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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聲明】高若想判處拘役20天 全國學生勞動組合將上訴–兼任助理運動捏蛋刑案敗訴聲明

文 / 全國學生勞動組合

去年(2016)7月,在大學兼任助理勞動權益議題的「學習臭雞蛋,還給教育部」抗爭行動中,政大學生高若想將雞蛋捏破在出面接受陳情的教育部官員頭上。隨後,這項行為被檢察官認定為「妨害公務」案件,並以刑法140條「侮辱公務員罪」起訴。今日(3/31),台北地方法院一審判決出爐,確定有罪,判處拘役20天。

從檢調偵查到地方法院,我們皆主張若想無罪。在主流社會的認知中,捏爆雞蛋的行為確實不夠禮貌,倘若造成官員個人的心理創傷、傷害社會大眾的道德情感,我們謹此致歉。然而,捏蛋的抗議行動並非若想個人情緒的發洩,而是缺乏勞動保障的兼任助理們,在經過長久的忍耐與沈默後,終於形成足以站出來的力量,向長期放任甚至鼓勵各大學剝削兼任助理、卻不解決學生勞權問題的教育部,提出最嚴厲的批判。若想捏破雞蛋的行為絕非意圖侮辱官員個人,乃至其公務員身分。

在法庭上,律師多次主張「侮辱公務員罪」本身即有違反《公民與政治權利公約》保障言論自由的嫌疑,應限縮其使用。所謂的「言論自由」並不以語言文字為限,只要行為人主張的議題具有公共性,其行為的目的在於傳達或溝通想法,便可稱為「象徵性言論」,同樣屬於言論自由保障的範疇。《公約》也提到,在與政治人物進行公共討論與互動時,法律不應該因為「政府高官」的特別身份,就給予抗爭者特別嚴厲的懲罰。

我們認為,捏蛋的行為是在多年抗爭碰壁,兼任助理們已無退路、亦無其他救濟方式的狀況下,抗議群眾不得不採取相較激烈的手段來進行言論表達。從2012年開始,我們就一再告訴教育部要正視「校園內學生兼任助理未受勞基法保障、因此勞動權益嚴重受到侵害」的問題;到了2014年暑假,教育部「學習與勞雇分流」的二元化政策正式出爐,但我們艱澀的處境,可以說是幾乎沒有改變過。教育部的分流方案只是行政官僚賣弄承諾的劇場,我們只能日復一日演出荒謬的鬧劇。

2014年至今,我們與教育部、勞動部開過無數場協商會議;我們向勞動部、勞保局和地方勞檢單位遞交大量的檢舉個案;因為等待不了漫長的行政決策過程,我們也曾直接找上立委,協助對教育部和勞動部施壓。三年間,我們提出將近100位的助理個案檢舉、將近140所學校的制度檢舉,我們發動超過20場以上針對各大學與行政機關的抗議,其中同樣在教育部前進行的行動就高達四場。我們算不算「已無退路、亦無救濟方式」?或許有人說「捏蛋就是不對」,但學生勞動者的生存問題,除了採取激烈手段的方式之外,還能如何引起教育部的重視?

教育部對兼任助理勞動權益長期的漠視,迫使我們在抗爭形式上的激進,卻又導致抗爭者個人面臨法律制裁。類似的狀況在社會運動中相當常見,例如在華光社區迫遷的抗爭行動中,政府同樣拿出「妨害公務」的罪名制裁抗爭者。我們認為,在保障集會自由的《集會遊行法》修法之際,政府仍濫用「侮辱公務員」、「妨害公務」等《刑法》條文進行起訴,實則迫使抗爭者自我噤聲。

倘若這類罪名能夠輕易地對社運抗爭者成立,全國28萬名兼任助理們會更難爭取我們應得的勞動保障與相關權利,這些助理們至今仍因教育部的錯誤政策與對各大學的放任,而在勞動者的人格上受到侮辱。國家一手由教育部制定欺負勞工的政策,另一手透過公訴來打壓走投無路的抗爭者,只會使兼任助理們只能持續身陷勞動條件惡劣、無勞保勞退的泥淖當中。

我們不能接受一審判決的結果。除了在近日內上訴之外,我們也堅決反對濫用妨害公務、侮辱公務員等刑事公訴罪的手段來打壓抗爭的作法,對於教育部侵害兼任助理勞動權益的政策,我們也將抗爭到底。

共同聲明團體:台灣高等教育產業工會、國立台灣大學工會、政大學生勞動權益促進會、高教工會師大分部、世新勞權小組、陽明勞權小組、成大勞權小組、反教育商品化聯盟、境外生權益小組。

當事人說法高若想:對專委「個人」感到抱歉,如果可以切開個人與體制的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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