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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聲明】「舊嘉義市公所」列暫定古蹟

圖為1968年3月1日,第六屆市長許世賢女士就職典禮

文/救舊嘉義市公所推動聯盟

針對昨日(8/20)市府文化局文資審議委員會決議將舊嘉義市公所列為暫定古蹟乙案,聯盟表示,對於審議委員能夠看見並重視舊嘉義市公所的歷史意義與保存價值表示肯定。

但聯盟也提醒暫定古蹟雖有一定期限之保護效力,但並不代表就沒有拆除危機。以2010年遭拆除之嘉義郡役所為例,雖一度由當時文建會逕列為暫定古蹟,但最後市府仍決議不予指定而終遭拆除,顯見暫定古蹟並不代表最後結論。

聯盟表示,目前已獲得許多民眾連署支持舊嘉義市公所應活化再利用,呼籲涂市長儘早做出明快決策,讓舊嘉義市公所透過空間活化再利用的永續發展模式,建立此區之發展特色,讓舊市公所成為真正的市民公共財。

在「暫定古蹟」等待審查的期間,聯盟目前除推出說帖之外,也將籌劃後續活動,擴大舊市公所活化再利用討論過程的民眾參與,是未來聯盟要繼續努力的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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