歧視、性別歧視及“蘿卜招聘”等行為,並提起了行政覆議,媒體廣為報道。
楊占青,曾是全中國最大的乙肝攜帶者公益網站“肝膽相照”論壇法律版版主。後也曾擔任北京益仁平中心鄭州辦公室主任。該辦公室獨立註冊成為鄭州億人平機構後,楊占青曾任執行主任。主要工作是協助乙肝病毒攜帶者和殘障人士依法維權。2015年4月,天津師範大學一女生患乙肝遭歧視,在宿舍燒炭自殺。4月30日,楊占青向天津市教委舉報天津師範大學歧視、隔離乙肝攜帶者,要求給予通報批評,並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進行處分。當前,楊占青主要關註消費者權益和食品藥品安全,免費解答網友咨詢並關註消費領域和食品藥品領域的政策法規完善。本月初,經過楊占青的努力,兒童用藥安全問題在“兒童節”後得到了媒體大幅報道。
三、郭、楊完全不涉“非法經營罪”,拘捕於法無據
非法經營罪,衍生於已被取消的“投機倒把罪”。根據我國《刑法》及有關司法解釋,該罪是指未經許可經營專營、專賣物品或其他限制買賣的物品,買賣進出口許可證、進出口原產地證明以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經營許可證或者批準文件,以及從事其他非法經營活動,擾亂市場秩序,情節嚴重的行為。主要有非法經營食鹽、非法經營煙草制品、非法經營電信業務、非法經營出版物。
郭彬、楊占青在鄭州及其他城市開展的反歧視公益工作,沒有任何收費行為,完全是非營利性質,不屬“經營”行為,也不可能擾亂市場秩序,顯然與“非法經營罪”毫不相幹。
不僅如此,郭彬、楊占青多年來的公益工作,幫助了大量的乙肝病毒攜帶者、殘障人士及其他弱勢人群,也促進了有關法律和政策的進步,2013年11月份舉行的中共中央十八屆三中全會《決定》中首次明確提出“消除一切就業歧視”,就是包括郭彬、楊占青在內的反歧視人士和機構多年來共同倡導的結果。我們認為,對於這樣的公益人士,國家和政府理應嘉獎,而不是羅織罪名予以構陷。
四、應杜絕反法治的“株連”現象
2015年“三八國際婦女節”前夕,北京警方抓捕了計劃在公交車上開展反色狼活動的“女權五姐妹”,理由是“涉嫌尋釁滋事”,此舉引發國內外女權界強烈抗議。4月13日,警方對五位女權人士的逮捕申請被檢察院全部駁回,被迫全部釋放了五姐妹。然而,次日,在外交部發言人洪磊被記者問到該案時,卻無端稱與五姐妹有關聯的北京益仁平中心“涉嫌違法、將受到處罰”,但拒絕回答益仁平涉嫌違反了哪部法律、將受到何種處罰。
此後,益仁平多位前同事或合作夥伴發現,自己因私國際旅行、或因公國際旅行在海關被邊境警察阻止,甚至益仁平兩位成員的父母老家也遭遇“查戶口”、“送快遞”。
如果因為要進行外交部發言人所稱的“處罰”,而株連到曾經在益仁平工作過的公益人士、甚至是父母,無疑是反法治的行為。
另外,我們還注意到,2014年5月底,鄭州發生“十君子”案,警方抓捕了多位參與“六. 四公祭”的人士,常伯陽律師因代理其中的幾位人士也遭到株連拘捕,警方對常伯陽的指控幾經變換,最終被控“非法經營罪”;其後,常伯陽任法定代表人的鄭州億人平機構辦公室遭到株連搜查。而本次郭彬、楊占青被從廣東拘往鄭州,被控的罪名也是“非法經營罪”。如果因為要把當初錯誤的抓捕案辦出功勞,而用毫不相幹的“非法經營罪”來抓捕已經離任多年的人,無疑也是反法治的“株連”行為。
五、應避免對民間公益事業的“運動”式打壓
自2014年6月以來,民間公益事業受到了突如其來的密集打壓,明顯違背了2011年以來中央政府多次作出的“支持民間公益組織發展” 的表態。
2014年6月17日,在中國反乙肝歧視和反殘障歧視領域做出過巨大貢獻的公益機構鄭州億人平遭到警方搜查;
2014年9月18日,因受當局打壓,著名的民間公益機構“立人鄉村圖書館”理事會宣布停止運營。
2014年10月9日、10日,知名民間智庫機構“北京傳知行”的創辦人、負責人及多名工作人員被拘捕,辦公室被查抄;
2015年1月,一位與國際非營利組織有關的英國人士因警察提出的簽證問題被迫離開中國;據2015年3月的媒體報道,另一位與我國民間機構有關的法國人士因類似原因被拘留了十天,其後也被迫離開中國;
2015年3月6日、7日,“女權五姐妹”被抓捕,這五人全都是民間公益機構的負責人、或項目負責人;
2015年3月7日,女權公益機構“杭州蔚之鳴”構辦公室遭到警察搜查;
2015年3月24日,北京益仁平中心辦公室遭警察搜查;
2015年6月12日,反歧視公益機構廣州眾一行負責人郭彬和公益人士楊占青被警察拘捕。
另外,《境外非政府組織管理法》的草案也於2014年12月提交到全國人大常委會進行審議,該草案對境外民間非營利組織與我國的合作設置了嚴苛的註冊和審批機制,全文共出現24次“不得”。
從上述不完全列舉可以看出,益仁平的遭遇、郭彬和楊占青的遭遇不是偶然的。我們不希望看到有關部門對民間公益事業以傳統的“運動式打壓”的方式來對待。在過去十多年裏,每一次針對民間公益事業的打壓運動都無法阻擋其發展趨勢,而在過去六十多年裏所發生的歷次“運動”也多被證明是錯誤的、運動的對象也多得到平反。“運動式打壓”應予以避免。
來源:北京益仁平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