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卡斯族新港社(圖/台北市本土語言教學資料庫)
文/莊珮柔(台北市立建國中學歷史科教師)
談到種族歧視的時候,我們很自然的想到的都是西方的例子,如二戰時期(1941-45)納粹德國對猶太人的屠殺(Holocaust)、盧安達大屠殺(1994)。事實上,台灣歷史上就有這樣的例子,距離現在也不太遠。漢人曾對台灣原住民族群做過有計畫的屠殺與種族滅絕(genocides)。
根據1948年聯合國《防止及懲治滅絕種族罪公約》,其中提出對於滅絕(genocides)的兩個定義「蓄意全部或是局部消滅某一民族、人種、種族或宗教團體,犯有下列行為之一」:1. 殺害該團體成員 2. 致使該團體成員在身體上或精神上遭受嚴重傷害 3. 故意使該團體處於某種生活狀態下,以毀滅其全部或局部的生命 4. 強制的施行辦法,意圖防止該團體內的生育 5. 強迫轉移該團體兒童到另一團體。[1]
種族滅絕指的不僅是身體的殺害,還包括精神上的,還有對族群文化的滅絕。2015年6月2日,BBC、《半島電台》報導,加拿大真相和解委員會報告,指出政府以讓原民孩童融入社會為名,曾強迫孩童離開家園、住進教會學校,形同「文化大屠殺」。實施的時間是19世紀,對象是人數超過 15萬第一民族(First Nation,是加國對於北美的愛斯基摩人等原住民的稱呼)的孩童,政府強迫他們住進教會經營,全國超過 130間的寄宿學校,一直到 90年代中期。[2] 如果按照這樣的定義與做法,漢人對台灣原住民族群,在18世紀中葉也做過這樣的事情。
大甲西社事件
清代台灣漢人對原住民族群(平埔族)最大規模的種族滅絕事件,又稱為「大甲西社」事件。事件之初,原本只是單純的抗官民變。1731年(雍正九年)1月,居住於今天台中大甲地區的原住民族,因為對政府指派原民大量的勞役,引起大甲西社族人不滿。大甲西社憤而聯合濁水溪以北、今日苗栗到台中沙鹿一帶,西部海線的道卡斯族(Taokas)共八個部落(蓬山八社),攻擊並燒毀在今天沙鹿的臺灣府淡水撫民同知衙門,抗議政府。事變之後約兩個月,清廷以武力鎮壓、又給米、布匹等物資招撫,各社情勢很快平息下來。[3]
歷史時期國家對台灣原住民族群的各種奴役,其來有自,或可追溯到荷蘭時代。清廷對「熟番」(平埔族)的勞役有兩種,一是常態的,如協助統治者的行政事務,利用他們善跑的特長去各地收發公文;二是不定時的,如官吏巡查台灣時,官員要求熟番駕駛牛車、護駕(免除生番的騷擾)、牽舟過河渡溪。這些勞役工作之外,平埔族還必須耕田、負擔賦稅,繳交「番大租」給政府。根據事變後清廷官員的調查報告,當時的大甲西社要應付官府額外運輸木料的工作,一根巨木要動員十幾個人才能扛下山;又要面對額外限時完成的徵糧,若逾時社裡的頭目就要被毆打「據各營汛稟稱,同知起蓋衙署,撥番車運木料,徵糧十日,一比土官(政府指派的番頭目)、甲頭一齊杖責」,[4] 其間又有漢人林路娘,藉運木以欺壓原住民。[5] 可以想像,當時大甲西社原住民是經歷怎樣的苦痛,恐怕不下於賽德克巴萊電影裡日本人對賽德克族的勞役剝削。
起源於1731年(雍正九年)事變,最後何以演變成種族的滅絕?關鍵在於同年6月的又爆發的另一個事件。福建分巡臺灣道倪象愷的劉姓表親,將大肚社(在今臺中市大肚區)五名前來幫助官府運糧、已歸順的大肚社番斬首,為了表功,官府謊稱這五人是大甲西社的「作亂生番」。被誣賴的大肚社人,遂聯合大甲西社等十餘社,約兩千餘人圍攻彰化縣城。大肚社的族群,與大甲社略有不同,屬於巴布拉族(Papora、Vupuran),但他們的番社更大,在荷蘭、東寧王國時稱為「大肚王國」。同樣也居住在分布於今臺中市大甲區、沙鹿區、梧棲區和清水區一帶的海岸平原。令人費解的是,清廷官員為何惡意要誣陷大肚社、引發另一場亂事,為什麼要這樣做?
