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台灣少年權益與福利促進聯盟、十八歲公民權推動聯盟
針對今日下午有11名未成年因抗議黑箱課綱微調被移送少年法庭, 台少盟與十八歲公民權推動聯盟表達嚴正抗議。因為根據《 少年事件處理法》第三條之規定,少年有下列刑罰法律之虞者, 得等由少年法院依少年事件處理法處理:(一) 經常與有犯罪習性之人交往者。 (二) 經常出入少年不當進入之場所者。 (三) 經常逃學或逃家者。 (四) 參加不良組織者。(五) 無正當理由經常攜帶刀械者。(六) 吸食或施打煙毒或麻醉藥品以外之迷幻物品者。(七) 有預備犯罪或犯罪未遂而為法所不罰之行為者。但是這群未成年的青 少年實屬陳情抗議者,非一般認定之少年虞犯。對於教育部長的「 忍痛提告」及檢察官「移送少年法庭」等違反兒童權利公約第12條 青少年表意權利[1]的逾矩行政措施,表達嚴正抗議, 呼籲教育部長吳思華應正面回應學生和教師的訴求。 馬英九總統及教育部長吳思華也應該對執意強行充滿「100項錯誤 」與爭議的「微調」課綱,所引起這一連串的社會動盪, 負上最大的政治責任。
高中職學生憤怒教育部黑箱課綱微調事件, 自六月起在全國發起系列行動,包括組織團隊、遍地開花、 各校議題座談宣講、突襲第八節、遊行與教育部陳情抗議, 但因教育部遲未有具體回應及有誠意的溝通,數百位高中職學生7月 22起開始包圍及夜宿教育部,7月24日凌晨因翻牆進入教育部與 進入部長辦公室反鎖等行動,導致有33名參與者被警方以手銬或綁 束帶強行帶回臺北市保安大隊,其中更包括11名未成年青少年。 台少盟與十八歲公民權推動聯盟對於教育部寧願搭起越來越高的拒馬 、蛇龍,卻不願意和利害關係人平等充分溝通與討論, 甚至動用國家暴力、強勢警力來面對手無寸鐵的高中職學生, 表達嚴正的抗議與失望。
這一連串的高中職學生的反撲行動, 起源於過去大部份教育政策改革過程,幾乎是少數(教育部認定的) 專家學者的討論決定, 許多受政策影響的利害關係人的意見多未被納入, 尤其是意見往往被忽略的未成年學生。 所以台少盟主張根本的解決之道,應該落實兒童權利公約, 重視青少年表意權,並青少年的意見納入政策機制常設化,例如: 課綱審議委員會應納入學生代表, 有爭議的議題可採用公民審議形式來擴大審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