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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聲明】關於「法官、檢察官評鑑」之嚴正聲明

文/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

1.民間司改會推動《法官法》係主張人民直接請求評鑑

民間司改會2010年推動《法官法》,就法官檢察官評鑑制度與官方最大差異,係主張由「人民直接請求評鑑」,有草案版本可證。

2.媒體引述與報導錯誤,應予更正

今日鏡傳媒之報導與聯合報引述林鈺雄教授,直指本會過去係主張「特別要求增訂第35條第1項第4款」取得評鑑資格、「壟斷審核評鑑司法官的業務」,現今又改變立場等語,乃未經查證之錯誤報導,應予更正。

【附件】

2010 《法官法》草案

2011-5-19 賴院長,你的《法官法》已經淪為「法官保險法」?!法官檢察官評鑑法推動聯盟記者會

2011-6-13 針對《法官法》草案之立法進程 民間司改會聲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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