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 / 竹塹文化資產行動前線等
原新竹州保甲修練所高等宿舍慘遭裸拆,我們嚴正譴責新竹縣市政府,提出三點訴求:
一、縣市中止黑箱文資審議,開放民眾參與。
二、縣市遵照新修文資法,審慎面對現存逾五十年公有建物。
三、新竹市文化局仍應詳細說明「保甲宿舍」不具法定文資價值之官方決議理由。
保甲宿舍於2016年09月02日慘遭拆除
建於1940年代的原新竹州保甲修練所高等宿舍(後稱保甲宿舍),戰後屬國民政府代管的全民公共資產,今日土地產權由新竹縣政府管轄,文化主管機關則是建築所在地的新竹市文化局。受制於新竹縣政府公辦都市更新案,新竹市文化局之文化資產委員會亦決定「尊重新竹縣政府的處分權」[註1],決議不賦予法定文資身分,於2016年09月02日由得標廠商「勤睿建設」拆除。全台灣就此喪失了一棟深具日殖皇民化時期遺產研究潛力、可供當代反身思辨日殖社會控制和轉型正義議題的最適切基地。
未來文資審議過程,實應追求公民參與,當開放旁聽,並公開詳實的會議記錄,比照環評會、都審會,避免黑箱作業。若繼續由文化局會同幾位委員關門定案,不知會再產生多少因應土地開發案而避重就輕、棄守文化的決議。
保甲宿舍是殖民暗黑遺產研究重要一環
保甲制度雖自清代存在,但日人挪用改造之保甲制度,輔助了警察系統,對台灣社會造就了系統性的生活監視與壓迫。「清代傳統之保甲組織是自衛而設,有事方臨時編組;而日人挪用改造之保甲制度,則專為輔助地方警察而設,為非正式之常設組織。」詳情可參見蔡明志(2008)《殖民地警察之眼:臺灣日治時期的地方警察社會控制與空間改正之論述》pp 38-41。
由蔡易達(1988)《台灣總督府基層統治組織之研究─保甲制度與警察》摘要,也清楚知悉保甲制度對台灣社會的壓迫與特殊性:「警察管轄之廣泛,控制之深入,使得殖民統治者更能高枕無憂,予取予求。要之,日據時代警察功能發揮之徹底,已是毫無疑問之事實。這種西方統治工具之引進,再佐以中國傳統固有的保甲制度,使統治者與被統治者兩個民族之間,以『自身利害』的鎖鍊緊密地串聯在一起,於是,『保甲與警察』遂完成了日本殖民政府有效統治的歷史使命。」
顯見,日治時期刑務所、警察及附屬保甲組織系統,自官方現代化司法、獄政至地方控制體系,交織共治關係密不可分。承載保甲制度歷史的實體文化遺產,吾人可視其為過去台灣社會遭受日本帝國殖民控制之暗黑遺產(Dark Heritage)一環,是重要日治歷史證跡,亦是當前國際文化遺產研究的重點之一。
大新竹地區保甲文化遺產,深具關連性
「新竹州保甲修練所」是日殖後期積極推動「皇民化政策」的產物,全台灣僅僅設置於新竹州,由當時新竹州警務部長根井洸所提出,位置在新竹赤土崎,規模宏大,主體建築為木造兩層樓建築,總建築面積約600坪,總建造費用13萬6千元,每次保甲受訓人員達60名,包含保甲役員與壯丁團員,每次受訓一個月。因是「合宿訓練」,因此設有保甲宿舍群。9月2日遭拆除的保甲宿舍,可能就是當年受訓者的宿舍,也可能是兼任的教職員宿舍(詳「附件一」蔡明志(2006)〈新竹州保甲修練所初探〉一文),遺憾的是如今已無實體證據可供研究。另,設立新竹州保甲修練所後不久,1940年又於竹東郡井上(今五峰鄉)設置「新竹州高砂族青年鍛練所」,建造一棟日式一層樓的鍛練所(參考附件一)。這意味著,大新竹地區所遺留的日殖保甲制度遺產,深具關連性和研究潛力。
絕佳的市民社會思辨基地
空間面向上,日治時期「新竹州保甲修練所」位置即是今日新竹市光復路上警察局第二分局所在,顯見從日治至今警察相關文化遺產其空間脈絡關係;歷史、文化與社會面向上,周邊保甲宿舍建於1940年代,承載了殖民時期「地方控制」系統的社會約束與嚴肅,足堪激盪今日社會反思殖民轉型正義的思辨,更是今日新竹縣市住民欲探究參與式市民社會、轉型正義和公民不服從等議題的絕佳聚合基地。
