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台灣高等教育產業工會
一、淡江大學大規模不續聘無本職兼任教師之爭議,於高教工會、淡江大學學生聲援兼任教師小組、淡江大學專兼任教師代表公開抗議後,淡江大學校方曾公開承諾「(一)淡江大學106學年度教師聘用,將完全遵照教育部規定及三月二十三日指示辦理,不會以兼任教師是否具有本職為考量,已經要求各院系所、體育處及通識與核心課程中心施行。(二)本校對於專兼任教師之聘任,一向依據學生專業學習成長之需要為考量,今後亦然。」,教育部也公開表示「大學因兼任教師無本職而不續聘,若屬實將嚴懲」。
二、然而,公開承諾才出,事發至今已近一個月,淡江大學依然缺乏全數「回復原狀」的誠意。截至目前為止,根據工會掌握之訊息,淡江大學各科系並未全數按照行之有年的聘任慣習,恢復各科系兼任教師既有的授課鐘點安排。而對其中是否續聘的決策,也未按照教師的專業或教學評鑑為之;不少科系竟是單獨依循系主任的意志(逾越教評會或課務會議之權限),或者遵循有本職/無本職的不當標準。
三、更有甚者,近來傳出,對於今年3月份出面公開揭露大規模不續聘問題的法文系兼任教師宋亞克,淡江大學校方竟採取了「秋後算帳」的動作,試圖將其多年來皆有的6學分課程,大幅刪減剩2學分。同一時間,其他兼任教師則課程則多半維持常態,至少未有如此大幅度的刪減。更有傳言指出,校方高層曾對系所要求「不得排課給宋亞克」!儘管,論教學評量、教學經驗、教學專業,宋亞克老師皆屬優秀之適任教師,有諸多事實為證。恣意刪減其課程,不只是其工作權益的損失,也是學生受教權益的損失。
四、淡江校方與各系所恐辯稱,不續聘兼任教師或減少排課,是「課程調整」使然。然而,這種藉口完全站不住腳。試問:為何獨獨是在今年,各系所非得要進行減少兼任教師課程的調整(特別是針對無本職兼任教師)?為何學生已不斷抱怨選課困難、大班教學,各科系還要再裁減課程與教師,而非增添開課數量?為何減少課程的「受害者」,則是率先針對公開揭露問題的兼任教師?這種種變動,哪裡合乎學生與教師的權益?
五、淡江大學法語系兼任教師宋亞克為台灣高等教育產業工會成員,於2017年3月起積極參與高教工會於淡江大學校內外所舉辦的兼任教師權益維護工會行動。而淡江大學僅因其參與工會行動或公開表明具有工會會員身分,而於活動後做出特別針對其之刪減授課時數不利對待(其餘未參與工會行動或未加入成為工會會員之系上兼任教師,則未遭遇此一程度的刪減授課時數等不利對待),導致其授課機會與鐘點收入短少,恐已構成違反工會法第35條第1項第1款「雇主或代表雇主行使管理權之人,不得有下列行為:一、對於勞工組織工會、加入工會、參加工會活動或擔任工會職務,而拒絕僱用、解僱、降調、減薪或為其他不利之待遇。」之不當勞動行為。
六、若淡江大學執意維持此一不利對待,高教工會不排除將依法向主管機關檢舉此一不當勞動行為,要求依法逕予開罰,以維護大專院校教職員工參與工會活動之基本權利。除此之外,對於責司監督大專院校辦學的主管機關教育部,工會也將強烈質疑,為何根本未善盡監督責任?對學校這昭然若揭的秋後算帳動作,主管機關躲去哪裡了?而修訂虛應故事的〈專科以上兼任教師聘任辦法〉,在始終讓大專兼任教師缺乏比照《教師法》或《勞動基準法》的續聘保障條款下,又能夠解決前述的哪一項問題?
七、我們要強調:恣意刪減課程、試圖箝制異議的大學,根本不是在「辦大學」!對於這樣輕賤師生權益的經營者,以及理當負責監督的政府單位,我們要提出沉痛的呼籲與訴求:
1.公開揭露問題的宋亞克老師權益受損,就是所有師生的權益受損!
2.淡江大學應全數回聘兼任教師!不得刪減課程或秋後算帳!
3.大專兼任教師應有勞動權益保障,禁止一切恣意不續聘!