攝影/公庫記者楊鵑如
文 /公庫記者黃怡菁
布農族獵人王光祿為孝敬母親,持獵槍捕獵野生保育動物山羌以及山羊,被判刑三年六個月併科七萬罰金定讞。檢察總長顏大和認為此案涉及原住民傳統文化、判決違法,去年底提出非常上訴。非常上訴通常以書面審理,但最高法院於今(29)日上午十點破例召開程序準備庭,將召集專家提供野生保育動物及槍砲彈藥之意見,並邀顏大和下回開庭親自到場報告。
「男人不拿獵槍會被恥笑,把原住民文化還給我們!」王光祿上個月重病命危,在鬼門關前走一遭,今天帶著虛弱身體從台東北上參與開庭。王光祿表示,部落現在都得「偷偷摸摸」地狩獵,加上「年長者都被抓了」部落越來越不敢、也越來越沒有人能傳承狩獵技巧給下一代。
王光祿委任律師陳采邑指出,今年被保七總隊逮捕的26位獵人還在審判中,王光祿非常上訴案罕見開庭,期待原住民文化的真實聲音,不再只是被簡化成白紙黑字,而是能夠帶進法庭,也期盼透過此案,確立對原住民審判的原則,未來供下級法院依循。
開庭前,拿出原住民土製獵槍及實彈射擊娛樂使用的雙管霰彈槍照片做對比,陳采邑說,合法的獵槍反而相當粗糙,連沖天炮作為彈藥的獵槍都有,但土製獵槍反而不安全,前陣子才造成一名獵人的死亡;然而,用太好也不行,因為王光祿使用的槍枝逼近霰彈槍,便被判定違反《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
狩獵非原罪,陳采邑原先預計將部落狩獵文化和矛盾處境陳述給法官,不過今日的程序準備庭尚未進行實質調查,法官僅要求農委會、警政署推薦專家提供相關意見、邀請顏大和親自出庭說明對此案的看法。
陳采邑則詢問法官,專業人士可否包含部落耆老?並轉移陣地前往台東開庭,方便法官、專業人士親身了解原住民族傳統文化。法官回應,最高法院本就位於首都、「庭只有一個」轉往台東開庭茲事體大需要研議。程序庭結束後,王光祿也認為「在都市裡根本無法了解部落」,期待法官們親自前往台東走一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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