兩縣市文化主管機關棄守文化本位
戰後,保甲宿舍屬國民政府代管的全民公共資產,然而,新竹縣市的文化主管單位長期嚴重忽視轄下的保甲文化遺產,袖手讓現今全台最完整的日治保甲宿舍,在全無調查紀錄的狀態下慘遭「裸拆」。
棄守文化本位證據一:保甲宿舍受到新竹縣政府公辦都市更新案欲拆除地上物、改建豪宅的威脅(由與新竹市議會許修睿副議長關係不凡的勤睿建設得標),縣政府持續進行標案流程,無視地上物文化價值,從一開始就棄守轄下文化資產。
棄守文化本位證據二:新竹市政府「文化資產審議委員會」過去雖曾接受民眾文資提報案,卻未啟動任何調查研究以確認保甲宿舍的歷史身世與文資價值,即逕自決議不保存。若對照新竹監獄周邊職務官舍群是先經過基本調查研究甫確認文資價值的進步作法,明顯退步、失職。
棄守文化本位證據三:新竹市文化局委託中原大學黃俊銘教授所著《新竹市老屋普查與舊建築空間再利用調查研究計畫》,2016結案報告已明確建議文化局應事先做好「詳盡的現場調查,作為史料」,字裡行間也描述了新竹市文資審查委員會決定「尊重新竹縣政府的處分權」的決議,顯見新竹市文化局和文資委員會實已自失立場,也顯示「終止黑箱審議,開放民眾參與」的重要性。
棄守文資本位證據四:新竹市文化局9月2日當天午後即接獲民眾通報,但遲至傍晚仍消極以對,最後雖由民眾緊急提出新事證而終於啟動「暫定古蹟」程序,然保甲宿舍已遭怪手直接挖毀檜木屋架和具完整形制之屋頂,珍貴檜木料材毫無記錄,且遭包商清運自理,殘跡無存。
我們譴責:
保甲宿舍的悲劇,反映新竹縣市政府皆漠視歷史文化價值、僅著眼土地開發利益和便宜行事程序的態度。
我們譴責,新竹縣文化局對縣府土地開發計劃不多做干涉,長年已棄守多起位於新竹市境內的縣屬土地上的文化資產,包括保甲宿舍,任憑拆除。
我們譴責,新竹市文化局和文資委員們,竟以「尊重新竹縣政府的處分權」為重,致使保甲宿舍遭怪手粗暴拆光,全無官方史料調查作為。
大新竹雙公部門聯手埋葬了這一棟全台僅存的重要保甲制度文化遺產。
三點主訴求,新竹縣市文化局出來面對
一、縣市中止黑箱文資審議,開放民眾參與。
保甲宿舍的慘案,無疑是大新竹地區歷史文化層面的重大損失,卻被新竹縣市政府認為程序正當、理所當然;況且,文資審議委員會的討論和會議記錄並不公開,明顯棄守文化本位的各種委員言論,無從監督。文資審議過程應加入公民參與機制,開放旁聽,公開會議記錄。
目前已知台北市和彰化市皆已有開放文資審議旁聽席的作為,敦請新竹縣市文化局盡快研擬文資審議的旁聽制度,開放縣市住民多元參與、監督,杜絕文資審議的各種黑箱決議可能性。
#文資法第6條#
主管機關為審議各類文化資產之指定、登錄、廢止及其他本法規定之重大事項,應組成相關審議會,進行審議。前項審議會之任務、組織、運作、旁聽、委員之遴聘、任期、迴避及其他相關事項之辦法,由中央主管機關定之。
二、縣市遵照新修文資法,審慎面對現存逾五十年公有建物。
請兩縣市文化局遵守727新修文資法,自此謹慎面對轄下所有逾五十年的公有建物,依法審慎評估文化資產價值。
#文資法第15條#
公有建造物及附屬設施群自建造物興建完竣逾五十年者,或公有土地上所定著之建造物及附屬設施群自建造物興建完竣逾五十年者,所有或管理機關(構)於處分前,應先由主管機關進行文化資產價值評估。
三、新竹市文化局仍應詳細說明「保甲宿舍」不具法定文資價值之官方決議理由。
新竹市改朝換代之後,文化妝點活動看似蓬勃,然而現任文化局廖志堅局長任內,文資慘案數量已急起直追前朝:(1)六燃產業遺產暨戰後遺產的寡婦樓,在市府公辦都更案威脅下慘遭偷拆;(2)舊城歷史精華區的私產「日美堂」因私人開發而拆除,市府在維護舊城歷史空間脈絡的政策面,毫無作為(3)屬於公有資產的保甲宿舍,文資價值遭縣市政府共同忽視,慘遭拆除;(4)許多老屋仍然面臨不當拆除危機。難道,這就是新竹市長念茲在茲「加速吧」之真義,加速葬送一去不復返的歷史文化見證?文化局加速成為一確保土地開發程序順利進行的配合單位?