第一次大甲西社事件爆發後,清廷就開始有計畫的攻打大甲西社的村社。主要依靠的是武器的優勢。原住民的武器主力是弓箭,清廷武器是火砲和戰術是焦土政策,基本上就是有計畫的屠殺男女老幼。雍正拾年貳月貳拾伍日,《奏報剿捕大甲西社兇番情形摺》說明了這樣的情形。[6]
「遊擊鄭良達、守備王璋洪,就各帶弁,由朴仔籬山前進口分途上山,前後夾擊至山頂大社。將其房屋倉廒二百餘間、盡行焚燒,糧食、牲畜燒去無數。男婦老幼或死於灰燼,或逃入深林。隨由山後小路下山,兇番放火攔截、箭射如雨,軍士奮勇血戰鎗砲打死兇番甚多。」
面對清軍的進攻,大甲西社根本無力抵抗,清廷很快的掃平了這個事變。此次事變中有兩三百名漢人「義民」幫助政府、驅趕番人。這些漢人從何而來?清初以來,雖然清廷一再實施嚴禁漢人入墾,但是濁水溪以北,漢人依舊大量的移入。移民對於大甲西社等八社的社地,莫不覬覦。大甲西社的叛亂,爆發的原因之一,恐怕是因為社民無法面臨漢人開墾土地及官軍的進駐的壓力。大甲西社和中部地方首次平埔族社聯合大動亂,是當時原住民對於生存空間被漢人壓縮,揭竿而起的抵抗。因此官府在6月進逼大肚社的事件,可以看做是漢人藉此對西部原住民族群近一步的剿滅,藉此爭奪生存空間。以大甲西社為藉口、激起大肚社的反抗,再趁機掃蕩西部沿海的原住民。
大肚社反抗後,署理福建總督的郝玉麟,派臺灣總兵王郡征伐,並先後從中國大陸本土徵調官兵六千多名。清軍花費七個月,有計畫的擒獲男、婦一千餘名,陣斬首級四十一名,傷死二十一名,軍前梟首一十八名。並將番社裡面的領導精英階層摧毀,雍正十年十一日的奏摺《奏報剿平台灣兇番摺》說明,清軍將部落內的領袖,共十三人梟首示眾。至此,大肚王國勢力全部瓦解。
事變後,清廷改大甲西社為「德化社」、牛罵頭社為「感恩社」、沙轆社為「遷善社」、貓盂社為「興隆社」,並建「鎮番亭」於彰化東郊的瞭望山(即八卦山),並改山名為「定軍山」。18世紀晚期,福建分巡台灣道劉良璧來台,作〈沙轆行〉,說當時的遷善社,只剩下老弱婦孺,村社荒蕪「皇恩許遷善,生者還其鄉;番婦半寡居,番同少雁行。嗟乎沙轆番,盛衰物之常。祇今防廳廨,荒煙蔓道旁。」,呈現一片種族屠殺後的浩劫情境。
事變之後清廷推動的教化政策
事變之後,清廷在大甲西等地繼續推動「撫番」教化的文化政策。雍正12年(1734年),政府記取雍正10年(1732年)大甲西社事件的教訓,臺灣巡道張嗣昌建議,近一步在歸順的南北兩路番社內廣設設置「社學」,理番同知便把這種文化教育當做官員的「業績」。乾隆9年(1744),清代巡台御史六十七命人繪製《番社采風圖》,展示清廷統治下的原住民族。《番社采風圖》圖考中有范咸的序文,說明清廷是如何看待當時的台灣文化。范咸以傳統中國,聖王教育蠻族「王化」的模式,將台灣看做是文化落後的地方。清廷在統治台灣六十年後,開始有計畫的對原住民輸入中國衣冠文物,不僅是武力征服,近一步廣泛的移植文化。文化移植成果斐然,台灣原住民族有了文教之後,便有了「文明」、懂得禮教,像是春秋戰國時代,華夏文化對夷狄的教化「郊坰之閒,衣冠文物,比戶弦歌,知聲教之盛,固已無遠弗屆。」,[7] 原來的族群語言文化逐漸被「融合」。
