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管中祥
日本的電視節目雖然和台灣一樣有許多重複的老梗,不過,還是有不少內容總是讓人驚豔,特別是以觀眾為主角的內容,有時會令人贊歎不已,《電視冠軍》就是其中的代表。
在日本、台灣都相當受歡迎的《電視冠軍》,從1992年4月16日在東京電視台播出以來,便一直受到各界的注目,全盛時期平均收視率約15%,最高曾飆到21%,即使到目前,《電視冠軍》也維持7%到8%左右的收視,更值得注意的是,《電視冠軍》的競賽類型不斷推陳出新,不僅有拉麵、蛋榚、木工、修繕、紙雕、花藝等專業比賽,參賽者還得懂得吃、玩與享受(例如:溫泉通),有時,還得是肺活量超大的「異能者」。節目內容變化多端,趣味橫生,15年來,也造就了3百多位「電視冠軍」。
這個節目的製作概念其實並沒有什麼太驚人的地方,「蒐奇」、「競賽」是節目吸引人的核心元素,也是許多節目必備的要素。雖然,曾有電視台打算製作台灣版的《電視冠軍》,不過,不到一季節目就停播了。然而,即使沒有本地版的《電視冠軍》,但,我們有「電視『笑話』冠軍」。
即使《電視冠軍》沒有華麗的場景,也沒什麼知名藝人,這樣一個幾乎都由素人參與的節目,光是一集節目製作費都高達台幣4百萬,這對一集綜藝節目製作費很少超過60萬的台灣製作人來說,簡直就是天價。不僅如此,每集電視冠軍的單是企劃人員平均就有2、30人,節目製作從提出企劃、徵集參賽者、經過各地的初賽、複賽、決賽,也得花上3個月左右的時間,這種節目成本實在讓人咋舌。
而台灣的「電視『笑話』冠軍」們雖然繁衍眾多(包括諸多類型的「談話性節目」),不過,以綜藝型的談話性節來說,製作經費很少超過20萬,其中主持費及來賓車馬費加起來,往往就超過一半的製作費,也難怪,我們的製作人才只能在有限的工作時間與極低的製作經費條件下,快速的生產品質遠落後於日本的節目,以壓低成本的方式換取利潤,而觀眾也只能在有限的選擇中,享受倏忽的歡樂。
不過,問題恐怕沒有這麼簡單,即使台灣節目單位的製作經費一樣也是一集4百萬,是不是就真的能作出《電視冠軍》呢?
其實是未必的,節目製作除了受限於媒體環境及製作經費外,也涉及到許許多多的文化元素。《電視冠軍》有個特點就是,看完之後,除了緊張刺激,你會對參賽者贊嘆不已,實在太神奇了,怎麼會有人對一件工作這麼專注與專業,願意投入這麼多的時間鑽研一些未必會讓人賺大錢或功成名就的事業與興趣?是什麼樣的社會環境讓日本有這樣的能人異士,容許他們如此「不務正業」?
的確,日本特殊的otaku文化,對具有不同專長「職人」的尊重,不僅在台灣少見,也造就了《電視冠軍》的文化元素。也就是因為日本社會允許,甚至讚賞這些五花八門的專業者,因而使得《電視冠軍》有取之不盡的題材。相反的,如果在台灣,如果告訴人家,你的專長是吃拉麵、知道每家烘培坊的蛋榚有什麼樣的特色與差異,或者,你是個大胃王,你的肺活量超大,恐怕旁人除了奇怪的目光,還會質疑:這能當飯吃嗎?
當然,這並不是說台灣沒有文化,而是台灣本地特有的文化質素並沒有充分融入在各類節目中,這對電視節目,甚至文化產業來說,顯然不是件好事。所幸,這兩年還是有許多用心的媒體工作者,走遍台灣大城小巷,找尋本地質樸、多樣的文化素材,融入到節目之中,這樣的努力,也許,未來真能作出台灣獨有的《電視冠軍》也說不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