敦請新竹市政府文化局廖志堅局長與諸位文資審議委員們,公開當時文資審查會議記錄,詳盡說明為何這一間全台唯一「新竹州保甲修練所」僅存的「保甲宿舍」,毫無列為法定文資的必要?其文資價值竟遠低於屬在地性質的新竹辛志平校長故居和李克承博士故居?
我們也先行提醒文化局,莫以保甲宿舍現況損壞已不堪使用為由。別忘了,辛志平校長故居和李克承博士故居當年狀況,同樣殘破不已,修復與再利用之後已華麗轉身,成為新竹市重要文化節點;新竹監獄周邊附屬官舍群目前亦受損嚴重,卻已是法定歷史建築,正由文化局規劃再利用方案。可見,現況損壞狀態,完全不是不具文資保存價值的正當理由。
[註1]:依據新竹市文化局委託中原大學黃俊銘教授所著《新竹市老屋普查與舊建築空間再利用調查研究計畫》2016結案報告,記載以下內容:「起先決定暫緩拆除,不過新竹縣政府持反對立場,⋯⋯,縣府希望市府拆除後歸還,由縣府處置;2016年新竹市文化局再次委由古蹟審議委員會探勘,因土地權屬問題,加上建築破損嚴重,故決定尊重新竹縣政府的處分權。」此段顯見縣市政府各自失職之處。結案報告中,並建議文化局應有所作為:「若最後落入拆除的命運,亦應進行詳盡的現場調查,作為史料。」然而文化局毫無動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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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同發起單位》:
竹塹文化資產行動前線
日式宿舍故事蒐匯小組
淡水廳治文資訪研工作室
新竹赤土崎研究書房
藍盾文化工作室
築城藝工隊
竹掃把行動聯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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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謝第一波聲援連署(依參與順序):
搶救北北三小組
好勁稻工作室
凌宗魁(文史工作者)
林秀叡(新竹市民,文史工作者)
張登堯(新竹市民,藝文工作者)
江山藝改所
歐陽文慧(視覺藝術創作者)
朝澤新(交大建築所學生)
Giovanna Jo
彭竹慈(新竹市民,建築設計師)
簡君展(交大建築所學生)
簡嘉莉(清大服科所學生)
廖苡秀(藝術工作者)
柏林讀書會
黃舒楣(台灣大學建築與城鄉研究所助理教授)
蕭文杰(台北商業大學講師)
Battao自主行動聯盟
邱睦容(新竹市民)
傅思穎(馬偕醫學院助理教授)
蘇建華(交大建築所學生)
洪皓哲(交大建築所學生)
陳敬昕(交大建築所學生)
董惠文(新竹市上班族)
葉慶元(屏東日遺飛行宿舍陣線召集人)
盧駿逸(新竹市民,獨立教育工作者)
劉家維(新竹市民)
周琮焜(交大建築所學生)
陳怡君(藝文工作者)
陳應宗(大龍峒文化工作室)
陳致曉(國立台灣科技大學光電所助理教授)
陳雅萍(國立台北藝術大學舞蹈所副教授暨研發長)
童竹生(新竹市民)
鄭培哲(設計師)
台灣護樹協會
陳錦玲(台灣護樹協會理事)
王詠萱(交大建築所學生)
王俊詠(交大建築所學生)
瓦當人文書屋
游擊放映
大煙囪Alive
顏志翰(大煙囪Alive成員)
錢乃瑜(大煙囪Alive成員)
林麗鈺(大煙囪Alive成員)
何志元(大煙囪Alive成員)
陳怡君(大煙囪Alive成員)
吳沛縉(大煙囪Alive成員)
王靜秋(新竹市民)
陳板(第三工作室負責人)
南投公啥喙
溫思妮(劇場工作者)
柯穎曉(新竹市民)
姜樂靜(建築師)
吳宛娟(新竹市民)
魏郁祥(規劃師)
侯秀穎(劇場工作者)
蔡明志(佛光大學文化資產與創意學系副教授)
識竹書屋
吳亭樺(台灣大學建築與城鄉研究發展基金會規劃設計師)
土城普安堂
黃瑞茂(淡江大學建築系副教授)
孫啟榕(孫啟榕建築師事務所建築師)
林駿騰(清大歷史所碩士生)
張祐境(交大建築所學生)
黃貞勻(交大建築所學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