從番社采風圖的〈社師〉條來看,所謂的文教,恐怕是教原住民和漢文四書五經、孔孟倫理。圖中的原住民小孩(圖說中是以下淡水溪鳳山高雄一帶的社學),學的正是這樣的東西。所謂的衣冠,也是漢人的服飾,社學傳遞的是漢人文化。
結論
從歷史發展來看,台灣人對自己本土歷史的反省,充斥著濃厚的漢人中心主義,目前台灣的平埔族群是否可以被當成台灣的原住民族,尚待努力。漢人來台後,我們是否曾經反省過自己祖先的歷史?當我們強調漢人如何來台灣篳路藍縷、開創家園。是否曾經想過,自己歷史上對族群的不公與不正義。或許,華夏文化中充斥著「以夏變夷」「未曾以夷變夏」的說法,過於強調對自身文化的優越感。對漢人來說,太相信民族融合的說法,卻不願面對自身如何消滅別的族群。其實,過於強調所謂的民族「融合」於華夏文明,只是殘酷的消滅別的文化。現代中國,對於美國化、全球化、西方文化高分貝的批判,在世界各地辦孔子學院,強調自身文化的主體性。也只有到這時漢人才發現,自己不再是文化的主體,和歷史上那些被消失的民族一樣,面對被「融合」的命運,才會知道自身文化被消滅的恐懼。
人類文明的進化,端看我們怎麼面對其他文明的態度,當紐西蘭人以毛利語為官方語言,將毛利文化的學習當做是白人小孩學校教育的一環時,號稱要學習多元文化的台灣,我們又如何面對自己的過去?能否真實的反省漢人來台後對於原住民的態度?
[1] 蔡百銓(2007),《邁向人權國家人權學18講》頁176-177。
[2] 用教育消滅原民文化 加拿大政府要道歉 http://world.yam.com/post.php?id=4067
[3] 大甲西社事件 台灣大百科全書http://nrch.cca.gov.tw/twpedia.php?id=3583
[4] 《奏報攻剿臺灣大甲西社兇番摺》http://www.aborigines.sinica.edu.tw/02/npm/yun072[1].htm
[5]大甲西社 台灣原住民歷史語言文化大辭典 http://210.240.125.35/citing/citing_content.asp?id=1590&keyword=%A4j%A5%D2%A6%E8%AA%C0%A8%C6%A5%F3
[6] 《奏報剿捕大甲西社兇番情形摺》宮中檔http://museum02.digitalarchives.tw/dmp/2000/pingpu/library/fulltext/npmdatabase/yun080.htm
[7] 「上世島夷萊夷,志於禹貢;其雕題、交趾、羽毛、穴居之倫,則王制載焉。凡以古帝王居中馭外,羈縻勿絕,所以達其志而通其欲者,固自有在也。我國家奄有萬方,台灣入版圖者已六十餘年,蒸蒸然大化流洽矣。甲子冬,餘奉命巡視茲土,郊坰之閒,衣冠文物,比戶弦歌,知聲教之盛,固已無遠弗屆。」《番社采風圖考》范咸序文http://ctext.org/wiki.pl?if=gb&chapter=2065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